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2026-08-12

南京借款纠纷中债务转移的司法认定要点与实务启示

汤井保

汤井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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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律师 | 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核心领域:核心领域: 工程类纠纷 | 借款合同纠纷 | 劳动合同纠纷| 不良资产处置| 重大商事法律服务 | 股权投资基金 | 跨境投融资 | 金融合规 | 政企协同法律服务 汤律师执业年限15年,现任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拥有十五年资本市场与重大商事领域复合型执业经验,长期深耕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融资、复杂商事法律业务,重点深耕金融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同时精研工程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兼具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精准的产业理解能力与丰富的争议解决实战经验。执业以来,持续为文创、新药研发、CRO、医疗健康管理、医疗大数据、智能建造、TMT、人工智能等前沿行业的基金机构与成长型企业,提供全周期、一体化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政府平台、国有企业、跨国企业及各类金融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支持,在金融监管合规、外商投资准入、数据治理、知识产权商业化、国企改革、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及工程类、借款合同、劳动合同等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向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办理相关纠纷案件百余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专项法律服务 汤律师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本地城商行、本土农商行、国有控股银行等多家合作银行提供专属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累计为合作银行处理各类不良资产处置项目逾10起,具备丰富的实操经验与成熟的定制化解决方案,核心提供不良资产处置全链条法律服务,同时结合十余年银行信贷业务风控经验,实现“风险防控+不良化解”全链路法律服务,精准匹配合作银行资产质量管理与不良资产处置核心需求。 全链条法律服务内容 1.前期尽职调查:开展权属核查、担保效力认定、资产现状调查等工作,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为处置工作奠定法律基础; 2.中期方案拟定:针对不良资产包转让、单户资产清收、债转股、抵债资产处置等不同需求,拟定定制化法律处置方案,论证方案商业可行性与法律合规性; 3.后期风险把控:全程把控债权转让、资产交割等交易全环节法律风险,拟定全套相关法律文书;同时代理不良资产处置中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推动债权高效清收。 源头风险防控 结合银行信贷业务风控经验,为合作银行提供不良资产源头防控、信贷投放风险前置核查服务,从源头降低不良资产产生概率,实现不良资产“事前防控、事中应对、事后化解”的全流程法律保障。 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汤律师累计为数十家中央及地方金融机构、大型国企、外资企业及政府功能平台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支持,深耕工程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核心争议领域,结合产业背景与法律实务,为当事人制定高效、务实的解决方案,办理金融类、涉外类、建设工程类、合同类、劳动类等重大民商事争议案件百余件,核心服务客户涵盖: 前沿行业全周期法律服务案例 汤律师聚焦前沿产业发展需求,为多家企业及基金机构提供关键阶段法律支持,代表性服务成果包括: 1.主导创新药企红筹架构搭建,提供港股上市前期全流程法律支持; 2.为北京科技企业、上海医疗健康企业、医疗健康品牌企业等主体设计股权融资交易方案,全程参与交割执行及投后治理体系搭建; 3.担任大型医疗集团对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参与企业重大并购与战略投资项目法律研判及方案设计; 4.作为核心法律顾问,为长三角区域多家市场化基金管理人、境外私募基金等机构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社会职务与社会责任 汤律师现任共青团主流报刊杂志社法律顾问,始终秉持法律人专业素养与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事务,为企业及劳动者提供专业法律指导,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社会法治建设。

在借款合同纠纷中,债务转移是否成立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核心。本文结合一起涉及承兑汇票的民间借贷案件,深入剖析法院如何依据欠条认定债权债务关系,并提供实务操作步骤,帮助读者理解债务转移的司法认定标准。

案情回顾:从80万承兑汇票到55万欠条

2012年10月,范某将8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交由基某,期望通过换现获取现金。基某支付部分款项后,于同年11月8日出具欠条:“今欠范某现金55万元整……于2012年11月13日归还!此借款无条件归还!”逾期后,基某仅支付5000元,范某遂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基某偿还54.5万元及利息,基某不服上诉,主张其仅为居间方,债务应由案外人张某承担。

争议焦点:欠条能否证明债务转移成立?

基某坚称,范某与张某直接交易,自己只是介绍人,债务应由张某承担。但法院查明,基某出具欠条后,又就同一笔票据向张某提起另案诉讼并获支持。二审法院明确指出:“2012年11月8日欠条并未体现债务转移的意思表示……基某关于其从张浩受让案涉债务的主张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核心分析:债务转移要求双方明确同意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且需债权人同意。本案中,基某出具的欠条内容清晰、签名捺印,无任何“代张某还款”或“接受债权转让”的表述,故不能认定债务转移。

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何判断债务转移是否成立?

  1. 审查书面凭证的表述:欠条、借条等债权凭证应明确债务主体。若出现“代某某还款”“某某的债务由我承担”等字样,才可能涉及债务转移。本案欠条直接写明“今欠范某现金”,显然指向基某本人。

  2. 核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需结合交易背景、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综合判断。基某虽主张自己是居间方,但其在另案中作为原告起诉张某,证明其认可自身对张某的债权,与本案主张矛盾。

  3. 分析后续行为是否与债务转移相符:若债务转移成立,原债务人(张某)应退出债务关系。但基某在另案中起诉张某,说明其仍认为张某负有债务,这与债务转移的“债务消灭”效果相悖。

  4. 注意法律禁止性后果:以承兑汇票换现的行为本身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法院指出“基某关于以承兑汇票兑换现金的行为系法律禁止行为的上诉主张,无法律依据”,强调不能以行为性质否定欠条效力。

延展:给借款人的实用建议

本案警示我们,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在出具或接受债权凭证时,务必明确债务主体、金额、期限及利息。若涉及第三方,应通过书面协议明确代理、居间或债务转移关系,避免后续扯皮。如遇类似纠纷,建议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并保留汇票、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

作者: 汤井保,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来源: 裁判文书网,案号:(2016)苏01民终43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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