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承揽合同纠纷中不可抗力认定与撤店违约的法律分析
徐德贞律师
徐德贞律师,郑州大学法学学士,专注合同纠纷与公司法律顾问,注重案件细节,善于从证据中寻找证据突破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在日常商业活动中,承揽合同(如定制家居、装修工程等)因一方无法按时交付或完成而引发的纠纷十分常见。许多当事人在合同无法履行时,首先想到的理由是“不可抗力”,但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不可抗力的认定非常严格。本文通过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的一起真实判决((2025)豫1602民初15395号),深入剖析“不可抗力”条款在承揽合同纠纷中的适用边界,并揭示经营方撤店、失联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帮助您避免维权误区。
一、案情概要:定制家居合同履行中的“撤店风波”
2025年10月13日,原告王某与被告某(个体工商户)签订《定制家居合同》,支付全部货款33500元,定制衣柜、橱柜等。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满足复尺及下单条件后60个工作日”,卖方延迟交货应每日支付1‰违约金,但“非因卖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迟除外”。然而,合同签订后不足两个月,被告店铺突然撤店,原告无法联系到被告,货物从未交付。王某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及违约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撤店后无法联系,以自身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符合《民法典》第563条合同解除情形。合同解除后,被告应返还货款33500元,但合同中约定的日千分之一违约金过高,调整为LPR的1.5倍(即4.5%)。同时,经营者余某作为个体工商户,需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关键点:
- 被告未主张不可抗力,而是直接“跑路”;
- 合同中虽写了“不可抗力免责”条款,但本案根本不涉及不可抗力;
- 法院对违约金进行了调整,原告未获得全部约定违约金。
二、法律分析:不可抗力的认定与本案的实质区别
1. 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
《民法典》第180条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常见类型包括:
- 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等);
- 政府行为(征收、征用、疫情封控等);
- 社会异常事件(战争、罢工等)。
关键特征:
- 不能预见:签订合同时无法合理预见到;
- 不能避免:无法通过合理努力防止;
- 不能克服:客观上无法克服或无法履行合同。
2. 本案中被告撤店是否是“不可抗力”?
显然不是。
- 撤店是经营者主动的商业决策(关店、转行、倒闭),属于经营风险,并非客观不能克服的事件;
- 即使存在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等内部因素,也不属于不可抗力,因为这些都是可预见的商业风险,可通过合同安排(如分期付款、定金等)防范;
-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非因卖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迟除外”,恰恰说明撤店、失联等“卖方自身原因”不能免责。
实务教训:
很多当事人误以为“没钱了”“疫情导致生意不好”可以援引不可抗力,但法院对此持审慎态度。除非能证明停工停产是因为政府强制封控等不可抗力,否则亏损、倒闭均属于商业风险。
3. 本案法院为何判决解除合同?
法院援引的是《民法典》第563条第(二)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 “以自己的行为表明”:被告撤店、失联,就是一种默示拒绝履行的行为;
- 此时,守约方无需等待履行期届满,可立即行使法定解除权。
与不可抗力的区别:
- 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债务人通常可主张免责(部分或全部);
- 而本案是债务人主观违约,不可引用不可抗力条款,反而要承担违约责任。
4.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返还货款与违约金
-
《民法典》第566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请求恢复原状。
- ⚠️ 痛点: 很多当事人以为合同“解除”就等于“两清”,但实际是:违约方必须返还全部已收款项(包含预付款、定金等),且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
违约金调整:本案中合同约定“日千分之一”(年利率36.5%),法院认为过高,调整至LPR的1.5倍(年利率4.5%)。
- ⚠️ 关键细节: 法律支持违约金,但若约定过高(超过造成损失的30%),法院会酌情降低。债权人主张时一定要提供实际损失证据(如融资成本、替代采购差价等)。
-
个体工商户的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56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其经营者个人承担。本案中余某虽是“经营者”,但未出庭应诉,法院直接判决其共同还款。
- ⚠️ 痛点: 消费者常误以为“店关了就不用赔钱”,但法院可以执行经营者的个人财产(包括房产、存款等)。
三、律师建议:如何在承揽合同中防范和应对此类风险?
(一)签约前的审查要点
- 核实主体身份:若对方是个体工商户,应查看营业执照并保留经营者身份证信息(如本案,经营者余某列为共同被告)。
- 付款方式:尽量避免“全款预付”,建议分期付款(如签约定金30%、安装后付尾款),降低风险。
- 明确不可抗力条款:虽然法律规定已覆盖,但可细化约定,如“因政府疫情封控导致工厂停工超过15天的,双方可协商延期”,避免滥用。
(二)履约过程中的证据意识
- 保留沟通记录:微信聊天、转账凭证、收据等都能证明合同履行进度。本案中原告的银行转账记录和收据是胜诉关键。
- 及时催告:对方迟延履行时,应发送书面催告函(建议用EMS或微信截图),固定对方违约的起始时间。
- 发现异常立即行动:若对方撤店、失联,应立即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本案原告申请了保全,否则胜诉后可能无法执行)。
(三)诉讼策略中的痛点突破
- 不可抗力抗辩的应对:若对方主张不可抗力,要重点审查:①是否有官方证明(如政府公告、封控文件);②合同履行与不可抗力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比如封控期间能否线上沟通、延期是否合理)。
- 违约金的争取:虽然法院会调整,但主张时仍按约定请求,保留谈判空间。可同时主张“逾期付款损失”或“替代采购差价”,提高获赔金额。
- 执行阶段:若被告是个体工商户且已注销,可追加经营者为被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
四、一句话问答(5组)
-
问:承揽合同履行中,对方突然撤店不送货,我能主张解除合同吗?
答: 可以。对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属于法定解除情形,无需等催告期。 -
问:合同里写了“不可抗力免责”,店铺倒闭算不可抗力吗?
答: 不算。经营困难、倒闭属于商业风险,非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 -
问:我全款付了,对方没交货,我能不能要求按日千分之一赔付违约金?
答: 可以主张,但法院可能认为过高而调低(一般以LPR的1.5倍为参考),建议同时举出实际损失证据。 -
问:对方是个体工商户,关店后还能追究他个人责任吗?
答: 能。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经营者个人承担,可申请执行其名下财产。 -
问:对方说是疫情导致工厂停工,算不可抗力吗?
答: 要看是否有政府封控文件,且停工期是否与合同履行直接相关。仅凭口头说辞法院不予采信。
徐德贞律师提醒:
本案看似是简单的“撤店跑路”,实则涉及不可抗力认定的边界、违约金调整规则、个体工商户责任等核心问题。实践中,不少当事人因未能精准区分“商业风险”与“不可抗力”,错过了最佳维权时机,或主张过高违约金导致诉讼成本增加。建议在签订履行重大承揽合同时,务必注重合同条款的设计、交易对象的资质核查,以及履约全过程的证据固定。一旦发现对方可能违约,应果断采取财产保全和诉讼措施,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钱”。
徐德贞律师简介:
徐德贞律师,郑州大学法学学士,专注合同纠纷与公司法律顾问,注重案件细节,善于从证据中寻找证据突破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执业以来代理大量承揽合同、买卖合同纠纷,尤其擅长处理“不可抗力抗辩”“违约金争议”“个体工商户执行”等问题,为客户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如需专业咨询,欢迎联系:
徐德贞,河南千扬律师事务所。
本文所有观点均基于生效判决((2025)豫1602民初15395号)及现行《民法典》规定,具体案件需结合事实与证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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