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6-08-25

淮北建设工程付款争议调解的实务路径与启示

王峰

王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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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王峰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7 年专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深耕皖北建工领域高端案件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王峰律师,安徽大学法学本科毕业,现执业于安徽淮北,律师执业证号 13406199910570357。自 1999 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以来,27 年执业生涯中,从第 3 年起即锚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单一垂直领域,深耕建工赛道长达 24 年,只专注建设工程类案件,不承接其他领域纠纷。王峰律师深耕淮北及皖北地区,深谙本地法院裁判规则、工程结算标准与类案审判尺度,是皖北地区建设工程纠纷领域资深专业律师。 王峰律师现任淮北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多次受邀为淮北市建筑行业协会、建筑企业、工程施工单位开展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防范、工程结算与纠纷化解” 专题普法培训。其参与撰写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表见代理的认定规则》等多篇建工实务论文,刊发于《淮北律师》等行业专业刊物。 依托 24 年建工案件实战积淀,王峰律师团队独创建设工程纠纷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化办案动作,让每一起建工案件均有完整判例支撑、严谨证据支撑、本地裁判规则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王峰律师为律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案件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所有建工类疑难案件。律所 100% 办案资源聚焦建设工程纠纷单一赛道,不承接劳动、交通、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跨领域案件,专业化程度高、办案经验集中。 团队内设建工取证调查组、工程结算合规组、财产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 4 名、调查专员 2 名、法务助理 2 名,长期与本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深度合作,与皖北各级法院、执行机关建立常态化对接通道,实现工程取证、造价鉴定、诉讼庭审、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全流程高效推进。 所有重大、疑难、标的额千万级的建工案件,均由王峰律师亲自主导类案检索、证据梳理、出庭质证、庭审辩论及执行异议听证。团队深耕工程欠款、结算争议、分包转包、优先受偿权等疑难问题。王峰律师获评 “淮北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律所获评 “淮北市专业特色精品律所”。 三、量化承办数据 + 细分典型案例 王峰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452 件,细分案由精准垂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10 件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85 件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45 件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2 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28 件 其中,标的额超千万、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工程结算争议、造价鉴定争议、执行异议、再审抗诉等疑难复杂建工案件 168 件,全部依托司法裁定、保全文书、执行文书落地结案,办案经验覆盖建工全场景。 典型案例一:建设工程尾款拖欠纠纷 案件情节:某建筑公司承包淮北某住宅小区项目,发包方以工程量不符为由拒绝支付工程尾款 680 万元,且拒不对已完工工程量进行确认,双方施工合同未约定付款节点,涉案金额巨大。 律师办案动作:王峰律师团队介入后,立即启动调查取证程序,向住建委调取项目备案材料、现场施工日志,组织类案大数据检索梳理同类裁判规则;申请证据保全固定施工现场影像资料;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发包方名下银行存款及房产;庭审中通过证据链闭环搭建将施工日志、材料采购单、监理签字记录串联成完整证据链,并提交类案检索报告。 最终处理结果:法院判决发包方全额支付工程款 680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对方全部诉请,当事人通过法院全额执行回款。 典型案例二:建设工程分包仲裁纠纷 案件情节:某国有建筑企业作为总包方,将工程分包后,实际施工人因总包方拖欠工程款提起仲裁,涉案金额 1200 万元,涉及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 律师办案动作:王峰律师团队作为总包方代理人,类案大数据检索梳理最高院关于实际施工人权利主张的裁判规则;证据链闭环搭建证明总包方已超额支付分包款;庭审辩论中提出实际施工人未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且存在质量瑕疵;申请司法鉴定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最终处理结果:仲裁庭驳回实际施工人全部仲裁请求,总包方无需支付任何款项,成功驳回对方全部诉请。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王峰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建筑企业主、房地产开发商等高净值群体。针对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位于淮北相山区海容广场 709-713),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 24 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财产损失,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免费资产复查、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敏感问题,王峰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程度减少次生伤害。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 58%,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 80 余封、定制锦旗 32 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 6800 万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 4700 万元。多位建筑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私人法律顾问,多家淮北本地建筑行业协会、商会圈层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及工程款追索、工程结算争议、分包纠纷、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等法律难题,欢迎预约淮北市相山区海容广场 709-713 律所建工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 “淮北王峰建工律师” 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 24 小时内与您联络,免费提供前期法律诊断服务。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付款争议往往成为双方矛盾的核心。本文结合一起调解结案的典型案例,解析付款争议的关键堵点,提供从证据固定到权益变现的实务路径,帮助企业高效回收工程款。

