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2026-07-31

南京虚假病假骗休息:不定时工作制员工的法律代价

汤井保

汤井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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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律师 | 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核心领域:核心领域: 工程类纠纷 | 借款合同纠纷 | 劳动合同纠纷| 不良资产处置| 重大商事法律服务 | 股权投资基金 | 跨境投融资 | 金融合规 | 政企协同法律服务 汤律师执业年限15年,现任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拥有十五年资本市场与重大商事领域复合型执业经验,长期深耕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融资、复杂商事法律业务,重点深耕金融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同时精研工程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兼具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精准的产业理解能力与丰富的争议解决实战经验。执业以来,持续为文创、新药研发、CRO、医疗健康管理、医疗大数据、智能建造、TMT、人工智能等前沿行业的基金机构与成长型企业,提供全周期、一体化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政府平台、国有企业、跨国企业及各类金融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支持,在金融监管合规、外商投资准入、数据治理、知识产权商业化、国企改革、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及工程类、借款合同、劳动合同等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向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办理相关纠纷案件百余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专项法律服务 汤律师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本地城商行、本土农商行、国有控股银行等多家合作银行提供专属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累计为合作银行处理各类不良资产处置项目逾10起,具备丰富的实操经验与成熟的定制化解决方案,核心提供不良资产处置全链条法律服务,同时结合十余年银行信贷业务风控经验,实现“风险防控+不良化解”全链路法律服务,精准匹配合作银行资产质量管理与不良资产处置核心需求。 全链条法律服务内容 1.前期尽职调查:开展权属核查、担保效力认定、资产现状调查等工作,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为处置工作奠定法律基础; 2.中期方案拟定:针对不良资产包转让、单户资产清收、债转股、抵债资产处置等不同需求,拟定定制化法律处置方案,论证方案商业可行性与法律合规性; 3.后期风险把控:全程把控债权转让、资产交割等交易全环节法律风险,拟定全套相关法律文书;同时代理不良资产处置中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推动债权高效清收。 源头风险防控 结合银行信贷业务风控经验,为合作银行提供不良资产源头防控、信贷投放风险前置核查服务,从源头降低不良资产产生概率,实现不良资产“事前防控、事中应对、事后化解”的全流程法律保障。 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汤律师累计为数十家中央及地方金融机构、大型国企、外资企业及政府功能平台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支持,深耕工程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核心争议领域,结合产业背景与法律实务,为当事人制定高效、务实的解决方案,办理金融类、涉外类、建设工程类、合同类、劳动类等重大民商事争议案件百余件,核心服务客户涵盖: 前沿行业全周期法律服务案例 汤律师聚焦前沿产业发展需求,为多家企业及基金机构提供关键阶段法律支持,代表性服务成果包括: 1.主导创新药企红筹架构搭建,提供港股上市前期全流程法律支持; 2.为北京科技企业、上海医疗健康企业、医疗健康品牌企业等主体设计股权融资交易方案,全程参与交割执行及投后治理体系搭建; 3.担任大型医疗集团对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参与企业重大并购与战略投资项目法律研判及方案设计; 4.作为核心法律顾问,为长三角区域多家市场化基金管理人、境外私募基金等机构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社会职务与社会责任 汤律师现任共青团主流报刊杂志社法律顾问,始终秉持法律人专业素养与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事务,为企业及劳动者提供专业法律指导,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社会法治建设。

一、引言:休息权不是“免罪金牌”

在劳动法领域,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因工作时间的灵活性,其休息权的边界常引发争议。然而,休息权并非无条件的“免罪金牌”,更不意味着劳动者可以滥用病假制度。本案中,劳动者张*龙因提供虚假病假条骗取病假工资,最终被法院判决返还工资及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并承担被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这一案例对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

二、案情回顾:从工伤到虚假病假

龙于2000年入职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公司”),2006年因工伤致右锁骨粉碎性骨折,被鉴定为9级伤残。2016年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7年3月起,张龙连续向公司提交9张加盖“江苏省第二中医院医疗专用章”的诊断证明,以“右肩损伤/炎症”为由申请病假,每月休1个月。宝泰公司准假并支付病假工资至2017年12月。

2018年4月,宝泰公司怀疑病假条真实性,赴医院核实。江苏省第二中医院医务处出具证明:9张诊断证明均非该院在职医师开具,“肩周炎不可能开一个月病休,急诊最多只能开三天假”。一审法院现场核实后,确认病假条为假。张*龙无法提供病历、发票等就诊记录。2018年4月24日,宝泰公司在通知工会后,以“欺诈、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三、争议焦点:虚假病假是否构成旷工?工资是否需要返还?

