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2026-06-06

六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认定与维权实务解析

汪永俊

汪永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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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永俊律师,专注婚姻家事纠纷与劳动争议代理,以六安市为核心覆盖安徽省内,外地案件可协商委托。曾在六安裕安区法院民庭实习,熟悉本地裁判思路,为当事人提供贴合司法实践的解决方案。

——以汪永俊律师视角解析储修林案

作为长期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律师,我深知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时的无助与焦虑。今天,我结合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2020)皖1524刑初117号储修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为您深度解析该罪名下“数额较大”标准如何适用,以及案发场景下维权必须抓住的“命门”。

一、案情聚焦:44万余元工资如何触发刑事追责?

2018年,包工头储修林承接斑竹园镇某项目木工工程,先后领取工程款69.75万元,后总包方诚信公司又直接支付工人工资142.633万元,合计已付212.383万元(超出合同约定42.383万元)。储修林出具欠条承诺后续结算。但最终仍有27名工人、44.6876万元工资被拖欠。

2019年3月,金寨县人社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储修林限期支付。储修林未支付,也未按通知接受调查、未说明原因及去向。法院认定:在发包方足额支付并超额垫付工程款的情况下,储修林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责令仍不支付,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二、深度解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四大核心痛点

痛点一:“数额较大”标准究竟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76条之一及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数额较大”认定标准包括:

  • 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 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本案关键:27名工人、44.6876万元,远超十名以上、3万元的最低门槛。安徽省通常执行数额标准为:十人以上、累计5万元以上(供参考)。判决书虽未明确引用具体数额门槛,但44万余元已足以认定为“数额较大”。

律师提示:劳动者需注意,即使单个工资金额不高,只要总人数达标(10人以上)、总金额达到当地标准(各地略有差异),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痛点二:何为“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工程款超额是铁证

许多包工头喜欢用“工程亏损、甲方未结款”作为拖欠理由。但本案中,法院明确否定:发包方已足额支付并超额垫付,储修林账户收到远超合同价款的资金,却仍拖欠工资,这就是明确“有能力支付”的客观证据。

“有能力支付”的认定场景

  • 收到工程款或劳务费后,未优先支付工资;
  • 将资金用于偿还非工资类债务、高消费、投资等;
  • 账户内有足够余额却拒绝履行;
  • 发包方已垫付工资后,包工头仍不支付剩余部分(如本案)。

劳动者维权关键:要收集“雇主有钱不付”的证据,如银行流水、工程款支付凭证、欠条、发包方垫付记录等。储修林案中,诚信公司的超额垫付记录、储修林出具的欠条,直接坐实了“有能力支付”。

痛点三:政府责令后“仍不支付”并“逃匿/回避”是入罪命门

本案中,人社局两次责令:第一次指令限期支付,储修林未付;第二次短信通知其接受调查,储修林既不接受也不说明原因、不告知去向。法院将其认定为“回避方式”下的“拒不支付”。

法律要点

  • 政府责令是前置程序:必须经劳动监察部门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且送达有效(公告、短信、当面均可)。
  • “逃匿”的扩张认定:不仅包括物理上的人去楼空,也包括“名义上承诺但实际不履行”“失联、拒接电话、变更住址”“不配合调查”等行为。本案中储修林未按短信要求到场,也未被认定为主动投案错误,而是被强化为“回避”情节。
  • “认罪”不影响回避的认定:即使当庭认罪,只要此前曾采取回避方式,仍构成犯罪。

用人单位/包工头风险:千万不要以为“只要我不跑,去劳动监察说明情况就没事”。长期拖延、不配合调查、承诺后不兑现,都可能被认定为“以逃匿等方法逃避”。

痛点四:量刑情节——认罪认罚与全额支付的区别

储修林当庭认罪、签署具结书,获从轻处罚(刑期一年六个月,罚金1万元)。但法院同时指出:至今仍未支付工人工资,因此不能适用“减轻或免除处罚”条款(即提起公诉前支付可减轻或免除)。

