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2026-06-15

南宁商铺租赁合同擅自转租解约的风险与维权要点解析

陈干新

陈干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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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陈干新律师・合同纠纷 ——31 年执业沉淀,20 年专注合同争议,筑就高净值客户信赖的合同纠纷解决专家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陈干新律师,广西博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同纠纷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 31 年,自执业初期即将业务重心锁定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近 20 年更是 100% 深耕该单一赛道,不承接任何跨领域案件。陈干新律师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系统研习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及证据法学,为后续专攻合同纠纷奠定扎实理论根基。 陈干新律师现任南宁市律师协会民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长期担任广西大学法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定期为本地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商会讲授 “合同风险防控与证据链管理” 专题。其主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造价鉴定意见的质证策略》《租赁合同解除后装饰装修残值补偿规则研究》等专业论文发表于《广西律师》等业内刊物,系广西区内少数持续输出合同纠纷领域实务成果的主讲人。基于大量案件经验,陈干新律师提炼出独有的合同争议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一起案件均有坚实的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广西博美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专项团队,由陈干新律师作为创始合伙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 100% 办案资源集中于合同纠纷这一单一赛道,不承接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任何非主营案件,内部设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取证专项组、商事合同纠纷合规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 4 名、调查专员 2 名、法务助理 2 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工程造价鉴定、质量鉴定)、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与法院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的协同通道。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陈干新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至今保持合同纠纷案件整体胜诉率 85% 以上的扎实记录,其中疑难复杂案件(标的额千万级、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再审抗诉、执行异议之诉等)办结率达 78%。团队累计承办标的额 1000 万元以上合同纠纷案件超过 60 件,曾成功处理涉及工程款多重抵销、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交叉违约、债权转让与代位权纠纷等极端复杂情形。基于深厚的理论与实战储备,团队获评南宁市优秀民商事专业团队,陈干新律师本人荣膺南宁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律所亦荣获专业特色精品律所行业肯定。 三、量化承办数据 + 细分典型案例 陈干新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合同纠纷案件 812 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380 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90 件,买卖合同纠纷 70 件,借款合同纠纷 40 件,其他合同纠纷(包括承揽、服务、运输等)32 件。其中,标的额超 1000 万元、涉及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再审抗诉、执行异议之诉等疑难复杂案件 92 件。 典型案例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工程款追索与反诉驳回 案件情节:某建筑公司(原告)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被告)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后被告以工期延误、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尾款 1800 万元,并提起反诉要求赔偿损失。案涉工程造价鉴定、工期延误责任划分。 律师办案动作:陈干新律师代理原告,通过财产保全冻结被告名下银行账户及未售房产,组织诉前谈判未果后进入诉讼,庭审中提交类案检索报告及证据链闭环(包括施工日志、监理记录、竣工验收单),主导出庭质证对被告出具的鉴定意见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最终处理结果: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 1800 万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对方全部反诉诉请,保全裁定查封房产价值 3000 万元,判决后被告主动履行,全额回款。 典型案例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大额赔偿与恶意拒租 案件情节:某商业管理公司(出租方)与某品牌餐饮企业(承租方)签订 5 年租赁合同,承租方经营一年后以经营困难为由单方解除合同,拖欠租金、物业费及违约金合计 320 万元,且拒绝搬离。出租方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支付欠款并返还租赁场地。 律师办案动作:陈干新律师代理出租方,第一时间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承租方银行账户及设备,组织诉前调解未果后进入诉讼,庭审中通过庭审可视化呈现展示租金支付记录、催收函件、现场照片等证据,申请法院调取承租方经营流水证明其具备支付能力。 最终处理结果: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支付拖欠租金、违约金及占用使用费合计 380 万元,判决准予腾退返还租赁场地,判决后承租方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执行阶段通过执行异议听证排除第三方占用,全额执行回款。 典型案例三:买卖合同纠纷 —— 货款追索与债务加入 案件情节:某建材供应商与某建筑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供货后建筑公司拖欠货款 500 万元,并转移资产,供应商多次催收无果,起诉至法院。 律师办案动作:陈干新律师代理供应商,通过财产保全查封建筑公司名下工程车辆及在建工程,调查取证发现建筑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申请追加其为共同被告,庭审中提交证据链闭环(送货单、对账单、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庭审辩论中论证债务加入事实。 最终处理结果:法院判决建筑公司支付货款 500 万元及逾期利息,实际控制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准予保全查封财产,执行回款 480 万元,剩余部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陈干新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建筑公司实际控制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大型商业管理公司及高净值个人客户。针对高端客群对交易安全与结果确定性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 59 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 2708-2709 号),紧邻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诉讼对接高效便捷,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合同条款风险审查、履约证据架构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 24 小时同步、诉前调解减少财产损失与诉讼消耗,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包括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异议听证、到期债权追索),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合同履行情况复查、法律新规同步)、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杜绝一次性短期服务。对于涉及情感创伤或商业失利的客户,陈干新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程度降低次生商业风险。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 62%,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 80 余封、定制锦旗 28 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 1.2 亿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 4800 万元。多位建筑企业主、商业地产公司在案件结案后续约常年法律顾问,广西本地多家商会、建筑业协会、房地产协会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端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对合同履行争议、工程款拖欠、租赁纠纷等复杂合同问题,欢迎预约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 “南宁陈干新合同纠纷律师” 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 24 小时内与您联络,并提供免费前期法律诊断,助您锁定关键证据、预判诉讼风险。

