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2026-07-10

南京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三步实操指南

汤井保

汤井保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8061422412

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汤井保律师,只做股权纠纷领域,以南京为核心覆盖江苏各地,执业14年,专注提供务实高效、可落地的法律解决方案。

股权转让中,优先购买权是常见纠纷点。本文提供三步实操方法,助你避开雷区,合法实现股权流转。

第一步:判断是否触发优先购买权

触发条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实操方法

  • 确认受让方是否为现有股东。若受让方是公司内部股东,则不触发优先购买权。
  • 若受让方是外部人员,需立即启动通知程序。
    注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务必先完成内部通知,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第二步:履行通知义务

核心要求: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明确转让条件。
具体步骤

  1. 制作《股权转让通知函》,包含:
    • 转让方姓名、持股比例
    • 受让方基本信息
    • 转让价格、付款方式、交割时间等核心条款
  2. 通过EMS或公证送达,保留送达凭证(回执单或公证书)。
  3. 给予其他股东30天以上的答复期(公司章程另有约定除外)。
    常见错误:口头通知或仅微信通知,后续举证困难,建议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步:其他股东行使或放弃优先购买权

处理方式

  • 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应在答复期内书面回复,并按同等条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若多个股东主张,协商确定比例;协商不成,按出资比例行使。
  • 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需出具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或超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实操要点
  • 转让方应要求所有其他股东签署放弃声明,避免后续个别股东反悔。
  • 若部分股东主张购买,转让方可选择撤回转让(但需注意诚信原则,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延展与建议

若优先购买权被侵犯(如未通知即对外转让),受损股东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撤销变更登记。诉讼时效通常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
行动建议:股权转让前,务必咨询专业律师审查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制通知方案。如需进一步指导,可联系我们。

作者:汤井保,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更多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