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疫情不可抗力不能成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挡箭牌

汪永俊律师
汪永俊律师,专注劳动、婚姻与离婚纠纷代理,以六安市为核心覆盖安徽省内,外地案件可协商委托。熟悉本地裁判思路,为当事人提供贴合司法实践的解决方案。
以案说法:从一起典型逃匿欠薪案看法律红线
2013年底,安徽省当涂县骏翔服装厂的投资人张甲拖欠20余名工人工资48万余元。在工人多次讨薪无果后,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9月22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该厂在9月24日前支付全部工资。张甲不仅逾期未付,反而于2014年下半年逃匿至南京、当涂县姑孰镇等地,并更换手机号码,彻底与工人和政府部门失联。2015年5月,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
最终,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张*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该案揭示了恶意欠薪的核心特征: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责令仍不支付。
疫情背景下的“新套路”:不可抗力能否成为拒付理由?
近年来,部分企业主以“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支付劳动者工资,甚至以此掩盖其恶意欠薪的实质。例如:某餐饮公司因疫情停业,老板声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工资无需支付”,但实际其经营状况良好,且未与员工协商延期支付或降薪,而是在复工后直接拒发数月工资。这种行为与上述案例中的逃匿欠薪本质相同——主观上具有恶意,客观上实施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不可抗力并不当然免除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义务。法律上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疫情封控导致停工)。面对不可抗力,用人单位应当:
- 主动与劳动者协商:通过民主程序或与工会、职工代表协商,调整工资支付方式(如延期支付、缩减工资金额或安排带薪休假);
- 依法履行社会责任:在停工停产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若未提供正常劳动,则按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 保留完整证据:如政府防控通知、企业停工证明、协商记录等,以证明拒绝支付确有不可抗力事由。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以疫情为借口,拒不支付任何劳动报酬,且数额较大,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整改仍不支付,则可能直接触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法院在认定时会穿透“不可抗力”外衣,重点审查:
- 企业是否具备支付能力却故意不支付?
- 是否以逃匿、转移财产、隐匿行踪等方式逃避?
- 是否在复工复产后仍继续拖欠?
劳动者维权痛点与关键细节
此类案件的核心痛点在于劳动者维权成本高、证据获取难、老板跑路快。以下细节尤其值得关注:
1. “逃匿”的认定标准
实践中,逃匿不仅是“人间蒸发”,还包括:
- 更换手机号码、搬离经营场所、关闭通讯工具;
- 注销企业或转移财产至他人名下;
- 长期失联,回避政府责令改正程序。
本案中张*甲正是通过“逃至外地+换号”的方式逃避,最终被认定为逃匿。
2.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劳动者必须向人社局等政府部门投诉,取得责令改正决定书。如果老板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仍不支付,刑事立案的门槛才算真正跨过。很多工人因缺乏法律知识,直接报警或起诉,却因程序缺失被驳回。
3. “数额较大”的司法认定
根据司法解释,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即可入罪。本案中20余名工人、48万元欠薪,远超标准。
4. 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变卖机器设备、隐匿款项后用于个人消费或偿还非法债务,甚至提前转移存款,均属于典型恶意行为。张*甲变卖机器得款2万元却未用于支付工资,成为量刑加重情节。
5. 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并行
即使老板被判刑,其民事支付义务仍然存在。工人仍可通过刑事案发后的追缴程序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追索工资。但如果老板已无资产或转移财产,执行将陷入困境。
律师警示:不可抗力不是“万能钥匙”
在疫情常态化背景下,部分用工单位滥用不可抗力条款,企图规避工资给付义务。但需要明确:疫情冲击下的经营困难,不等于可以单方面拒发工资。法律鼓励的是协商共渡难关,而非借机“甩锅”。若企业真因疫情陷入困境,应通过以下合法路径化解:
- 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降薪或安排轮岗;
- 申请社会保险缓缴、就业补贴等政策支持;
- 按法律规定程序进行经济性裁员(需提前30天说明并支付补偿)。
反之,若用人单位以不可抗力为名,实际上却有能力支付而故意不付、变卖资产后逃匿、或以虚假理由拒不整改,则完全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观恶意要件。法院在裁判时,会责令被告人限期支付欠薪并处以刑罚;即便在疫情特殊时期,恶意欠薪的刑事责任绝不会因“不可抗力”而被轻纵。
一句话问答
-
问:老板说“疫情是不可抗力,所以不用发工资”,这句话对吗?
答:不对。不可抗力不能直接免除工资支付义务,老板必须与工人协商解决方案,否则仍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
问:工人被欠薪后,应该先报警还是先找人社部门?
答:应先向当地人社局投诉,取得责令改正决定书。如果政府责令后老板仍不支付,再报警处理,这样才符合刑事立案的法定前置程序。 -
问:老板把工厂设备和存款转移了,工人还能追回工资吗?
答:能。工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甚至追究老板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老板恶意转移资产,检察院可在刑事部分追缴、责令退赔。 -
问:疫情期间老板支付了一半工资,另一半拖延到复工后,算不算犯罪?
答:需看是否经政府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如果企业确实因疫情经营困难但积极协商,且未逃匿、未转移财产,一般不以犯罪处理,但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剩余工资。
专业律师建议
当您的工资被恶意拖欠,尤其是老板以疫情等理由推诿、失联甚至转移资产时,不要拖延,立即保存好:
- 工资条、考勤记录、劳动合同;
- 老板的联系方式、经营场所照片;
- 与老板或管理人员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注意合法性);
- 劳动监察部门下达的责令改正决定书(如已取得)。
及时寻求专业劳动律师帮助。律师能判断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并指导您固定证据、启动行政投诉、刑事报案或民事仲裁,避免因程序错误错失维权良机。
汪永俊律师,专注劳动、婚姻与离婚纠纷代理,以六安市为核心覆盖安徽省内,外地案件可协商委托。熟悉本地裁判思路,为当事人提供贴合司法实践的解决方案。
汪永俊,安徽冠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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