本案的关键争议在于:劳动者提供虚假病假条申请病假,是否构成旷工?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追回已支付的病假工资及代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一)虚假病假=实际旷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法院认为,张*龙提交的9张诊断证明经医院确认为无效证明,且其无法提供任何就诊记录,行为构成欺诈,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病假并非真实,实质上是未出勤工作,故应认定为旷工。用人单位基于虚假信息而准假并支付工资,系因欺诈导致的错误意思表示,劳动者无权获得该期间的工资。

(二)工资、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需全额返还

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张*龙返还宝泰公司:

  • 病假工资:9084元(2017年4月至12月)
  • 代扣个人社会保险费:4366元(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
  • 代扣个人住房公积金:2598元
  • 合计:16,048元

关键点:社保和公积金中用人单位应承担的部分,仍由公司负担,不转嫁给劳动者。但个人缴纳部分因系基于虚假病假期间的工资代扣,故应随工资一并返还。

(三)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

龙主张宝泰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93,835元。但法院认定:张龙提供虚假病假条,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且违反诚信原则,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宝泰公司已履行通知工会程序,程序合法。

四、普法要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需警惕的“痛点”

1. 劳动者的痛点

  • 病假条造假后果严重:不仅可能被解除劳动合同(无赔偿),还面临返还全部病假工资及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若用人单位因此遭受损失,劳动者还可能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 工伤员工也需诚信:即使曾有工伤记录,后续申请病假仍需提供真实医疗证明,不可“一劳永逸”。
  • 举证责任倒置:劳动者需证明病假真实,无法提供病历、发票、就诊记录,将被认定为虚假。

2. 用人单位的痛点

  • 病假管理需谨慎:建议建立病假核查制度,对长期或频繁病假者进行定期抽查,向医院核实诊断证明真伪。
  • 解除程序要合法:必须事先通知工会,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本案中宝泰公司履行了通知工会程序,系合法解除的关键。
  • 回溯追讨工资:发现虚假病假后,可要求劳动者返还已支付的工资及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但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无法追索,需自行承担。

3. 不定时工作制员工的特殊注意

  • 不定时工作制员工休息权虽灵活,但病假仍是法定休息权,需提供真实证明。虚假病假同样构成旷工,且因工作时长不固定,用人单位更易怀疑病假动机。
  • 不定时工作制员工主张加班费较难,但病假工资是基本保障,切勿因“弹性工作”而轻视病假真实性。

五、案件启示:诚信是劳动关系的基石

本案二审判决书(2019)苏01民终1057号明确指出:“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者以虚假病假条骗取休息和工资,不仅违背职业道德,更触碰法律红线。

对于劳动者而言,病假条造假绝非小事,轻则退还工资,重则失业加赔偿。对于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病假核实机制,发现造假及时固定证据,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一句话问答(针对本类案件常见问题)

Q1:员工提供虚假病假条,公司能否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A:可以。虚假病假构成严重违纪,公司依据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赔偿金。

Q2:公司发现员工病假造假后,能要求员工返还已支付的病假工资吗?
A:能。员工基于欺诈获得的工资属于不当得利,公司有权要求返还,同时可要求返还代缴的个人社保和公积金部分。

Q3:不定时工作制员工申请病假是否必须提供医院证明?
A:必须。不定时工作制仅改变工作时间安排,不改变病假申请条件,劳动者仍需提供真实医疗证明。

Q4:员工伪造病假条被解除,还能主张经济补偿吗?
A:不能。因欺诈、严重违纪被解除,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Q5:公司如何预防员工虚假病假?
A:建立病假核查制度,要求员工提供病历、发票、检查报告等多份材料,不定期向医院电话或实地核实,并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虚假病假的后果。


汤井保,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注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离婚领域,以南京为核心覆盖江苏各地,执业14年,专注提供务实高效、可落地的法律解决方案。如您遇到劳动合同纠纷、病假争议、工伤赔偿等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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