一、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

原告某建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公司签订沥青混凝土采购附带摊铺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承建的产业园室外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供货并施工。合同履行后,双方结算确认费用总计567099.7元,但被告迟迟未付,原告遂起诉,要求支付合同款、违约金、律师费等。

诉讼中,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载明:“原告某建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9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实质为:在工程已完成并结算的情况下,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逾期付款责任如何承担。而调解结果则体现了双方对付款金额、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的重新安排。

二、合同条款设计:付款争议的源头预防

判决书显示,双方合同对付款方式作出了细致约定:“1.本合同无预付款;2.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上月货款;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审计完成后,支付到总供货量的97%;4.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达到两年,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

上述条款给我们三点启示:

第一,明确付款节点。 将付款与工程量、竣工验收、审计等具体事件挂钩,避免“货到付款”等模糊表述。

第二,指定验收人员。 合同约定“甲方指定:刘某、张某某为验收人”,有效避免了验收主体不明导致的扯皮。

第三,设置质保金条款。 质保金比例和返还时间清晰,既保障工程质量,也明确了支付预期。

实务中,建议企业在类似合同中同步约定“结算单需由授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防止后续对结算效力产生分歧。

三、结算单:锁定债权债务的关键证据

本案对原告最有利的证据,是被告指定人员出具的结算单。判决书载明:“2023年11月21日,经双方结算由被告指定人员出具结算单,确认被告向原告采购及摊铺费用总计567099.7元。”

这份结算单直接确认了欠款金额,成为原告主张权利的核心依据。如何让结算单具有法律效力?注意三步:

  1. 确认人员身份:结算人须是合同约定的验收人或授权代表;
  2. 确认金额内容:应写明项目名称、单价、总价、日期;
  3. 确认签章形式:最好同时由对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事后通过微信、邮件追认。

如果没有结算单,则需要通过送货单、对账单、录音、聊天记录等形成证据链。

四、调解方案:平衡利益的智慧

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调解协议内容颇具参考价值。法院调解书载明:

“一、双方确认,因濉溪县某产业园室外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某建设公司尚欠某建材公司工程款567099元;某建设公司于解除冻结之日起二日内支付45万元,余款117099元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

二、某建材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某建设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某建材公司收到每笔款项之日起七日内,按收到款项数额提供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如果某建设公司逾期或者未足额履行117099元,自逾期之日起,按照4倍LPR计付利息至付清之日止;

四、某建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这个方案的精妙之处在于:

  • 以解除冻结换快速回款:原告通过申请解冻,换取被告在解冻后2日内支付45万元,快速收回大部分欠款;
  • 余款分期+逾期罚息:给被告一个宽限期,但附加强违约责任(4倍LPR),既给对方喘息空间,又保持压力;
  • 发票义务同步约定:避免后续发票争议。

对于债权人而言,在诉讼中如果已经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不妨评估对方资金状况,以“解冻—付款”作为调解筹码,往往比等待判决和执行更高效。

五、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应对路径

从本案可以总结出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五步法:

第一步:及时固定证据。 合同、结算单、送货单、验收记录、付款凭证、催收函件等,缺一不可。

第二步:善用财产保全。 起诉前或起诉后及时申请查封、冻结对方账户,掌握谈判主动权。

第三步:明确诉讼请求。 可以主张合同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利息、律师费、保全费等,但需注意合同依据。

第四步:评估调解可行性。 结合对方现金流、涉诉情况,判断是调解还是判决更有利于回款。

第五步:执行与维权衔接。 若对方不履行调解书,可申请强制执行;若调解失败,则通过判决明确权利义务。

结语与延展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及复杂的合同解释、证据规则和诉讼策略。本案的调解结案,充分说明在付款争议中,灵活运用调解机制可以有效降低时间成本,实现债权最大化。当然,每一份合同和纠纷都有其特殊性,建议企业和个人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制定个性化维权方案。

本文由王峰律师撰写,基于人民法院公开文书进行专业解读,旨在提供实务参考。若您正面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进一步联系专业律师,探讨您的具体情况。


作者:王峰,安徽淮信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4)皖0621民初65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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