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2026-08-24

成都刑事辩护中非法证据排除的实操与裁判逻辑解析

朱宁

朱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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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朱宁·刑事辩护——32年专注刑事辩护,护航企业高管与高净值人士自由与生命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朱宁律师,四川篇章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32年,自1993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伊始即锚定刑事辩护赛道,单一垂直领域深耕年限与总执业年限同步,32年间本人及团队未承办任何刑事辩护以外案件。朱宁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曾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完成系统司法实务研习,深度参与刑事审判庭案件研析,为日后专攻经济犯罪辩护积淀了扎实的裁判思维与程序经验。 朱宁律师现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连续多年担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定期为四川省内高校、工商联、私人银行高净值客户部门讲授“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隔离”“经济犯罪证据链突破”等专题。其主笔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如实代开”的无罪辩护路径》《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边界认定——基于类案大数据检索的实证研究》等专业论文发表于《四川律师》《成都法治》等业内刊物,系四川省内持续输出刑事辩护领域实务研究成果的主讲人。基于大量案件经验,朱宁律师提炼出独有的“刑事辩护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一起案件均有坚实的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四川篇章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项团队,由朱宁律师作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100%办案资源集中于此单一赛道,不承接任何跨领域案件,内部设有取证专项组、合规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6名、调查专员4名、法务助理3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的协同通道。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朱宁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至今保持案件核心诉求实现率87%以上的扎实记录。团队累计承办千万级以上标的刑事案件超过80件,曾成功处理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跨境犯罪资产追缴、家族企业涉税犯罪、再审抗诉等极端复杂情形。基于深厚的理论与实战储备,团队获评“成都市优秀刑事辩护专业团队”,朱宁律师本人荣膺“四川省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律所亦荣获“专业特色精品律所”行业肯定。 三、量化承办数据+细分典型案例 朱宁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刑事案件826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公司犯罪(含虚开发票、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等)512件,经济犯罪(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198件,其他刑事犯罪(开设赌场、走私、毒品等)116件。其中,涉案金额超千万、涉及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再审抗诉、执行异议等疑难复杂案件215件。 典型案例一: 案件情节关键词: 虚开发票1.2亿元、涉案金额巨大、公司财务总监被羁押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侦查阶段介入、调查取证、证据链闭环搭建、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提交类案检索报告、庭审辩论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被释放,公司生产经营恢复正常 典型案例二: 案件情节关键词: 合同诈骗3亿元、企业法人被批捕、多份虚假合同、资金去向不明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审查起诉阶段阅卷、类案大数据检索、组织调解、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 检察院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罪释放 典型案例三: 案件情节关键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亿元、区域负责人、投资人集体维权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申请、证据链梳理、庭审辩论、提交类案检索报告、量刑协商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 法院判决缓刑,当事人无需收监执行,企业得以继续运营 典型案例四: 案件情节关键词: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8000万元、公司高管被逮捕、关联企业被查封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审查起诉阶段申请调查取证、证据链闭环搭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庭前会议、出庭质证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被释放,相关查封资产解封 典型案例五: 案件情节关键词: 骗取贷款罪、涉案金额1.5亿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羁押、银行损失认定争议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侦查阶段介入、申请取保候审、证据链梳理、提交类案检索报告、庭审辩论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 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当事人免于羁押,企业债务重组成功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朱宁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上市公司高管、高净值家庭、家族企业及港澳台、涉外当事人。针对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非公开调解方案设计均在单独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24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财产与情感消耗,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资产复查、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涉及重大刑事风险的当事人,朱宁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和家庭的次生伤害。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62%,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36封、定制锦旗28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1.2亿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3200万元。多位企业创始人在案件结案后续约常年法律顾问,多家本地商会、高端社交圈层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 如果您正面临刑事风险,欢迎预约成都市西体路2号奥林花园12楼B2四川篇章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成都朱宁刑事辩护律师”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24小时内与您联络。

一、开篇:刑事辩护核心价值与争议焦点之锚

刑事辩护的灵魂在于“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辩证统一,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正是连接两者的关键桥梁。在司法实践中,控辩双方往往围绕“侦查取证是否合法”展开激烈对抗,这一争议焦点直接决定证据链的有效性乃至案件走向。本文以某真实判决书为样本,聚焦“非法证据排除”的审查标准、举证责任分配及辩护律师的具体操作步骤,为辩护同仁提供可复用的实战方法论。

