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转股权纠纷中管辖权异议的司法认定与应对

汤井保律师
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汤井保律师,只做股权纠纷领域,以南京为核心覆盖江苏各地,执业14年,专注提供务实高效、可落地的法律解决方案。
一、开篇点题:股权纠纷的“第一步”往往决定成败
在涉及企业债权转股权、股东增资扩股等复杂股权纠纷中,诉讼管辖权的归属常常被当事人忽视,却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审理效率与结果。本文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黑10民初135号民事裁定书为样本,聚焦股权纠纷中“管辖权异议”这一争议焦点,提炼审查标准与应对方法,为相关企业提供实务指引。
二、案件事实还原:债权转股权的履行争议
1. 基本案情
原告响水米业公司(模糊化处理)诉称:2015年3月24日,公司股东会决议约定,若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向华联控股公司(模糊化处理)借款的6000万元,则该债务转为股权,以公司2014年底每股净资产价格持有股份。2015年4月1日双方签订借款协议,同年7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增资扩股8000万元的决议。借款到期后,响水米业公司无法偿还,要求华联控股公司履行债权转股权协议,并确认华联控股公司为持股55.44%的股东。
2. 华联控股公司的反击:提出管辖权异议
被告华联控股公司在答辩期间提出异议,主张其住所地位于北京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15〕7号)第二条,“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案件,而本案标的额为6000万元,应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无管辖权。
3. 法院审查与裁定
法院在裁定书中明确援引法律依据,认为华联控股公司住所地在北京市,属于“一方住所地不在本院所在省级行政辖区”的情形,根据上述通知:“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1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但本案标的额为6000万元,已超过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上限,应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法院裁定“被告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成立”,并移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处理。
4. 裁定原文引用(姓名及单位已模糊处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华联控股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其住所地不在本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15)7号规定,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在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5000万元以,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1000万元以上一审民事商事案件。为此,本院对此案无管辖权。”
三、分层分析: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标准与应对方法
1. 审查核心:住所地 + 标的额双重要素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核心在于判断“当事人住所地”与“诉讼标的额”是否匹配。本案中:
- 住所地:被告华联控股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属于“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在省级行政辖区”。
- 标的额:债权转股权涉及的借款金额为6000万元,远超中级人民法院1000万元的管辖上限。
依《民事诉讼法》及相关通知,双方住所地跨省的案件,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由高级法院管辖;1000万元以上由中级法院管辖。本案标的额6000万元,结合被告住所地在外省,最终由高级法院专属管辖。
2. 关键步骤:如何应对管辖权异议
步骤一:确认受理法院的管辖层级
当事人起诉前,应先核实双方住所地是否在同一省级辖区。若被告住所地与原告不在同一省,需计算标的额,判断应否由高级法院或中级法院一审。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步骤二:及时提出管辖权异议
被告应在答辩期(通常为收到起诉状副本15日内)内,向受诉法院提交书面异议,并附上住所地证明、标的额计算依据等证据。如本案华联控股公司在答辩期间即提出异议,获得了法院支持。
步骤三:上诉或申请复议的权利
若法院驳回异议,当事人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法院上诉。本案裁定明确告知“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3. 司法实践中的风险提示
股权纠纷往往涉及多方、多合同,管辖权的错误选择可能导致案件被移送,拖延数月审理时间。如本案裁定书中的“移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处理”,意味着原受理法院已耗费的审查周期全部作废,案件重新进入高院立案程序。
四、结尾延展:如何规避管辖权陷阱
从本案可见,即便原告方如实陈述了债权转股权的核心事实(股东会决议、借款协议、履行情况),但程序上的管辖权异议却直接导致案件被移送。企业在启动诉讼前,应重点做到:
- 提前核查管辖规则:若当事人跨省,标的额超过5000万元,务必向高级法院起诉;若标的额低于1000万元,可向中级法院或基层法院起诉(需结合当地通知)。
- 审慎选择起诉法院:避免因“图方便”选择住所地法院,否则对方一旦提出异议,将得不偿失。
- 委托专业律师:股权纠纷中管辖权的逻辑复杂,涉及最高院通知、地方高院规定等多层次规范,建议由经验丰富的律师评估并制定诉讼策略。
如果您正在处理类似股权纠纷,或对管辖权的认定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获取定制化法律方案。
作者: 汤井保,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来源: 裁判文书网,案号:(2016)黑10民初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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