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2

王峰律师
淮北王峰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7 年专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深耕皖北建工领域高端案件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王峰律师,安徽大学法学本科毕业,现执业于安徽淮北,律师执业证号 13406199910570357。自 1999 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以来,27 年执业生涯中,从第 3 年起即锚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单一垂直领域,深耕建工赛道长达 24 年,只专注建设工程类案件,不承接其他领域纠纷。王峰律师深耕淮北及皖北地区,深谙本地法院裁判规则、工程结算标准与类案审判尺度,是皖北地区建设工程纠纷领域资深专业律师。 王峰律师现任淮北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多次受邀为淮北市建筑行业协会、建筑企业、工程施工单位开展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防范、工程结算与纠纷化解” 专题普法培训。其参与撰写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表见代理的认定规则》等多篇建工实务论文,刊发于《淮北律师》等行业专业刊物。 依托 24 年建工案件实战积淀,王峰律师团队独创建设工程纠纷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化办案动作,让每一起建工案件均有完整判例支撑、严谨证据支撑、本地裁判规则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王峰律师为律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案件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所有建工类疑难案件。律所 100% 办案资源聚焦建设工程纠纷单一赛道,不承接劳动、交通、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跨领域案件,专业化程度高、办案经验集中。 团队内设建工取证调查组、工程结算合规组、财产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 4 名、调查专员 2 名、法务助理 2 名,长期与本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深度合作,与皖北各级法院、执行机关建立常态化对接通道,实现工程取证、造价鉴定、诉讼庭审、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全流程高效推进。 所有重大、疑难、标的额千万级的建工案件,均由王峰律师亲自主导类案检索、证据梳理、出庭质证、庭审辩论及执行异议听证。团队深耕工程欠款、结算争议、分包转包、优先受偿权等疑难问题。王峰律师获评 “淮北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律所获评 “淮北市专业特色精品律所”。 三、量化承办数据 + 细分典型案例 王峰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452 件,细分案由精准垂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10 件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85 件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45 件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2 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28 件 其中,标的额超千万、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工程结算争议、造价鉴定争议、执行异议、再审抗诉等疑难复杂建工案件 168 件,全部依托司法裁定、保全文书、执行文书落地结案,办案经验覆盖建工全场景。 典型案例一:建设工程尾款拖欠纠纷 案件情节:某建筑公司承包淮北某住宅小区项目,发包方以工程量不符为由拒绝支付工程尾款 680 万元,且拒不对已完工工程量进行确认,双方施工合同未约定付款节点,涉案金额巨大。 律师办案动作:王峰律师团队介入后,立即启动调查取证程序,向住建委调取项目备案材料、现场施工日志,组织类案大数据检索梳理同类裁判规则;申请证据保全固定施工现场影像资料;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发包方名下银行存款及房产;庭审中通过证据链闭环搭建将施工日志、材料采购单、监理签字记录串联成完整证据链,并提交类案检索报告。 最终处理结果:法院判决发包方全额支付工程款 680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对方全部诉请,当事人通过法院全额执行回款。 典型案例二:建设工程分包仲裁纠纷 案件情节:某国有建筑企业作为总包方,将工程分包后,实际施工人因总包方拖欠工程款提起仲裁,涉案金额 1200 万元,涉及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 律师办案动作:王峰律师团队作为总包方代理人,类案大数据检索梳理最高院关于实际施工人权利主张的裁判规则;证据链闭环搭建证明总包方已超额支付分包款;庭审辩论中提出实际施工人未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且存在质量瑕疵;申请司法鉴定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最终处理结果:仲裁庭驳回实际施工人全部仲裁请求,总包方无需支付任何款项,成功驳回对方全部诉请。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王峰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建筑企业主、房地产开发商等高净值群体。针对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位于淮北相山区海容广场 709-713),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 24 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财产损失,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免费资产复查、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敏感问题,王峰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程度减少次生伤害。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 58%,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 80 余封、定制锦旗 32 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 6800 万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 4700 万元。多位建筑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私人法律顾问,多家淮北本地建筑行业协会、商会圈层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及工程款追索、工程结算争议、分包纠纷、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等法律难题,欢迎预约淮北市相山区海容广场 709-713 律所建工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 “淮北王峰建工律师” 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 24 小时内与您联络,免费提供前期法律诊断服务。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工程款拖欠是施工方面临的最大痛点。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简称“优先权”)是法律赋予施工方最有力的“杀手锏”——它能让您在发包人破产或资产不足时,优先于抵押权人和其他普通债权人受偿,极大提升回款几率。本文将从实操角度,为您拆解如何正确行使这一权利。
一、核心要点:谁可以主张?范围多大?
| 主体 | 适用项目 | 优先受偿范围 | |------|----------|--------------| | 与发包人直接签订合同的施工人(总包、分包) | 建设工程(含装饰装修) | 工程价款(含利润),不含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 | 实际施工人(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中的实际投入方) | 仅能向发包人主张,且发包人欠付范围 | 实际投入的人工费、材料费等 |
注意: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人若非建筑物所有权人,则优先权不成立;勘察、设计、监理合同不适用。
二、关键期限:18个月,别错过!
- 起算点:发包人应当给付工程价款之日(合同约定或实际结算日)。
- 最长保护期:18个月(《民法典》第807条,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逾期未主张,优先权消灭。
- 特殊情形:若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但发包人拒不结算,建议在“应付款日”后立即行动,而非等待结算完成。
三、行使方式:三种路径可选
- 协议折价:双方协商,将工程折价抵偿工程款(需书面协议,注意避免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 申请法院拍卖:直接向工程所在地法院申请拍卖,优先受偿(无需起诉,但法院可能要求提供初步证据)。
- 诉讼/仲裁中主张:最稳妥的方式,在起诉或仲裁请求中明确列明优先权,并请求法院确认。
四、实操步骤:四步走,步步为营
第一步:收集证据
- 证明合同关系: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签证单、进度款支付证书。
- 证明工程造价:结算书、审计报告、工程量确认单。
- 证明发包人欠款:催款函(建议用EMS并保留回执)、对账单、付款承诺函。
- 证明工程现状:竣工验收报告、照片、视频(证明工程未拆除或已交付使用)。
第二步:发函催告
- 向发包人发送书面催款函,明确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如15天)支付欠款,并告知将行使优先权。
- 催告函是法院认定“行使优先权”的有利证据,也可中断诉讼时效。
第三步:起诉或申请仲裁
- 向工程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标的额较大时)或基层法院起诉。
- 诉讼请求中须明确:“请求确认原告对XX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XX元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发包人名下资产(包括该工程)。
第四步:执行与受偿
- 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拍卖工程,优先权人按比例受偿。
- 若发包人已进入破产程序,应在债权申报期内申报优先权,否则丧失优先顺位。
五、常见陷阱提醒
- 放弃优先权:部分发包人要求施工方出具放弃优先权承诺书,法院一般认定有效(除非该承诺损害工人工资或材料商利益),切勿轻易签署。
- 装饰装修工程:若发包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如承租人装修),优先权无法对抗房屋抵押权人,建议事先要求发包人提供所有权人同意函。
- 实际施工人:只能向发包人主张,且发包人仅在欠付总包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需提供总包与发包人的结算证据。
延伸思考:优先权虽强,但并非万能。若发包人已支付大部分工程款,或工程已实际使用(如住宅已交付业主),法院可能认为优先权不适用。更稳妥的做法是: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节点,并定期办理结算确认。遇纠纷时,建议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针对个案制定策略。
作者:王峰,安徽淮信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