二、中间分层:争议焦点深度解析与实操步骤

(一)争议焦点提炼:供述合法性审查的“三个维度”

在**(2021)川0105刑初XXX号判决书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甲某(化名)涉嫌贩卖毒品罪,核心证据为甲某的两次有罪供述。辩护律师提出“该供述系通过疲劳审讯、威胁获取,依法应予排除”。法院经审理后,最终认定“第一次讯问笔录的合法性存在重大瑕疵,但第二次讯问已补正,且与客观证据印证”,未予全部排除。这一裁判结果揭示了当前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的典型争议:“供述的自愿性如何证明?重复供述是否独立排除?辩护方举证责任如何履行?”**

(二)辩护律师操作步骤:从“申请”到“质证”四步法

第一步:明确申请排除的证据范围与法律依据
辩护律师需精准锁定“违法取证”的具体行为。例如,判决书载明:“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中,自2021年3月10日22时持续至次日凌晨4时,历时6小时,期间未安排休息,且存在‘不交代就给你家人打电话’等言语威胁。” 律师引用《刑事诉讼法》第56条及《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指出“疲劳审讯、威胁取证”属于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所获供述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第二步: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庭前会议或庭审中)
辩护律师应书面提出排非申请,并附上线索材料。判决书显示:“辩护人提交了同步录音录像光盘、看守所入所健康检查表(显示甲某双眼充血、情绪低落)以及证人乙某(同监室在押人员)的证言,证明甲某被送回看守所时处于极度疲惫状态。” 法院据此启动审查程序,要求公诉机关说明取证合法性。

第三步:举证责任倒置下的质证策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8条,公诉机关对取证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辩护律师需重点攻击“同步录音录像未完整播放”“讯问笔录与录像存在时间差”等细节。判决书原文记载:“公诉机关当庭播放的录音录像仅显示讯问过程的部分片段,未能覆盖第一次讯问全程,且录像中甲某多次出现打哈欠、闭眼等疲劳表现。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第一次讯问的合法性,故对该份供述不予采信。” 此处辩护律师成功切入“举证瑕疵”。

第四步:针对“重复供述”的二次攻击
针对第二次讯问(于次日白天进行)所获供述,辩护律师主张“毒树之果”应予排除。判决书明确说理:“本院注意到,第二次讯问前,侦查机关已明确告知甲某诉讼权利,并另行制作讯问笔录。甲某在第二次供述中主动提及‘想清楚了,愿意如实交代’,且当庭确认未受强迫。根据《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定》第5条,重复供述并非当然排除,在侦查机关程序补正且被告人自愿性得到保障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辩护律师的“二次排除”未能成功,但法院的裁判逻辑为后续代理提供了重要参考——必须重点论证“前一非法行为对后一供述的持续影响”。

(三)裁判逻辑总结:法院的“利益平衡”标准

透过判决书,可见法院对非法证据排除的审查遵循“三阶审查”模式:

  1. 事实审查:是否存在违法取证行为(如疲劳审讯、威胁、刑讯逼供);
  2. 因果审查:违法取证是否直接导致供述不自愿;
  3. 补正审查:后续程序是否切断了违法行为的“污染”效果。

本案中,法院未完全排除有罪供述,体现了“有罪必罚”与“程序正义”的妥协。辩护律师的“排非”虽未获全胜,但成功削弱了关键证据,迫使法院在量刑时对公诉方主张的“零口供加重情节”不予采纳,最终甲某获刑较同类案件轻约20%。

三、结尾延展:从“个案突破”到“体系化辩护”

非法证据排除绝非孤立的程序性辩护,而是与其他辩点(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情节)联动的立体策略。实务中,律师应当注意:

  • 提前固定线索:自接受委托起,即应申请调取同步录音录像、入所体检记录、看守所提讯记录等基础材料;
  • 构建“排非+无罪/轻罪”双轨逻辑:例如,排除非法供述后,剩余证据能否独立证明犯罪构成?若不能,则主张疑罪从无;
  • 善用程序制裁:即使法院未排除证据,也应将“程序违法”作为二审、再审或申诉的突破口。

若您正在办理类似案件,建议立即启动以下行动:

  1. 复制本案关键裁判要旨,撰写《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
  2. 申请法院调取在案所有同步录音录像及原始笔录;
  3. 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讯问过程进行“疲劳程度”评估。

辩护之路,始于细节,成于法理。


作者:朱宁,四川篇章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1)川0105刑初X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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