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虚构破产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实务认定分析

汪永俊律师
汪永俊律师,专注劳动、婚姻与离婚纠纷代理,以六安市为核心覆盖安徽省内,外地案件可协商委托。熟悉本地裁判思路,为当事人提供贴合司法实践的解决方案。
一、引言:老板“甩锅”跑路,工资谁来买单?
在劳动纠纷中,最让劳动者寒心的莫过于:辛辛苦苦干了几年,老板突然说“公司破产了”“公司转让了”,然后卷款消失,留下一堆欠薪账单。很多劳动者以为,公司没了、老板跑了,工资就彻底没戏了。但法律真的允许雇主这样“金蝉脱壳”吗?
今天我们通过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真实案件,深度剖析一种典型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套路——“虚构破产逃避支付”。无论雇主如何“包装”自己的转移资产、变更公司、甚至伪造破产,在法律面前,都难逃刑责。
二、案情回放:公司转让了,工资就不用付了?
2014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在利辛县实际经营某有限公司,招用了吴、杨等5名劳动者。2023年7月,李突然将公司转让给王某,未与劳动者核对、发放工资,直接“消失”,导致拖欠工资总额高达167625元。
当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通知李配合解决问题时,他拒不配合,甚至在被责令支付后仍然无动于衷。直到案件进入刑事程序,李才陆续支付部分欠薪,并与吴达成协议,承诺分期支付剩余的7万元。但即便在2024年11月、2025年2月、7月多次支付后,李仍拖欠吴*5万元。
最终,利辛县人民法院认定李*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三、深度剖析:为什么“虚构破产”逃不掉刑责?
1. 法律依据:《刑法》第276条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李*的行为完全符合“转移财产或逃匿”的典型场景:
- 转让公司:将公司转让给他人,试图切断自己与工资支付义务的关联,属于“转移财产”的一种变相方式。
- 拒不配合劳动监察:多次通知后不到指定地点,不解决问题,属于“逃匿”。
- 经责令仍不支付:人社局下达责令支付文书后,李*长期未履行,直到刑事立案后才开始付款。
2. 老板的“破产”借口为何无效?
很多雇主会辩解:“公司已经转让了,不是我的公司了,凭什么还让我付工资?”但法律明确:用人单位的实际控制人、经营者,对劳动者工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公司转让、注销、破产,都不能成为逃避工资的“护身符”。
实践中,雇主常以“虚构破产”“虚假清算”“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等方式逃避债务,但司法审判中,只要查明雇主在转让前已拖欠工资,且未与劳动者结清,其“转让行为”就属于恶意逃避支付,不影响刑事追责。
3. 劳动者最关心的痛点关键词
- 转移资产:老板将公司资产、资金转移至他人名下,或通过关联交易抽逃资金。
- 虚假破产:滥用破产程序,伪造债务,恶意降低清偿能力。
- 劳动监察:人社局是追讨工资的“第一道防线”,劳动者应第一时间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刑事立案:当欠薪金额较大(通常1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工资),且经责令仍不支付,公安机关可刑事立案。
- 认罪认罚:本案李*在到案后自首、认罪认罚,并最终付清全部欠薪,因此获得从轻处罚,缓刑执行。
- 自首情节: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是减轻处罚的关键因素。
四、律师警示:这条红线,雇主千万不能碰
1. 对雇主:工资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
- 不要试图通过“转让公司”“注销公司”“虚构破产”来逃避工资。这些行为会直接触发刑事追诉。
- 即使公司经营困难,也要依法与劳动者协商,签署书面协议,并按时履行支付义务。一次违约,可能面临刑事立案。
- 法律给予“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机会,但在刑事立案前主动支付,是避免入刑的最好方式。
2. 对劳动者:别让老板“跑路”成为你的终点
- 证据为王: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劳动合同等。特别是老板口头承诺“公司破产”的录音、聊天记录,是证明其恶意逃避的关键证据。
- 第一时间维权:不要等老板“失联”才行动。发现老板转移资产、转让公司、拖欠工资超过2个月,立即向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刑事报案门槛:如果欠薪金额超过1万元,或者涉及10人以上,且劳动监察责令后仍不支付,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
- 和解协议要谨慎:李案中,吴与李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但李多次逾期。劳动者对分期协议要保留追索权利,一旦对方违约,立即申请强制执行或刑事追诉。
五、律师提示:专业律师,助你拨开迷雾
很多劳动者在欠薪后,面对老板的“破产”借口,感到无助和迷茫。其实,法律对恶意欠薪的惩处力度远超想象。作为专注劳动领域多年的律师,我深知本地裁判思路和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
汪永俊律师,专注劳动、婚姻与离婚纠纷代理,以六安市为核心覆盖安徽省内,外地案件可协商委托。熟悉本地裁判思路,为当事人提供贴合司法实践的解决方案。
如果你正面临工资被拖欠、老板“跑路”、公司“破产”等困境,不要犹豫,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支持。从劳动监察投诉到刑事报案,从证据固定到诉讼策略,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
一句话问答(律师视角)
Q1:老板说公司破产了,就不需要付工资了,是真的吗?
A:假的。企业破产需要依法清算,且工资属于优先清偿的债权。老板以“口头破产”逃避支付,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Q2:老板把公司转让给亲戚,我还找谁要工资?
A:找原老板。转让公司不能免除其作为实际经营者的工资支付义务。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刑事报案。
Q3:欠薪多少钱可以构成刑事案件?
A: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工资且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工资且总额三万元以上,经责令仍不支付,即可刑事立案(各省标准略有差异)。
Q4:老板已经付清了部分工资,还会被判刑吗?
A:可能,但会从轻处理。李*案中,他在刑事立案后陆续付清,但因前期行为已构成犯罪,最终被判缓刑。主动、及时付清是减轻处罚的关键,但无法完全免除刑事责任。
Q5:我该找劳动监察还是直接报警?
A:先找劳动监察(人社局)。劳动监察责令支付后,若老板仍不支付,且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再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要跳过劳动监察直接报警,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汪永俊,安徽冠楚律师事务所。
专注劳动维权,守护每一份汗水。
(本文案例来自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2025)皖1623刑初440号刑事判决书,已隐去当事人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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