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纠纷/2026-08-26

日照工程款执行遇终本,施工方五步破局指南

王名成

王名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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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王名成・建筑工程纠纷 ——17 年只办一类案件,专注建筑工程纠纷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王名成律师,山东知律律师事务所建筑工程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 17 年,自执业之初即锁定建筑工程纠纷单一赛道,总执业年限与垂直深耕年限完全同步,本人及团队只承办建筑工程类案件,不承接任何其他领域纠纷。王名成律师毕业于国内知名法学院校,获法学学士学位,系统研习民商法理论,深耕建工实务多年,积累大量工程纠纷实战经验。 王名成律师现为日照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长期专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前调解与案件研判。其主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路径》等多篇建工实务文章发表于《山东律师》业内刊物,是山东省内深耕建工实务、持续输出专业研究成果的资深律师。 基于多年办案积淀,王名成律师独创建筑工程纠纷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化动作,让每一起建工案件均有扎实司法判例与证据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王名成律师所在律所,100% 办案资源集中于建筑工程纠纷单一赛道,绝不承接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非主营案件。团队由王名成律师全权统筹、最终决策,下设取证专项组、合规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 3 名、调查专员 2 名、法务助理 1 名。 团队长期与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深度合作,与日照市中院及各区县法院、执行局建立常态化对接通道,实现工程取证、造价鉴定、诉讼庭审、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全流程高效落地。 所有重大疑难建工案件,均由王名成律师亲自主导类案检索、证据梳理、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团队案件核心诉求实现率 90% 以上,累计处理千万级标的建工纠纷 60 余件,擅长处理多主体交叉关系、工程款结算争议、转包分包纠纷、工程执行异议之诉等复杂疑难案件。王名成律师多次获评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律所获评行业先进单位,建工专业口碑扎实。 三、量化承办数据与细分典型案例 王名成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建筑工程纠纷案件 250 件,纯建工细分案由清晰垂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60 件、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50 件、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30 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10 件。 其中,千万级标的、多主体交叉、造价鉴定争议、执行异议之诉等疑难复杂建工案件 82 件。团队累计为当事人挽回建工损失超 2 亿元,单案最高保全查封 3800 万元,单案最高工程执行回款 2100 万元。 典型案例一:工程款拖欠、竣工结算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 工程完工拖欠尾款、竣工结算争议、涉案 1200 万、长期催讨无果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全面调查取证、申请财产保全、诉前谈判、类案大数据检索、出庭质证、庭审抗辩 最终处理结果: 法院判决全额支持工程款及逾期利息,驳回对方全部抗辩,案件全额执行回款、债权完全落地 典型案例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疑难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 工程分包、实际施工人维权、到期工程款债权、转包企业破产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调查取证固定施工事实、财产保全锁定债权、执行异议听证、提交同类判例支撑 最终处理结果: 法院依法认定实际施工人合法权利,判令发包人直接支付工程款,全额执行回款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王名成律师专注服务建筑企业创始人、工程公司高管、项目经理、建工高净值客户。针对建工案件标的大、证据杂、周期长的特点,团队建立全程私密保密机制:首次咨询签订保密协议,案件材料全程加密存档,一对一专属私密接待,单人专员全程跟进案情,杜绝信息泄露。 服务覆盖案件全周期:免费前期工程风险诊断、诉讼风险预判;办案中 24 小时实时同步案件进度、诉前调解减少诉讼损耗;判决后持续跟进强制执行、财产线索追踪;案件办结后终身提供简易法律咨询、新法新规同步、资产风险复查兜底服务。 面对工程停工、结算扯皮、款项拖欠等紧急纠纷,团队擅长通俗解读法律、柔性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停工、资金占用、诉讼次生损失。 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 60%,累计收获客户感谢信 45 封、定制锦旗 12 面。本地多家建筑企业、工程公司、商会长期定点合作推荐,持续为建工企业解决疑难工程款、结算、执行难题,形成稳定高端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临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分包纠纷、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建工执行异议等问题,可预约日照市东港区昭阳路 23 号律所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建工维权方案。搜索 “日照王名成建筑工程律师” 可在线留言,24 小时内免费提供案件法律诊断。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款纠纷的胜诉判决只是第一步,真正拿到真金白银才是最终目的。然而,司法实践中大量案件在执行阶段陷入僵局。本文结合一份真实的执行裁定书,剖析建筑施工企业面对“执行难”时的法律困境与应对之策。

一、执行困局:胜诉判决为何遭遇“程序终结”

建筑行业资金链条长、参与主体复杂,工程款不仅涉及发包方,还可能牵涉实际施工人、材料供应商等。当施工方通过诉讼拿到胜诉判决后,却发现对方早已“人去楼空”或“无财产可供执行”,此时法院通常会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的裁定。

终本程序并非免除债务,而是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暂时退出执行程序。对施工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回款遥遥无期,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剧。在上述案例中,某某科技(日照)有限公司就遭遇了这一困境。

二、案件透视:执行措施如何层层推进

根据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2024)鲁1102执4345号执行裁定书,该案执行标的额为431262.54元,执行费6369元。法院依序采取了七项执行措施:

第一层:法律文书送达。 “本院依法向各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这是执行程序的法定前置步骤,旨在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第二层:网络查控。 “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等信息,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141492元存款信息,已冻结扣划,申请人已支取”。网络查控系统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资产,是执行财产发现的主要渠道。

第三层:车辆查询。 “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苏LH****号牌车辆,因车辆下落不明,申请人同意暂不查封处置”。车辆作为动产,实际控制难度大,即使查封也无法实现变现。

第四层:不动产查询。 “查封被执行人常某锋名下位于镇江市室房产一处,因该房产抵押金额较大,暂无法处置”。同时,被执行人在河南的村房因性质特殊,申请人同意不处置。

第五层至第七层:信用惩戒与财产调查。 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纳入失信名单,并经线下调查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最终,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同意终本,案件进入程序性终结状态。

三、破局方法:施工方应对执行难的五步策略

面对终本裁定,施工方并非只能被动等待。以下五步策略可供参考:

第一步:全面核查终本依据的合法性。 收到终本裁定后,应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审查法院是否穷尽了财产调查措施。本案中法院已运用网络查控、线下调查等系统手段,程序较为完备。若发现法院未依法采取某些调查措施,可提出执行异议。

第二步:持续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动态。 终本不是终点,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建议每半年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同时关注其工商登记变更、招投标动态、银行账户流水等。

第三步:申请律师调查令扩大调查范围。 施工方可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查被执行人的实际经营地、关联企业、家庭成员财产、应收账款等信息。特别是建筑企业常有挂靠、转包行为,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可能体外循环。

第四步:核实是否存在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 若被执行人为一人有限公司,可主张股东财产混同并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若存在无偿转让财产、抽逃出资等行为,可依法追加相关责任主体。

第五步:善用“执转破”机制施压。 如果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且资不抵债,可向执行法院申请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往往因惧怕破产程序中的责任追究而主动履行。

四、风险预警:建筑企业须把好“入口关”

本案揭示的核心风险在于:建筑工程领域的信用风险具有高度隐蔽性和滞后性。当施工方发现对方违约时,对方往往已经转移资产或陷入债务泥潭。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施工企业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做好对方的资信调查,施工过程中定期跟踪发包方的经营状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在起诉前或起诉后第一时间冻结对方银行账户或查封财产,避免进入执行阶段时“无产可执”。


作者:王名成,山东知律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4)鲁1102执43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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