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干新

陈干新

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
所属律所
广西博美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区
南宁
联系电话
13888888888
执业时间
--
已帮助人数
190+
好评数
108

律师简介

执业地区南宁
执业单位广西博美律师事务所
律师职务资深律师
执业证号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

咨询解答统计

其他83次

案由统计

暂无案由统计数据

在线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咨询

Latest / 最新咨询

陈律师您好,我公司最近收到一份来自竞争对手的律师函,称我们的一款新产品侵犯了他们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我们的设计团队确实参考过对方的产品,但做了一些修改,比如调整了产品的整体比例和部分细节。现在对方要求我们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赔偿损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应对?是否构成专利侵权?

您好,针对您公司遇到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结合我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如下:首先,判断是否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核心在于对比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的设计特征是否构成‘相同或近似’。根据《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外观设计近似性判断需遵循‘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以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为准。您提到的‘调整整体比例和部分细节’,需具体分析这些修改是否属于‘实质性差异’。例如,若修改的细节是专利设计的‘设计要点’(如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的核心特征),则可能不构成近似;若仅为非实质性的局部改动,仍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其次,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委托专业机构(如专利代理师)对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进行对比分析,出具专业的侵权分析报告;2. 核查涉案专利的稳定性,如是否存在无效事由(如现有设计抗辩、专利申请日前已有相同/近似设计公开等),可考虑针对该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3. 梳理自身产品的设计来源,若有证据证明设计早于专利申请日(如设计图纸、产品样机、销售记录等),可主张现有设计抗辩;4. 暂停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如确有侵权风险),避免损失扩大。 此外,关于赔偿问题,若最终被认定侵权,赔偿金额将依据对方的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或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确定,若无上述依据,则由法院在法定范围内(一般为5000元至500万元)酌定。建议您尽快与对方沟通协商,或在收到起诉状后积极应诉,通过举证证明不侵权或减轻责任。如需进一步分析,可携带相关材料(专利证书、产品设计图、律师函等)与我当面沟通,以便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应对策略。

陈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司是一家科技企业,最近收到了一份来自竞争对手的律师函,称我们的一款新产品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我们的产品确实在技术上有一些相似之处,但核心算法是我们自主研发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应对?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专利侵权纠纷问题,结合我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经验,为您提供如下分析和建议:首先,建议您立即委托专业的专利律师对对方的专利文件和您公司的产品技术方案进行全面比对分析,明确是否存在落入对方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技术特征。其次,收集并固定您公司产品研发过程中的相关证据,包括研发日志、技术文档、实验数据、专利申请文件等,以证明您公司的技术具有自主研发的来源,若有证据证明在对方专利申请日之前您公司已完成相关技术的研发并做好了生产准备,还可主张先用权抗辩。另外,需对对方专利的稳定性进行评估,如通过检索现有技术,判断对方专利是否存在新颖性、创造性缺陷,若存在,可考虑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同时,建议您与对方保持沟通,但避免在未充分准备的情况下作出可能不利于您公司的陈述或承诺。后续若进入诉讼程序,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进行应诉,积极举证反驳对方的侵权主张。

陈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最近我们公司研发了一款新的人工智能算法,想申请专利保护。但听说软件类的发明申请专利比较困难,尤其是算法部分,容易被认定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而不被授予专利权。请问我们应该如何操作才能提高专利申请的成功率?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人工智能算法专利申请问题,结合我在知识产权领域尤其是专利代理的专业经验,为您提供以下建议:首先,需要明确人工智能算法若仅涉及抽象的数学方法或纯智力活动规则,确实难以获得专利授权。但如果该算法与具体的技术领域相结合,解决了特定的技术问题并产生了技术效果,则具备可专利性。建议您在申请文件中重点描述算法的技术应用场景,例如该算法如何在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具体领域中解决现有技术的缺陷,如提高识别准确率、降低计算复杂度等。其次,要详细说明算法的技术实现细节,包括数据处理流程、模型结构、关键参数的选择等,避免仅泛泛而谈算法的功能。此外,建议结合硬件环境描述,例如该算法如何与特定的处理器、传感器等硬件结合,实现协同工作,以体现其技术性。最后,在撰写权利要求时,应从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技术效果三个维度构建保护范围,避免权利要求过于抽象。如有需要,我们可以进一步沟通具体技术方案,协助您优化申请文件,提高授权成功率。

