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中劳动关系解除时间认定要点
展志新律师
展志新,山东安邦顺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工伤认定与工伤赔偿,精准把握济南市人社部门认定标准及仲裁裁判尺度,为受伤劳动者提供从证据到赔偿的全链条务实高效维权方案。
工伤事故赔偿的关键:如何准确认定劳动关系解除时间?
在工伤事故处理中,劳动关系解除时间的认定直接决定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核心赔偿项目的计算基数。法院判决明确:劳动者受伤后未再工作,用人单位亦未催告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裁决以停工留薪期届满之日作为解除时间,法院予以支持。本文结合(2023)鲁0105民初12606号判决书,为您深入解析这一争议焦点。
一、争议焦点:劳动关系解除时间如何确定?
本案中,原告山东肆合艺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肆某乙公司”)与被告王某因工伤发生纠纷。王某于2021年3月27日受伤后未再工作,2023年8月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肆某乙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仲裁裁决认定双方于2022年1月27日解除劳动关系,肆某乙公司不服起诉,主张王某受伤后未再联系公司,实际解除时间应更早。
法院认定依据:
判决书原文引用:“本院认为,王某于2019年6月4日入职肆某乙公司工作,自此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王某于2021年3月27日受伤后未再继续工作,肆某乙公司未催告王某回岗工作,亦未解除与王某之间的劳动关系,本案仲裁裁决双方劳动关系于2022年1月27日解除,王某对此亦予以认可,结合诉讼中原、被告均认可王某的停工留薪期按照9个月计算的事实,故本院认定王某与肆某乙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解除劳动关系。”
二、具体方法与步骤:三步锁定解除时间
第一步:确认停工留薪期长度
根据《山东省工伤职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及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本案中,王某因伤致八级伤残,双方均认可停工留薪期为9个月。关键点:若用人单位未主动解除劳动关系,且劳动者未明确表示离职,则停工留薪期届满之日(即受伤后满9个月)可作为合理解除时间。
第二步:核实用人单位行为
- 收集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是否曾催告劳动者返岗?是否发出解除通知?
- 判决书引述:“肆某乙公司未催告王某回岗工作,亦未解除与王某之间的劳动关系”,直接导致法院采信仲裁裁决的解除时间。
第三步:计算赔偿项目
以2022年1月27日为解除日,计算以下赔偿(依据判决书):
- 停工留薪期工资:每月7000元×9个月=63000元(判决书原文:“肆某乙公司应向王某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共计63000元(7000元/月×9月)”)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77000元(判决书原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故肆某乙公司应向王某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7000元(7000元/月×11月)”)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633元/月)=66330元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6633元/月=106128元
- 医疗费:7829.9元(凭单据)
- 住院伙食补助费:26.10元/天×4天=104.4元
三、重要提示:风险防范与行动建议
用人单位注意:
未缴纳工伤保险将面临全额赔偿风险。判决书指出:“肆某乙公司未为王某缴纳工伤保险”,导致公司需自行承担全部工伤待遇约32万元。建议:务必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并建立工伤后及时处理机制,避免因未催告或未解除劳动关系导致赔偿期延长。
劳动者注意:
保留证据是维权关键。本案中,王某虽未主动返岗,但通过仲裁和诉讼确认了工伤认定,最终获得赔偿。建议:受伤后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保留医疗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劳动关系。
若您正面临类似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结合具体案情采取最优策略。
作者:展志新,山东安邦顺意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3)鲁0105民初126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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