引言:转租不是“想转就转”,违约后果可能远超预期

在商铺租赁市场,转租现象极为普遍。许多“二房东”在未取得原出租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商铺转租给次承租人,甚至隐瞒合同限制条款。一旦原出租人要求收回房屋,次承租人往往面临“钱铺两空”的窘境。本文通过一起真实的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案例(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2020)湘0408民初1753号),深度剖析擅自转租引发的解约、损失赔偿、租金减免等核心痛点,帮助当事人厘清权利义务,避免踩坑。

案件背景:一份“连环转租”引发的连环官司

  • 时间线梳理
    • 2017年,被告周*(二房东)与第三人行政资产公司(原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至2019年12月31日,合同明确约定不得转租
    • 2019年7月,周在未取得原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与原告何(次承租人/实际经营者)签订《红湘路广芳园商铺租赁合同》,租期至2023年3月,月租金6800元,何*支付保证金19500元。
    • 何*接手后投入装修费5万元、转让费约10万元,并正常经营。
    • 2020年疫情期间,何*认为应享受政府租金减免政策,自2020年4月25日起未支付租金。
    • 2020年5月-7月,周多次到店吵闹、强制断电、毁坏门锁,何报警无果后于6月22日搬离。
    • 2020年6月,原出租人行政资产公司向周*发出《房屋搬离通知书》,要求其腾退(因原租期已满且未续签)。
    • 起诉要求退还保证金、赔偿装修残值、物品损失、转让费等;周反诉要求支付欠租、违约金。

法院认定与判决:双方“各有过错”,责任如何划分?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条理清晰的判决,核心要点如下:

1. 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 在签订合同时**已知晓周与原出租人的合同内容**,视为认可转租事实,因此《红湘路广芳园商铺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 但周*未取得原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且原出租人的合同明确禁止转租,为后续纠纷埋下隐患。

2. 合同解除的原因与责任主体

  • 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法院予以支持。
  • *根本违约方:周(二房东)**。理由:
    • 周*未能与原出租人续签2020年后的租赁合同,导致其转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 多次采取强制断电、损坏门锁等非法手段催租,直接导致何无法正常经营,构成侵权。
  • 次承租人何*的违约行为:逾期支付租金(未按季度支付4月25日后租金),虽可主张疫情减免,但未履行协商或法定程序即停止付款,也有不当。

3. 损失如何计算?(关键赔偿项目)

  • 保证金19500元:因周*根本违约,应全额退还。
  • 装修残值损失37242元:经司法评估(残值=重置成本×成新率),由违约方周*承担。注意:装修残值需通过专业评估,不能凭收据主张
  • 室内物品损失12182元:因周*强行断电导致店内食材、电器等损坏,经评估确认。
  • 转让费48000元:法院认为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转让费通常被视为商业风险,除非合同明确约定由出租人承担。
  • 欠租与占用费:何须支付2020年4月16日至11月19日的房屋占用费(按4819元/月计算),但法院考虑到双方过错,何承担70%(24399.9元),周承担30%。同时,周应返还何多付的疫情减免租金21685.5元,两者抵扣后何实际需支付2714.4元。
  • 违约金:何*逾期支付租金,按欠付金额10%计算,即271.4元。