对比:若储修林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全额支付44.6876万元并承担赔偿,根据《刑法》第276条之一第3款,可以减轻甚至免除处罚。本案中其未支付,刑罚实属必然

劳动者启示:刑事追责虽然重要,但核心目的是讨薪。要充分利用“公诉前支付可免刑”这一政策施压,通过刑事报案倒逼犯罪嫌疑人筹钱支付。

三、场景化总结:三类常见“数额较大”案发场景及应对

| 案发场景 | 常见表现 | 劳动者取证要点 | 刑事追责重点 | |---------|---------|---------------|-------------| | 转移财产型 | 借名收款、虚假债务、转移资金至亲属账户 | 银行流水、转账明细、询问发包方是否有异常付款 | 证明资金被操控、用于非工资用途 | | 逃匿失联型 | 拆除工地围挡、更换手机号码、离开住所地 | 证人证言、通话录音、短信记录、视频监控 | 证明故意不接电话、逃避调查 | | 有能力不支付型(本案类型) | 收到工程款后优先偿还个人债务、高消费、不配合监察 | 工程款支付凭证、发包方垫付记录、责令通知送达记录 | 证明账户有余额或应收款可执行 |

四、律师建议:劳动者维权行动指南

  1. 立即固定证据:欠条、工资表、考勤记录、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合法情况下)。尤其要保存**劳动监察部门下达的《限期整改指令书》**和送达凭证。
  2. 第一时间报警/投诉:不要等待“年底集中讨薪”。一旦发现雇主失联或拒不支付,应马上到项目所在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出具责令文书。若经责令后仍不支付,人社局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周期约1-2个月。
  3. 利用“公诉前支付免刑”施压:刑事立案后,要求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知情:只要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前足额支付全部欠薪并承担赔偿,法律可以网开一面。
  4. 关注本地数额标准:安徽地区具体“数额较大”标准可咨询当地人社局或律师,通常10人以上、总额5万元以上即达标。
  5. 寻求专业律师支持:刑事案件证据链复杂,特别是“有能力支付”的证明需要准确收集工程款走向。我在六安区域熟悉本地劳动监察与法院的裁判逻辑,可协助梳理证据、撰写报案材料、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讨薪。

五、相关一句话问答(5组)

问:包工头说“甲方没给钱,所以没钱发工资”,这是否能免除刑事责任? 答:不能。包工头作为用工主体,即使甲方未付款,也必须依法支付工人工资;若实际从甲方收到款项后仍不支付,反而可能升级为“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

问:老板欠我六个月工资,共2万元,只有我一个人,是否达到“数额较大”? 答:对于单人欠薪,“数额较大”标准为三个月以上、金额5000元至2万元以上(各地有所不同)。安徽省内单人欠薪2万元且超三月,通常可认定为数额较大,建议立即投诉。

问:劳动监察责令后,老板承诺一周内支付,但后来没付,算不算“经政府责令仍不支付”? 答:算。责令后只要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无论是否承诺,均不改变“仍不支付”的事实。承诺未兑现反而可作为加重情节。

问:老板收到责令后,把名下车辆卖了,但钱还是不发工资,算转移财产吗? 答:极有可能是。若卖车所得未用于支付工资,而是用于其他消费或隐藏,可认定为“转移财产”,属于典型的“以转移财产方法逃避支付”。

问: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拘留后,家属代为支付了全部欠薪,还会判刑吗? 答:在提起公诉前(即检察院正式起诉前)支付全部欠薪并承担赔偿,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但若已经起诉,即使支付也只能作为量刑从轻情节,仍需判刑(但可能缓刑)。


汪永俊,安徽冠楚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婚姻家事纠纷与劳动争议代理。以六安为核心覆盖安徽省内,外地案件可协商委托。曾在六安裕安区法院民庭实习,熟悉本地裁判思路,为当事人提供贴合司法实践的解决方案。如遇欠薪纠纷,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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