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6-06-25

淮北代建人未履行管理义务致损的过错责任认定解析

王峰

王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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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峰律师,执业27年,专注建设工程合同、民间借贷纠纷,熟悉淮北及皖北法院裁判规则,累计办案超800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超4.7亿元,获锦旗32面,老客户转介绍多,口碑专业可靠。

引言:一句“有事找我”的承诺,让他担责70%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代建人(承包人)往往认为只要将工程转交他人施工,自己就可以“甩手掌柜”全身而退。然而,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给出了明确警示:代建人未履行管理义务,即使未直接施工,仍需对工程质量缺陷承担主要责任。本文以(2025)皖06民终1633号真实案例为切入点,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剖析代建人的管理义务边界与过错认定规则。


一、案情回顾:他从“介绍人”变成了“责任人”

1. 基本事实链条

  • 关系建立:陈因扩建肉牛养殖场,联系了此前为其建设大棚的王。双方口头协商大棚规格、用材与价款,王*负责采购材料并组织施工。
  • 转交施工:因王自身工期冲突,其将工程转交师弟李实际施工。陈与李互不相识,施工中所有问题均与王*沟通。
  • 质量隐患:施工过程中,大棚出现弯曲,陈向王反映,王*口头承诺:“只管用,有事压塌就找我。”
  • 大棚倒塌:2024年2月21日,大棚在雪荷载下整体倒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98万元。
  • 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指出倒塌主因包括钢构件承载能力不符合标准、连接节点严重质量缺陷、支撑系统缺乏

2. 法院判决核心

  • 一审:认定陈与王成立建设工程合同关系,王*作为承包人,因未尽到管理、监督义务,对大棚倒塌负70%责任,赔偿13.986万元及鉴定费3.01万元。
  • 二审:驳回王上诉,维持原判。法院明确:王未证明已向陈明确退出建设,且陈始终与王对接,王系合同相对方,应对工程质量负责。

二、律师解读:代建人为何必须为“他人施工”担责?

1. 合同相对性原则:谁签约,谁担责

痛点关键词:合同相对性、事实合同、转包责任

本案中,王坚称自己仅为“介绍人”,工程是李干的,自己未赚取利润。但法院查明:

  • 与王就大棚规格、价款、用材直接协商;
  • 将工程款支付给王,由王转付李
  • 施工过程中问题均与王沟通,王从未告知陈*“自己不管了”。

根据《民法典》第788条,双方以实际行动履行了主要义务,成立事实上的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代建人不能以“未实际施工”或“未获利”为由,切割合同责任。即便是转包或分包,代建人作为合同相对方,仍对发包人承担首要责任。

2. 未尽管理义务:过错是担责的核心

痛点关键词:管理义务、过程监督、材料验收、质量缺陷

法院认定王*存在多项管理失职:

  • 资质缺失:王*作为自然人,无建筑企业资质,违反《建筑法》第26条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
  • 设计缺失:大棚无正式设计图纸,材料规格由双方“商量着定”,缺乏专业规范支撑;
  • 转交施工疏于监督:将工程转交李后,王未对李*的施工质量、材料选型进行有效监督,导致出现“钢构件承载能力不足”“节点缺陷”等严重问题;
  • 事后承诺:当陈发现大棚弯曲时,王未要求整改,反而口头保证“有事找我”,进一步确认其管理义务。

核心法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6条规定,合同无效后,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应证明对方过错、损失及因果关系。王*的“不作为”直接导致大棚存在质量缺陷并倒塌,过错明显。

3. 发包人的过错:不能忽略的“分担”

痛点关键词:选任过错、发包人责任、混合过错

法院同时认定陈也有过错: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王,且未要求提供专业设计图纸,对材料选择也参与协商。因此,陈*自行承担30%损失。这提醒发包人:选择正规承包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责任、提出专业设计要求,是保护自身权益的必要前提。


三、案件启示:给发包人与代建人的风险防控建议

1. 发包人必看:签约前做好三件事

  • 核实资质:要求承包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委托无资质个人或“皮包公司”;
  • 书面合同:明确工程范围、质量标准、材料品牌、验收程序、保修责任;
  • 过程留痕:施工中拍照、录像,保留沟通记录(微信、录音),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书面提出。

2. 代建人必知:管理义务的三条底线

  • 资质合规:承接工程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或与有资质企业合作;
  • 转交不转责:即使委托他人施工,也要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材料验收与关键节点;
  • 拒绝“空头承诺”:切勿向发包人做出“一切有我负责”等模糊保证,否则将成为担责的直接证据。

四、律师简介:专业洞见背后的实务积淀

本文的法律分析由王峰律师团队审核把关。王峰律师执业27年,深耕建设工程合同、民间借贷纠纷领域,对淮北及皖北法院裁判规则了如指掌。他累计办理案件超800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超4.7亿元,获赠锦旗32面。众多老客户通过转介绍找到他,口碑专业可靠。

“建筑行业链条复杂,很多当事人因为合同约定不清、重情面轻证据而吃亏。作为律师,就是要帮他们从复杂的法律关系中厘清责任,争取合法权益。” ——王峰律师


五、一句话问答(常用争议点速查)

问:代建人把工程转给别人施工,自己没在现场,发生质量事故能免责吗?
答:不能。作为合同相对方,代建人对发包人负有管理责任,不能以“实际施工人不是我”为由免责。

问:发包人明知承包人没资质还签约,出了事自己有没有责任?
答:有。发包人选任无资质承包人存在过错,法院会按比例判决双方分担损失。

问:代建人没赚到利润,是不是就不用赔了?
答:不是。利润与赔偿责任无关,代建人是否获利不影响其因过错导致损失的赔偿义务。

问:施工中发现问题,口头向施工方反馈有效吗?
答:有效但风险大。建议保存书面记录、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口头承诺易引发事实争议。

问:没有书面合同,法院就不能认定为合同关系吗?
答:能。只要双方以实际行动履行了主要义务(如付款、施工),法院可认定事实合同关系。


本文案例均隐去当事人敏感信息,仅供普法参考。具体案件因事实与证据不同,结果可能存在差异,建议遇纠纷时咨询专业律师。

王峰 | 安徽淮信律师事务所
专注建设工程合同、民间借贷纠纷
执业27年 | 累计办案800+件 | 挽回损失4.7亿元
口碑可靠,老客户转介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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