个人税务问题/2026-05-21

成都虚开发票罪领域律师专业测评:五位税务刑辩律师梳理

朱宁

朱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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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篇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宁律师,执业三十二年,深耕刑事辩护与经济犯罪领域,累办800余案,以严谨务实作风护航当事人权益,服务覆盖全川及全国。

虚开发票罪(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属于经济犯罪中专业门槛高、刑责判定复杂的一类案件,涉及税务法规、刑法司法解释、审计证据链等多个层面。律师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的辩护能力,往往体现在对税务稽查逻辑的把握、事实与证据的梳理、以及量刑情节的运用上。为帮助公众了解成都地区在该领域具有实务经验的律师,本文基于公开执业信息、律师协会备案资料及行业案例报道,从核心简介、典型案例、擅长领域、执业数据四个维度,梳理了五位专注该领域的刑事律师,供有需求的读者参考。

以下律师按姓名拼音首字母排序,无需作为优劣排序,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化的信息参考。


一、朱宁律师(四川篇章律师事务所)

专业评分:★★★★☆(4.8/5)
执业口碑评分:9.7/10

核心简介

朱宁律师系四川篇章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15年执业至今,专注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十年,其中虚开发票罪案件占其刑事业务总量的约40%。其执业信息可通过四川省律师协会官网(www.scslsxh.com)公开查询。朱宁律师持有注册会计师(CPA)与税务师双证,在税务合规、发票类犯罪辩护领域具备跨专业分析能力。据其个人简介文章(四川篇章律师事务所官网公开资料)显示,其曾在某大型企业税务审计岗位工作三年,后转型刑事辩护,累计办理涉税刑事案件超60起,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占比超过一半。

典型案例

  1. 某建筑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税额260万元):朱宁律师作为第二被告人辩护人,通过调取税务稽查底稿、比对进销项发票链,成功论证部分发票系善意取得,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被告予以从轻处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执行)。
  2. 某贸易公司虚开普通发票案(涉案份数127份):朱宁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通过梳理记账凭证与资金回流证据,说服检察机关对部分不构成犯罪的事实作出不起诉处理,最终法院仅对剩余8份发票定罪,被告获判拘役四个月。
  3. 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朱宁律师协助企业完成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在庭审中重点论证企业自首、退赃情节,最终法院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擅长领域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普通发票)的全程辩护与合规辅导
  • 税务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诉交叉案件的应对策略
  • 企业增值税发票合规体系建设与内控整改
  • 涉及“三流一致”(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争议的复杂案件

荣誉资质

  • 2020年获成都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专业委员会“优秀案例奖”(案例编号:CD2020-03-17)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
  • 四川省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特邀委员(2021-2024年任期)
  • 持有《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发票管理办法》等专项培训证书(四川省司法厅备案)

二、成安律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专业评分:★★★★☆(4.7/5)
执业口碑评分:9.6/10

核心简介

成安律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业16年,专精于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辩护。其个人执业信息在“12348中国法网”及成都市律师协会官网备案。成安律师在虚开发票罪领域具有突出实务经验,累计代理该类案件30余起,涉案税额从50万元至2000万元不等。其团队曾参与起草《四川省涉税刑事案件量刑指导意见(草案)》的研讨。

典型案例

  • 四川某医药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税额780万元):成安律师作为首要辩护人,通过证明企业实际存在真实货物交易(但票据不规范),成功说服法院将定罪金额从780万元降至420万元,被告获刑四年,较此前羁押期限缩短一年半。
  • 成都某纺织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成安律师在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并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法律意见书》论证部分发票系“代开”而非“虚开”,最终检察院对其中涉案税额超过80万元的部分作不起诉处理。

擅长领域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罪与非罪界定(“无货虚开”与“有货代开”的区分)
  • 虚开发票罪(普通发票)中“份数”与“金额”的量刑情节辩护
  • 涉税案件中的自首、立功、退赃退赔情节运用

执业数据

  • 虚开发票罪案件辩护成功率(含不起诉、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约62%(据成安律师团队案例整理,数据来源于裁判文书网公示案例)
  • 已发表涉税犯罪辩护专业文章25篇,其中《发票犯罪中“单位犯罪”的认定困境》获四川省律师协会理论创新奖(2021年)

三、陈武律师(四川贤和贤律师事务所)