陈律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科技企业,近期计划与一家国外供应商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其中涉及核心算法的授权使用。我们担心对方可能在协议中设置一些隐蔽的知识产权陷阱,比如限制我们后续对算法的改进或要求我们将改进成果共享。另外,协议中还提到了争议解决条款,对方坚持选择在其本国进行仲裁,这会对我们产生什么影响?我们应该如何规避这些风险?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结合国际技术合作协议的实务经验,以下从知识产权保护和争议解决两个核心维度为您分析: 1. **知识产权条款风险与规避**: - **核心算法授权范围**:需明确约定授权性质(独占/非独占)、地域范围、使用期限及用途限制。若协议中存在“改进成果自动归属对方”或“强制共享改进技术”的条款,应坚决要求删除或修改为“改进成果归我方所有,对方仅可在原授权范围内使用”,同时需约定改进技术的保密义务。 -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需明确对方保证所授权算法不侵犯第三方权利,若因授权技术导致我方被诉,应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赔偿、律师费等),并约定我方的追偿权。 2. **争议解决条款的风险评估**: - 对方坚持在本国仲裁,可能存在“主场优势”,包括仲裁规则熟悉度、语言障碍、法律环境差异等。建议争取选择中立第三方仲裁机构(如国际商会IC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或约定适用中国法律并在国内仲裁。若无法变更,需提前了解对方国家的仲裁程序、执行效率及与中国的司法协助情况(如是否加入《纽约公约》),避免裁决无法执行。 3. **其他建议**: - 要求对方提供算法的完整技术文档,并进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确认其对算法拥有合法处分权; - 加入“最惠国待遇”条款,确保我方在授权条件上不劣于对方其他合作方; - 约定协议终止后的知识产权处理(如数据返还、技术删除等)。 建议您将协议初稿交由专业律师团队审核,重点排查上述风险点,必要时通过谈判调整条款,以最大化保护我方权益。

陈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最近我们公司开发了一款智能办公软件,里面用到了一些开源代码,我想知道我们在使用这些开源代码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风险?另外,如果我们想将软件商业化,是否需要获得开源代码作者的许可?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开源代码使用及商业化问题,结合我在知识产权(尤其是开源软件合规)领域的经验,为您分析如下: 1. **开源协议的合规风险**:不同开源协议(如MIT、GPL、Apache等)对代码的使用、修改、分发有不同要求。例如,GPL协议具有“传染性”,若您的软件包含GPL协议代码且对外分发,需将整个软件以GPL协议开源;而MIT协议则允许商业化使用,但需保留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建议您首先梳理所用开源代码的具体协议类型,确保符合协议条款。 2. **版权归属与许可义务**:即使是开源代码,其版权仍归原作者所有,您需严格遵守协议中的署名、声明、分发等义务。若协议要求保留版权信息或开源修改后的代码,未履行可能构成侵权。 3. **商业化的法律边界**:商业化本身并非绝对禁止,但需区分“内部使用”与“对外分发”。若仅在公司内部使用开源代码,多数协议无特殊限制;若对外销售或提供服务(如SaaS模式),需结合协议判断是否需开源或取得额外许可。例如,AGPL协议要求通过网络提供服务时也需开源相关代码,需特别注意。 4. **风险防范建议**:建议建立开源代码管理流程,对引入的开源代码进行协议审查、版本追踪,并在软件文档中明确开源代码的使用情况。若涉及复杂协议(如GPLv3),可考虑咨询专业人士进行合规评估,避免因协议理解偏差导致侵权。 总之,开源代码的使用需以协议为核心,明确权利义务边界,才能在商业化过程中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陈律师,我公司最近遇到一个情况:我们和一家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约定对方在30天内交货,但现在已经逾期20天了还没动静。合同里写了逾期交货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总金额是100万。我们想知道,这个违约金比例法院会不会支持?另外,如果对方一直不交货,我们除了要违约金,还能不能解除合同?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结合合同纠纷领域的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如下: 首先,关于违约金比例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通常以“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作为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的参考标准。您合同中约定的日0.5%违约金,换算成年利率为182.5%,远高于一般资金占用成本(如LPR的4倍约14.8%),若对方主张违约金过高并申请调整,法院大概率会结合实际损失(如您因缺货产生的生产停滞损失、重新采购的差价等)进行酌减。建议您提前准备证明实际损失的证据,如停工记录、替代采购合同等,以争取更有利的违约金支持。 其次,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您需先向对方发出书面催告函,明确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如10-15天)交货,若对方仍未履行,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需注意,解除合同的通知需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保留送达证据(如快递签收记录、邮件回执等),避免因程序瑕疵影响权利主张。 综上,建议您先通过书面催告固定对方违约事实,同时评估实际损失并准备相关证据,若催告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后续如需进一步分析合同条款或起草法律文书,可随时联系我。