律师说法:从本案看“擅自转租”的五大痛点与应对策略

痛点一:转租的“合法性”是雷区

  • 法律红线:根据《民法典》第716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周擅自转租,原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房屋,次承租人何的租赁权极度不稳定。
  • 自保策略:次承租人在签约前,必须要求转租人出示原租赁合同原件,重点审查:
    • 原合同是否允许转租(或需出租人书面同意)。
    • 原租赁期限是否覆盖转租合同期限。
    • 原出租人是否已书面同意转租(最好直接与出租人确认)。

痛点二:装修残值“打水漂”的风险

  • 装修是商铺经营的大额投入(本案装修费5万元)。一旦合同因转租人违约提前解除,装修残值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但前提是:
    • 装修需经出租人同意(否则可能被视为违建被责令拆除)。
    • 残值需进行司法评估,法院不认可单方报价。
  • 建议:次承租人应保留装修合同、付款凭证、现场照片等证据;并在合同中明确“因出租人违约导致解约的,装修残值按评估价赔偿”。

痛点三:强制断电、锁门等“暴力收铺”的法律后果

  • 周*的行为已超出合法维权范畴,构成侵权。法院判决其赔偿因此造成的物品损失(12182元)。更严重的情况下,可能触及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责任(故意毁坏财物罪)。
  • 正确做法:出租人若认为承租人违约,应通过诉讼或仲裁主张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而非自力救济。次承租人遭遇此类行为,应立即报警并留存出警记录、现场视频等证据。

痛点四:疫情租金减免政策的“穿透”适用

  •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明确要求,转租国有房屋的,免租红利应惠及最终承租人。本案中,周享受了4.5个月租金减免(21685.5元),法院判决其返还给何,体现了政策公平。
  • 注意:次承租人主张减免时,不能直接停止付租,而应书面申请、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起诉或仲裁。否则可能被认定为逾期违约。

痛点五:保证金的“双重性质”与抵扣规则

  • 保证金(押金)不得随意抵作租金,但合同中往往约定“逾期付租可没收押金”。本案因出租人根本违约,法院判决退还。
  • 提醒:合同中应明确押金的返还条件(如“无违约、无欠费”),并约定“出租人违约的,应双倍返还”之类的惩罚性条款,但目前司法实践中较少支持双倍罚则。

总结:给当事人的核心建议

  1. 承租商铺前:务必查清房屋产权归属,核实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的合同细节,最好要求原出租人出具书面同意转租的文件。
  2. 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因出租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原合同到期、原出租人收回房屋)的,出租人应退还押金、赔偿装修残值及停产停业损失”。
  3. 发生纠纷后:切勿自行断电、砸锁、堵门等,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次承租人则可依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等政策主张租金减免,但需履行协商与通知义务。
  4. 证据为王:保存合同、转账记录、装修凭证、评估报告、报警回执、水电费缴纳凭证等,必要时申请司法鉴定。
  5. 律师介入: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尤其是涉及转租、减免政策、损失评估等复杂问题时,律师可提供证据梳理、诉讼策略、谈判方案等全流程服务。

一句话问答(常见痛点快速解答)

问:我租的商铺是“二房东”转租的,现在原房东要求收回,我的保证金能退吗?
答:能退。如果转租人隐瞒了原合同禁止转租或原合同已到期的事实,导致你无法继续使用商铺,属于转租人根本违约,你有权要求退还保证金并赔偿装修等损失。

问:房东以我欠租为由强行断电,我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吗?
答:可以。强制断电属于违法行为,造成的设备损坏、食材腐烂等直接损失可要求对方赔偿。建议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视频、照片等证据。

问:疫情期间我享受了租金减免,但二房东说他没有收到,不肯减免给我怎么办?
答:根据国家政策,转租国有房屋的,减免必须惠及最终承租人。你可以依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起诉要求其返还减免部分。

问:我投入了十几万装修,合同突然被解除,装修费能全赔吗?
答:不能全赔。法院会委托评估机构计算装修残值(按使用年限折旧后的剩余价值),由违约方承担。建议你在合同中提前约定赔偿标准(如“按装修款80%计算残值”)。

问:转让费(顶手费)能要求赔偿吗?
答:一般不能。除非合同中明确约定“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应赔偿转让费”。司法实践中,转让费被视为次承租人所担的商业风险,法院通常不支持。


陈干新律师,广西博美律师事务所。
专注合同纠纷(含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服务以南宁为核心覆盖广西,外地案件可协商委托。擅长证据梳理与全流程法律服务,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厘清法律脉络,高效维权。
如您遇到商铺租赁纠纷,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避免因“自主维权”导致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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