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6-06-21

淮北无资质装修合同无效后工程款结算与工期责任分析

王峰

王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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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峰律师,执业27年,专注建设工程合同、民间借贷纠纷,熟悉淮北及皖北法院裁判规则,累计办案超800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超4.7亿元,获锦旗32面,老客户转介绍多,口碑专业可靠。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装饰装修合同因承包人无资质被认定无效后,如何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工期延误的责任如何划分?本文以(2025)皖0603民初4028号判决书为蓝本,深度剖析此类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与裁判规则,为实务操作提供清晰指引。

一、合同无效后工程款的折价补偿规则

根据《民法典》第793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本案中,法院明确指出:

“曾某没有取得装修施工企业资质,故其与刘某之间签订的装修合同为无效合同。……虽然本案装修合同无效,但曾某进行了实际施工,且装修工程已经投入使用,故曾某有权要求参照合同主张工程折价款。”

实操要点

  1. 承包人无资质导致合同无效后,法院仍会参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款,而非完全推翻原价。
  2. 工程“经验收合格”包括事实上的投入使用——即便未正式验收,一旦业主开始经营,即视为认可工程质量。

二、增项、变项费用的认定路径

双方对增项费用各执一词时,鉴定报告是核心依据。法院采用了“可确定部分 + 不确定部分”的审查方法:

“鉴定意见载明变项增项可确定部分造价7800元,本院予以确认。针对不确定部分……‘吊顶返工、更换四周玻璃、进门铁架、原杆刷漆、前后大门、加气块返工’鉴定金额共计18304.1元予以确认。”

关键步骤

  1. 区分合同内与合同外:先核查增项是否属于原合同报价范围(如本案门头部分原合同已包含,故增加部分需另算)。
  2. 证据支撑:增项的微信聊天记录、现场照片、付款凭证等缺一不可。法院对“垃圾外运1000元”因无证据未支持。
  3. 鉴定费用分担:双方对增项均有争议,法院判令各承担50%鉴定费,避免一方全额承担。

三、工期延误责任的量化衡量

工期延误是本案反诉焦点。法院通过鉴定报告中的“顺延工期天数”结合施工实际,精准量化责任:

“鉴定意见认定增项确定金额部分顺延工期天数2天,不确定工期天数5天……本院酌定顺延工期天数6天,即合同约定2024年12月15日为交工时间,顺延后应为2024年12月21日交工。”

认定逻辑

  • 延误天数计算:实际交工日(2024年12月26日)减去顺延后交工日(12月21日),得出5天。
  • 损失酌定:参照合同约定的3000元/天,但考虑实际损失酌定为1.5万元(5天×3000元),避免机械适用过高违约金。
  • 质保金的处理:剩余工程款15104.1元未超过质保金2万元,法院判决在保修期(一年)届满后支付,体现了合同约定优先原则。

四、风险提示与行动建议

本案给实务界三点启示:

  1. 资质是“底线”:无资质承包合同自始无效,即便工程合格,承包人仍面临鉴定费、律师费自担等风险。
  2. 增项需书面确认:口头承诺的增项很难举证,建议通过微信、补充协议等方式固定变更内容及费用。
  3. 工期延误证据链:发包人若主张延误损失,需提供租赁合同、工资流水、营业统计等完整证据——本案刘某因证据不足,营业利润损失未获支持。

进一步行动:如果您正面临装修合同纠纷,建议立即:

  • 梳理施工日志、聊天记录、付款凭证。
  • 联系专业律师评估合同效力与增项合理性。
  • 考虑申请工程造价鉴定,锁定争议焦点。

作者:王峰,安徽淮信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5)皖0603民初4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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