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6-07-17

淮北代建项目超概算责任归属与工程结算风险应对解析

王峰

王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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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峰律师,执业27年,专注建设工程合同、借贷合同纠纷,熟悉淮北及皖北法院裁判规则,累计办案超800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超4.7亿元,获锦旗32面,老客户转介绍多,口碑专业可靠。

一、从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看“超概算”争议的缩影

在建设工程领域,投资超概算是代建项目中最令各方头疼的问题之一。超概算不仅意味着项目成本失控,更可能引发代建人、使用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责任推诿与诉讼。近期,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2025)皖0621民初4746号),虽非典型的代建项目,但其涉及的工程量结算争议审计结果认定质量整改扣款主张等核心问题,恰好映射了代建项目超概算纠纷中的常见痛点。

案情回顾

原告马某、赵某(无施工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与被告邵某(总包方)签订《室内(外)腻子、涂料承包合同》,承包皖溪佳苑A3#、A6#楼内外墙涂料工程。工程完工后,双方于2022年1月24日进行结算,邵某出具欠条确认尚欠13万元。但诉讼中,邵某提出抗辩:因马某、赵某整改不到位导致工期延长,总包方华松集团要从中扣除费用,认为马某、赵某应承担责任。

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均无施工资质,合同无效;但工程已完工近十年,且双方已结算,邵某应按结算数额支付工程款。关于邵某主张的扣款,因尚未实际发生,且无法确定是否属于马某、赵某的施工范围,法院不予采纳,可在实际产生后另行处理。

本案与代建项目超概算的关联点

尽管本案是简单的内部分包纠纷,但其中暴露出的问题——结算依据的争议变更签证的举证责任外部扣款风险的转嫁——与代建项目超概算责任归属高度相似。代建项目中,投资超概算往往源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材料涨价、管理不善等多种因素,而责任划分的关键在于合同约定、审批程序、过错证据

二、代建项目投资超概算责任归属的核心要点

在代建项目中,投资超概算的责任归属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从以下维度逐层分析:

1. 合同约定是首要依据

  • 代建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投资控制目标超概算处理机制奖惩条款。例如,约定代建人需将总投资控制在概算范围内,若超出需经使用单位或审批部门书面同意;否则,超支部分由代建人承担。
  • 关键细节:合同是否约定“概算包干”或“据实结算”?是否明确变更签证的审批权限?是否约定审计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这些条款直接决定责任归属。

2. 变更与签证管理是超概算的“导火索”

  • 设计变更:若代建人未经审批擅自同意设计变更导致超概算,代建人需承担主要责任;若是使用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或设计单位出具错误图纸,则责任方在使用单位或设计单位。
  • 现场签证:签证单的签字权限时效性费用计算依据至关重要。如果签证单上有代建人、监理人、使用单位等多方签字,则视为各方认可;若仅有代建人单方签字,使用单位可能主张不承担责任。
  • 痛点提示:实践中,很多代建项目因签证手续不全事后补签口头变更导致超概算责任无法认定。留存书面记录、及时确认审批是规避风险的关键。

3. 过错责任原则:谁导致,谁承担

  • 代建人过错:招标文件编制失误、施工管理不善、进度失控导致赶工费增加、材料采购价格虚高、未及时履行变更审批程序等。
  • 使用单位过错: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装修标准、增加功能要求、要求使用高价材料等。
  • 设计单位过错:初步设计概算漏项、施工图预算超概算(如未按限额设计)、设计错误导致返工等。
  • 施工单位过错:虚报工程量、偷工减料导致返工、施工组织不当造成窝工索赔等。

4. 政府投资项目的特殊规定

  •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10%以上需重新报批,否则可能面临审计问责。代建人若未履行重新报批手续,擅自突破概算,可能被认定为违规。
  • 关键细节:代建合同是否约定“以审计结果为准”?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在多个判例中明确,审计结果不能当然作为结算依据,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因此,代建人应避免在合同中写入“以审计为准”的绝对条款,以防审计结果长期不出导致结算僵局。

5. 证据保存:超概算责任纠纷的胜负手

  • 本案中,邵某主张扣款,但因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扣款属于马某、赵某的施工范围,法院不予支持。同样,代建项目中,若代建人主张超概算责任在使用单位或设计单位,必须提供书面审批记录会议纪要签证单往来函件等证据。
  • 痛点提示:很多代建项目在过程中“重进度、轻资料”,导致事后无法证明变更的来源和审批情况。建立全过程档案管理制度,是代建人保护自身权益的底线。

三、本案判决对代建项目超概算争议的启示

  1. 合同无效不影响结算条款的参照适用:本案中,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但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代建项目若合同无效,超概算责任仍可参照合同约定划分,但需注意折价补偿原则过错比例的平衡。

  2. 外部扣款主张需有事实依据:邵某“因整改不到位导致华松扣款”的抗辩,因扣款未实际发生且无证据而未被采纳。代建项目超概算索赔中,主张方必须证明损失已实际发生与对方行为有因果关系损失金额合理。否则,法院可能直接驳回或要求另案处理。

  3. 利息起算点对资金成本的影响:本案中,法院以起诉之日作为利息起算点,而非结算之日。对于代建项目,超概算垫资的利息往往数额巨大,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利息计算标准起算时间,避免争议。

四、结语

代建项目投资超概算责任归属,本质上是一场证据较量合同解释的博弈。无论是代建人、使用单位还是施工单位,都应在项目启动前完善合同条款,在实施过程中规范审批流程,在争议发生时及时固定证据。否则,一旦陷入诉讼,即便有理,也可能因证据不足而承担不利后果。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业性强,涉及法律、造价、工程管理等多领域知识。遇到超概算责任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小失大。


该篇相关的一句话问答

问:代建项目超概算后,代建人如何证明责任在使用单位?
答:代建人需提供使用单位书面要求变更或增加投资的函件、会议纪要、签证单等证据,证明超概算系使用单位主动提出且未经审批。

问: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10%以上未重新报批,代建人是否承担全部责任?
答:不一定,法院会综合考量代建人是否履行了风险提示义务、使用单位是否知情同意、超概算原因等因素,但代建人未报批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错。

问:合同中约定“以审计结果为准”,代建人能否拒绝审计结果?
答:可以,但需要有充分理由,如审计过程违反程序、审计依据错误、审计结果明显不合理等。法院会审查审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问:实际施工人无资质导致合同无效,代建人能否以此为由拒付工程款?
答:不能。合同无效但工程已验收合格的,仍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代建人可主张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但需举证。

问:代建项目因设计变更超概算,设计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设计单位因设计错误或漏项导致超概算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但代建人需证明设计单位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超概算有直接因果关系。


王峰律师,执业27年,专注建设工程合同、借贷合同纠纷,熟悉淮北及皖北法院裁判规则,累计办案超800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超4.7亿元,获锦旗32面,老客户转介绍多,口碑专业可靠。如果您正面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代建项目超概算争议,欢迎咨询。

王峰,安徽淮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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