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2026-06-15

六安拒不支付报酬罪中“有能力支付”的认定要点

汪永俊

汪永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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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永俊律师,专注婚姻家事纠纷与劳动争议代理,以六安市为核心覆盖安徽省内,外地案件可协商委托。曾在六安裕安区法院民庭实习,熟悉本地裁判思路,为当事人提供贴合司法实践的解决方案。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生存的根基,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仅是道德底线,更是法律红线。本案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为切入点,揭示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关键要素,为劳动者维权和企业合规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


一、罪名构成要件:从“拖欠”到“犯罪”的三道红线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核心在于行为人“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支付”,且经政府责令后仍不履行。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构成本罪需同时满足:

  1. 主体:用工单位或个人,包括实际经营者(如本案中的彭保林);
  2. 行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
  3. 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司法实践中通常以3个月以上、1万元以上为参考);
  4. 前置程序: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

本案中,彭保林作为叶集俊华胶合板厂实际经营者,累计拖欠6名工人工资合计31480元,超过三个月,经劳动监察大队下达《责令限期支付通知书》后仍不支付,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争议焦点:如何认定“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

本案判决书显示,彭保林辩称“没有钱支付工资”,理由是“家属一直住院治病,钱都花在治疗上”。但法院最终认定其“有能力支付”,核心依据如下:

1. 查证“应收款项”以证明支付能力

彭保林在供述中明确承认:

“浙江嘉善县西塘兴盛木制品厂欠我四车板子钱,总共有28万左右没有给我。上海有一个姓李的开包装材料厂的也欠我5000块钱板子钱没给我。”

这一自认说明,彭保林并非完全没有资金或财产,而是拥有可期待的债权(应收账款)。对此,实务中可通过以下步骤核查:

  • 调取银行流水:彭保林在中国农业银行2015年度的交易明细清单可供审查;
  • 调查第三方债务:劳动监察部门可向欠款方核实欠款金额及支付可能性;
  • 财产公示比对:对比其家庭财产、车辆、房屋等有形资产。

2. 排除“合理支出”的抗辩理由

彭保林以家属治病为由主张无力支付,但法院并未采信。原因在于:

  • 家属治病支出的款项属于个人消费,不能优先于工人工资;
  • 彭保林在“2015年9月以后彻底失联”,具有逃避支付的主观故意。

建议企业在面对类似抗辩时,应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 医疗费用凭证:病案、发票、医保报销记录等;
  • 本人收入与支出对照表:证明其确实无任何可支配资金;
  • 工资支付优先等级说明: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定优先权。

3. 核实“经责令仍不支付”的完整时间链

本案中,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置流程清晰:

  • 2015年7月左右,工人向叶集劳动局报案;
  • 劳动监察大队电话联系彭保林,要求其支付工资;
  • 下达书面《责令限期支付通知书》,并张贴在营业场所,确保送达;
  • 彭保林在“指定期限内仍拒不支付”。

劳动者在维权时,应注意:

  • 第一时间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取得书面的《责令限期支付通知书》;
  • 保留与雇主沟通的短信、通话录音(如本案中“短信截屏”);
  • 若雇主失联或转移财产,立即申请公安机关介入。

三、本案结果:全额支付可免除刑罚,但刑事责任仍在

彭保林在提起公诉前(2016年2月26日)已将全部拖欠工资支付完毕,并取得6名被害人的谅解书。法院据此判决“免予刑事处罚”,但刑法评价并未完全消失——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只是基于“提起公诉前全额支付+取得谅解”这一法定的免责情节而免除处罚。

具体法律依据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三款: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实操建议

  • 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监察责令通知后,应立即全额支付欠薪,并主动与劳动者签署谅解协议;
  • 即便支付完毕,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迟延支付的利息);
  • 犯罪记录仍会保留,影响企业后续信贷、招投标等经营行为。

延展与行动指引

本案揭示了劳动者维权的一条“四步走”路径:

  1. 证据固定:工资表、考勤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如徐祥龙的记工账本);
  2. 行政投诉: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
  3. 刑事报案:若责令后仍不支付,符合数额标准可报案(本案由叶集公安分局立案);
  4. 民事仲裁:同步申请劳动仲裁,确保工资债权优先清偿。

对于用人单位,合规建议如下:

  • 建立工资专户,优先保障工资发放;
  • 切勿以“家属生病”“经营亏损”等为由对抗支付义务;
  • 一旦出现资金困难,主动与员工协商延期,避免“失联”或转移财产。

作者:汪永俊,安徽冠楚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17)皖1504刑初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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