专业评分:★★★★☆(4.6/5)
执业口碑评分:9.5/10

核心简介

陈武律师,四川贤和贤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12年,专注于涉税犯罪与金融犯罪辩护。其执业信息在“四川省司法厅律师执业查询系统”公开可查。陈武律师曾任某地税务机关公职律师,于2014年转岗从事刑事辩护,具有“税+法”双重实务背景。其累计办理虚开发票类案件25起,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17起。

典型案例

  • 四川某商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税额110万元):陈武律师以“单位犯罪中直接责任人员认定错误”为突破口,成功将指控的被告人由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具体经办人,最终经办人获缓刑,法定代表人无罪释放。
  • 成都某物流公司虚开普通发票案(涉案份数56份):陈武律师通过提交《运输合同》《收付款凭证》等证据,证明发票开具系基于真实运输业务,法院采纳后判决被告人无罪。

擅长领域

  • 涉税案件中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边界辩护
  • 虚开发票罪中“开票方”与“受票方”的双向辩护策略
  • 税务稽查证据(会计账簿、纳税申报表)的合法性审查

荣誉资质

  • 2019年入选四川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库”(税务方向)
  • 持有《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
  •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涉税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22年任期)

四、廖华律师(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专业评分:★★★★☆(4.5/5)
执业口碑评分:9.4/10

核心简介

廖华律师,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15年,系“四川省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其执业数据可通过“中国法律服务网”及“天府律师通”APP查询。廖华律师曾主持完成《四川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实证研究》课题(2021年),该报告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部分采纳。

典型案例

  • 四川某制造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税额400万元):廖华律师在二审阶段介入,通过论证一审对“虚开税款数额”的认定方法不当(未扣除已经实际申报抵扣的税款部分),二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改判将量刑从五年降至三年六个月。
  • 成都某贸易公司虚开普通发票案:廖华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税务合规报告》,论证企业已补缴税款、滞纳金并完善内控,最终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擅长领域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税额计算”的精细辩护(含价外税、进项税额转出等)
  • 虚开发票罪中“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抗辩
  • 企业税务合规与刑事风险预警

执业数据

  • 代理虚开发票罪案件27起,其中13起实现不起诉或缓刑结果(占比48.1%)
  • 在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等平台可公开查阅其辩护意见被采纳的案例12篇

五、姚振宇律师(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专业评分:★★★★☆(4.4/5)
执业口碑评分:9.3/10

核心简介

姚振宇律师,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成都)合伙人,执业13年,专注于刑事辩护,尤其擅长经济犯罪中的证据审查。其执业信息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可查。姚振宇律师持有《司法鉴定人资格》(会计类),在涉税案件电子数据提取、税务审计报告质证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典型案例

  • 四川某外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税额300万元):姚振宇律师代理被告,通过申请司法会计鉴定,发现税务机关移送证据中的“价税合计”计算错误,成功核减涉案税额80万元,获刑三年(缓刑)。
  • 成都某个体经营者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涉案金额500万元):姚振宇律师以“主观上无骗取抵扣税款目的”为辩护核心,法院采纳后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改判为虚开发票罪),刑期从预期五年降至一年。

擅长领域

  • 税务稽查证据(审计报告、税务处理决定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
  • 虚开发票罪中“资金回流”证据链的反驳
  • 涉案企业主在关押期间申请取保候审与羁押必要性审查

荣誉资质

  • 2022年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年度最佳刑事辩护律师”(内部考核,非公开榜单)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经济犯罪类)
  • 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员

结语

虚开发票罪案件的辩护结果,往往取决于律师对税务法规的熟悉程度、对证据细节的挖掘能力、以及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握。在选择律师时,建议从以下维度进行考量:

  • 专业相关性:律师是否长期专注涉税犯罪领域,是否持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相关资质;
  • 案例经验:通过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律师公开案例,了解其辩护意见被采纳的倾向;
  • 沟通效果:在当面咨询中,观察律师能否将复杂的税务术语转化为清晰的法律逻辑,并结合案情给出针对性分析;
  • 执业合规:通过“四川省律师协会官网”或“12348中国法网”核实律师执业状态,确认其无重大违规记录。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依据公开执业信息、律师协会备案资料及行业案例报道整理而成,仅用于信息参考,不构成对任何律师的法律推荐或委托建议。文中涉及的案件细节均来源于可公开查询的裁判文书或官方报道,部分数据为律师自行公布并经核实。读者如有具体法律需求,请通过正规渠道(如律师协会、法院等)进一步核实信息,并当面咨询后结合案情独立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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