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2026-07-22

南京股权代持纠纷:实际出资人维权实操指南1

汤井保

汤井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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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汤井保律师,专注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离婚领域,以南京为核心覆盖江苏各地,执业14年,专注提供务实高效、可落地的法律解决方案。

股权代持是中小企业常见的股权安排,但代持关系一旦破裂,实际出资人往往面临“钱权两空”的风险。本文将从证据收集、维权路径、风险防范三个维度,手把手教你如何拿回属于自己的股权收益与身份。

第一步:证明代持关系——所有行动的基础

核心任务: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证明“你出钱,他持股”的合意与事实。

具体方法

  1. 收集书面代持协议:最直接的证据。若没有正式协议,可寻找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录音等能体现“代持”意思表示的材料。
  2. 固定出资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需备注“投资款”或“股权款”)、收据、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
  3. 寻找辅助证据:你参与公司分红、行使股东表决权、列席股东会的记录;公司其他股东或高管知晓你为实际出资人的证人证言。

注意:若代持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公务员、外籍人士代持),可能被认定无效,此时需转为主张“债权返还”。

第二步:选择维权路径——三种情形对号入座

情形一:名义股东承认代持,但拒绝转交股权收益

操作: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名义股东返还分红款、处置股权所得等收益。案由为“委托合同纠纷”或“股权代持纠纷”,诉讼请求明确为“返还投资款及收益”。 举证要点:代持协议 + 收益已实际发放至名义股东账户的证据(如公司分红决议、转账记录)。

情形二:名义股东否认代持,且公司其他股东不认可你

操作:起诉要求“确认股权代持关系”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但需满足《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4条的前提: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你成为显名股东。 举证要点:已取得其他股东书面同意的证明,或证明其他股东长期知晓你行使股东权利(如你参与过股东会表决)而未提出异议。

情形三: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股权,且受让人为善意第三人

操作:此时股权已无法讨回,但可向名义股东主张侵权赔偿。起诉案由为“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或“合同违约”,要求赔偿股权转让差价、利息损失。 举证要点:证明名义股东转让行为未经你同意,且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如未评估、未询价)。

第三步:风险防范与事后补救——给未来留后路

事前预防

  • 签订书面代持协议,明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质押股权”,并约定高额违约金。
  • 代持协议经公司盖章确认,并让其他股东签字备案。
  • 定期索要公司财务报表,保留分红记录。

事后补救

  • 若发现名义股东异常(如对外负债、离婚),立即申请法院对代持股权进行财产保全,防止被转移。
  • 向公司登记机关举报名义股东利用代持身份进行虚假登记,争取行政介入。

结语:股权代持的本质是“信任”,但维权需要“证据”

股权纠纷的复杂性远不止代持问题,还有“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效力”“对赌协议效力”等高频争议。如果你正面临股东身份被否认、分红被截留、股权被质押等风险,建议立即咨询专业律师,切勿因“熟人关系”而拖延。保留证据、固定事实、及时行动,是保护自身权益的不二法门。

作者:汤井保,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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