陈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司最近在与一家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对方提出要使用他们提供的格式合同,其中有一条条款规定‘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供应商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并且不允许修改。我们担心这样的条款会对我们公司不利,想知道这样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如果后续真的发生争议,我们有没有办法主张该条款无效或者选择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格式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效力问题,结合我在合同纠纷领域的实务经验,现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分析: 首先,关于该仲裁条款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需具备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三项要素。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提交供应商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若供应商所在地仅有一家仲裁委员会(如‘XX市仲裁委员会’),则该条款因仲裁机构明确而符合形式要件;若所在地存在多家仲裁机构(如同时有‘XX市仲裁委员会’和‘XX国际仲裁中心’),则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双方可补充协议选定,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仲裁协议才会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您提到对方不允许修改该条款,这涉及格式条款的效力审查。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若供应商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您公司有权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主张该仲裁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此外,若该条款存在‘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例如,供应商所在地仲裁机构在过往类似案件中存在明显倾向性,或仲裁成本显著高于诉讼成本且未作提示),您公司也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最后,若后续发生争议,您公司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权益:1. 若供应商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可在仲裁程序首次开庭前向仲裁机构提出异议,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无效;2. 若仲裁协议因仲裁机构不明确且无法补充约定而无效,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 若认为条款显失公平,可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该仲裁条款。 建议您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供应商对该仲裁条款进行明确说明,并保留相关沟通记录;若对方坚持不修改,可考虑在合同中增加‘若因仲裁机构选定产生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的补充条款,以平衡双方权益。如您需要进一步分析合同具体条款或制定应对方案,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律所面谈。

陈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科技公司的HR,我们公司最近想引进一名核心技术人才,对方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他之前在另一家同行公司担任技术总监,我担心他入职后可能会带来原公司的商业秘密,请问我们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因他的竞业限制问题给公司带来纠纷?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结合我在劳动与人力资源法律领域的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如下: 1. **竞业限制协议的主体适格性**:首先需确认该候选人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人员”,即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若其原职位为技术总监,通常符合主体要求,但需注意协议中需明确其具体岗位及保密义务范围,避免因主体界定不清导致协议无效。 2.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与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结合公司实际业务范围明确竞业限制范围(如“不得在与本公司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地域应与公司业务影响区域相匹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同时,需避免约定过宽的范围或地域,否则可能因显失公平被认定为无效。 3. **经济补偿的支付**:竞业限制协议中必须约定经济补偿条款,若未约定,可能导致协议对劳动者无约束力。补偿标准建议不低于该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需注意支付方式(如按月支付)及支付期限,避免因未及时支付补偿引发劳动者解除协议的风险。 4. **原单位竞业限制的核查**:建议要求候选人提供原单位的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等文件,确认其是否仍处于原单位的竞业限制期内。若其仍受原单位竞业限制约束,贵司录用可能构成对原单位的侵权,需评估由此引发的法律风险(如原单位主张贵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在录用前要求候选人书面承诺已解除与原单位的竞业限制义务,或与原单位协商解除相关协议。 5. **商业秘密保护的衔接**:即使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仍需通过保密协议明确候选人在入职后不得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同时约定若其违反该义务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建议在协议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如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并通过内部制度(如保密培训、权限管理)加强保护。 6. **违约责任的约定**:协议中应明确双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责任,如劳动者违约需支付的违约金(建议结合实际损失合理约定,避免过高导致法院调整),以及公司未支付补偿时劳动者的解除权等。同时,可约定若因劳动者违反协议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包括律师费、调查费等)。 总结而言,贵司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前,需全面核查候选人的竞业限制状态,明确协议条款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并通过保密措施与违约责任条款降低法律风险。建议在协议签订前由专业律师审核,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与可执行性。

陈律师您好,我公司最近和一家供应商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对方分三批交付原材料,每批交付后我们支付相应货款。但第一批货物交付后,我们发现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我们已经通知对方要求整改,但对方一直拖延,现在第二批交货期也快到了。这种情况下,我们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针对您公司遇到的采购合同纠纷问题,结合《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司法解释,为您提供以下专业法律分析和建议: 1.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您公司作为后履行一方(支付货款义务在对方交货之后),在对方交付的第一批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支付该批货物的货款,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若第二批货物的交付依赖于第一批货物的合格验收(如合同约定批次间存在关联性),您公司可基于先履行抗辩权,暂时拒绝接收第二批货物,直至对方完成第一批货物的整改或承担相应责任。 2. **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对方交付不合格货物的行为构成违约,您公司可要求其采取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等补救措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若整改后仍不符合约定,或对方拒绝整改,您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并要求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3. **及时固定证据**:建议您公司立即对第一批货物的质量问题进行公证或第三方检测,保留书面通知对方整改的证据(如邮件、函件、聊天记录等),并记录对方拖延的情况。这些证据将在后续协商或诉讼中起到关键作用。 4. **考虑合同解除的条件**:若合同中约定了质量问题的解除条款,或对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原材料质量问题影响您公司的生产经营),您公司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有),赔偿损失。 5. **协商与诉讼的选择**:建议先通过书面函件或律师函的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及违约责任,若协商无果,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在诉讼中,您公司需重点证明对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已履行通知义务、损失的具体金额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措施需结合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如质量标准、验收程序、违约责任条款等)进行调整。建议您公司提供合同文本及相关沟通记录,以便进一步精准分析。

