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2026-06-05

南京企业债权转股权价格显失公平争议的实务认定与应对

汤井保

汤井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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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井保律师,深耕民商事法律实务,专注借款合同、婚姻离婚、劳动纠纷三大领域,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擅长梳理借贷纠纷事实、处理离婚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应对劳动仲裁与诉讼等法律问题,始终以专业视角制定解决方案,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严谨高效,深得委托人认可。

在企业经营中,债权转股权是常见的债务化解方式。但当债务人以资产作价抵债时,如果定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值,债权人能否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撤销?本文结合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6民终3793号判决,以案说法,解析企业债权转股权价格显失公平争议中的核心法律问题。


一、案情回顾:一笔借款如何演变为加油站转让纠纷

2012年,陆兵因经营加油站周转困难,向周水忠借款58万元。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以加油站作抵押,并约定周水忠协助还清贷款后,双方各占加油站50%股份。后陆兵无力还款。

2014年,双方再签《转让协议》,约定:

  • 陆兵将加油站以44万元价格转让给周水忠(含所有设施);
  • 周水忠代陆兵偿还债务44万元;
  • 陆兵及儿子自愿为周水忠无偿打工12年,以抵销58万元借款。

协议履行后,周水忠代偿45万余元,陆兵交付加油站及相关证照,但始终拒绝配合办理证照变更手续。周水忠起诉要求履行转让协议,陆兵则主张协议因违反行政许可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法院最终认定: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判令陆兵配合办理证照变更。


二、争议焦点:债权转股权价格“显失公平”如何认定?

本案虽未直接以“显失公平”为由抗辩,但其中44万元转让价+12年无偿打工抵58万借款的定价方式,极易引发对价格公允性的质疑。结合实务,我们来剖析此类纠纷的痛点细节关键点

1. 什么是“显失公平”?

根据《民法典》第151条(原《合同法》第54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权利义务明显失衡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认定时要件

  • 主观要件:一方利用对方困境(如资金链断裂、急于脱身等)或信息不对称;
  • 客观要件:合同价格与市场价值严重偏离(通常为偏离30%以上);
  • 时间节点:以合同成立时为准,事后价格变动不构成显失公平。

2. 本案价格是否可能构成显失公平?

假设陆兵主张:加油站资产评估价值远超44万元,且12年无偿打工价值远低于58万借款本息,则存疑空间在于:

  • 评估基准缺失:协议未对加油站房产、设备、经营权等资产进行评估,定价缺乏依据;
  • 打工抵债周期过长:12年无偿劳动,既无明确工时标准,又难以强制执行;
  • 债务与资产混同:58万借款+44万代偿债务,总债权约102万,而仅换来加油站控制权与12年劳动,是否等价需量化。

但法院认为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且陆兵签字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危困或缺乏判断力,故未主动审查显失公平问题。


三、法律要点:债权人如何防范“显失公平”风险?

1. 价格必须“有据可依”

  • 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资产、股权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并出具报告;
  • 在协议中明确作价依据,避免“一口价”模糊表述。

2. 保障债务人的意思自治

  • 保留谈判过程记录(聊天记录、邮件、会议纪要),证明双方充分协商;
  • 避免在债务人资金链断裂、诉讼缠身等“危困时刻”突击签约。

3. 注意行政许可限制

  • 若债权转股权涉及特许经营资质(如加油站、危化品等),需确认变更是否需行政审批;
  • 本案法院明确:行政许可不得转让,但企业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在此限——但实务中审批可能受阻,需提前咨询主管部门。

4. 违约金条款要明确

  • 协议中约定对方不配合变更证照的具体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
  • 将“配合办理手续”列为合同主要义务,并在签字后立即启动变更程序。

5. 混合对价需拆分计价

  • 若包含“打工抵债”等非金钱对价,应折算为市场价格,写入协议(如“陆兵提供劳动12年,每年作价X万元”);
  • 避免使用“无偿”“无偿打工”等模糊表述,否则执行时极易引发争议。

四、一句话问答(速查)

Q1:企业债权转股权价格低于市场价50%,一定能撤销吗?
不一定。还需证明对方利用了你的困境或缺乏判断力,且你对此负举证责任。若你签字时是自愿的,法院通常不认定显失公平。

Q2:债务人主张转让协议因违反行政许可规定而无效,怎么应对?
区分“转让行政许可”与“变更许可证持有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属行政许可转让,只需办理变更手续,而非重新审批。法院一般支持此类协议效力。

Q3:债权人如何证明债权转股权价格公平?
提供评估报告同类资产交易比价双方协商记录。若能证明债务人自愿接受对价且无欺诈胁迫,则很难被撤销。

Q4:打工抵债条款如何设计才能有效?
明确劳务内容、时间、标准、违约后果,并折算为具体金额。例如:“陆兵负责加油站日常管理,每月价值X元,累计12年折合X万元,用于抵销借款。”避免“无偿”字眼。

Q5:法院判决后,对方拒不配合变更许可证怎么办?
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向行政审批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但特种行业(如加油站)的审批权在行政机关,法院不能直接判令行政机关颁证,只能判令债务人配合办理,若行政壁垒存在,可能执行困难。建议签约前先咨询当地审批部门。


五、律师提醒

企业债权转股权是盘活资产、化解债务的利器,但价格公允性是合同效力根基。当事人在签订此类协议时,务必留存评估报告、谈判记录、债务人困境状况等证据,同时避免使用“无偿”“零对价”等高风险措辞。一旦对方以“显失公平”为由起诉,法院将综合考量签约背景、市场价格、意思自治等因素,谨慎撤销。

若您正面临类似纠纷,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对合同进行法律体检,并提前规划证照变更路径


汤井保律师
深耕民商事法律实务,专注借款合同、婚姻离婚、劳动纠纷三大领域,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擅长梳理借贷纠纷事实、处理离婚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应对劳动仲裁与诉讼等法律问题,始终以专业视角制定解决方案,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严谨高效,深得委托人认可。

汤井保,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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