Featured / 精选解答

陈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科技公司的HR,最近公司有位核心技术员工提出离职,他手里掌握着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未公开的技术专利。我们担心他离职后会去竞争对手那里工作,或者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请问我们应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025-06-03
陈律师,您好!我公司最近收到一份来自国外某公司的专利侵权警告函,称我们生产的一款电子设备侵犯了其在该国的专利权。我们对此感到很困惑,因为我们的产品是自主研发的,而且在国内也申请了专利。想请教一下,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应对?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2025-07-06
陈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最近我们团队开发了一款新的人工智能算法,想申请专利保护。但听说AI算法相关的专利申请审查很严格,很多都被驳回了。想请教您,我们这种情况,在申请专利时需要注意哪些关键问题才能提高授权率?
2026-01-18
陈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科技公司的HR,我们公司最近想引进一名核心技术人才,对方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他之前在另一家同行公司担任技术总监,我担心他入职后可能会带来原公司的商业秘密,请问我们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因他的竞业限制问题给公司带来纠纷?
2026-03-10
陈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最近我们公司开发了一款新的智能硬件产品,想申请专利保护。但我听说专利申请有很多类型,比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我们的产品既有独特的技术方案,外观也很新颖,请问应该如何选择合适的专利类型来保护我们的产品呢?另外,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关键问题,才能提高专利授权的成功率?
2025-04-15
陈律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科技企业,近期打算将一款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算法技术许可给另一家公司使用。在起草许可协议时,我们想了解如何在协议中明确技术保密条款,以防止被许可方泄露或不当使用我们的核心技术?另外,若被许可方违反保密义务,我们可以主张哪些违约责任?
2025-11-15
陈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司最近在与一家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对方提出要使用他们提供的格式合同,其中有一条条款规定‘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供应商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并且不允许修改。我们担心这样的条款会对我们公司不利,想知道这样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如果后续真的发生争议,我们有没有办法主张该条款无效或者选择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2026-03-13
陈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最近我们团队开发了一款新的人工智能算法,想申请专利保护。但我听说AI算法相关的专利申请审查很严格,请问在专利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关键问题,才能提高授权率?
2025-12-31
陈律师您好,我公司最近和一家供应商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对方分三批交付原材料,每批交付后我们支付相应货款。但第一批货物交付后,我们发现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我们已经通知对方要求整改,但对方一直拖延,现在第二批交货期也快到了。这种情况下,我们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2026-03-06
陈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我们最近准备和一家海外供应商签订一份技术许可协议,其中涉及到专利交叉许可和技术秘密的保护条款。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跨境技术许可合同中,我们需要特别注意哪些法律风险点?尤其是关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保密义务的履行方面,有没有什么需要提前防范的?
2025-01-01
11******5936

陈律师态度特别好,不会摆架子,有问必答,而且处理事情很利索,没几天就帮我把事情推进了一大步。

2026-04-06 14:51:48
11******9206

陈干新律师很靠谱,有耐心,处理问题又快又好,推荐给大家!

2026-03-25 19:55:35
11******2516

陈律师帮我解决了广西本地的纠纷,专业又负责,回复及时,感觉特别安心。

2026-03-21 18:55:07
11******4853

陈律师专业又耐心,问题讲得明明白白,办事效率高,帮我解决了大难题!

2026-03-20 14:52:39
11******9466

找陈律师咨询,他讲解清楚,态度亲切,效率高,让我很放心。

2026-03-15 20:00:40
11******7442

陈律师在广西的口碑不错,我咨询时他耐心细致,专业解答,效率也让人满意。

2026-03-12 10:33:28
11******8749

陈律师办事效率真高,提交材料后很快就有反馈,专业能力没话说,值得推荐!

2026-03-11 18:25:24
11******7957

陈干新律师在广西本地很靠谱,回复及时,专业知识扎实,帮我解决了难题。

2026-03-09 13:57:08
11******6770

陈干新律师很耐心,把复杂的法律问题讲得很清楚,处理事情也很快,让人放心。

2026-03-08 10:25:38
11******8269

陈律师专业度很高,态度也特别好,解答问题很耐心,效率也快,推荐!

2026-02-24 10:11:48

陈干新

租赁合同、建设工程

服务地区南宁
服务人数190+
执业年限
好评数量108+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