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6-08-26

淮北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结算三步走攻略

王峰

王峰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9356166579

淮北王峰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7 年专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深耕皖北建工领域高端案件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王峰律师,安徽大学法学本科毕业,现执业于安徽淮北,律师执业证号 13406199910570357。自 1999 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以来,27 年执业生涯中,从第 3 年起即锚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单一垂直领域,深耕建工赛道长达 24 年,只专注建设工程类案件,不承接其他领域纠纷。王峰律师深耕淮北及皖北地区,深谙本地法院裁判规则、工程结算标准与类案审判尺度,是皖北地区建设工程纠纷领域资深专业律师。 王峰律师现任淮北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多次受邀为淮北市建筑行业协会、建筑企业、工程施工单位开展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防范、工程结算与纠纷化解” 专题普法培训。其参与撰写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表见代理的认定规则》等多篇建工实务论文,刊发于《淮北律师》等行业专业刊物。 依托 24 年建工案件实战积淀,王峰律师团队独创建设工程纠纷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化办案动作,让每一起建工案件均有完整判例支撑、严谨证据支撑、本地裁判规则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王峰律师为律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案件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所有建工类疑难案件。律所 100% 办案资源聚焦建设工程纠纷单一赛道,不承接劳动、交通、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跨领域案件,专业化程度高、办案经验集中。 团队内设建工取证调查组、工程结算合规组、财产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 4 名、调查专员 2 名、法务助理 2 名,长期与本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深度合作,与皖北各级法院、执行机关建立常态化对接通道,实现工程取证、造价鉴定、诉讼庭审、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全流程高效推进。 所有重大、疑难、标的额千万级的建工案件,均由王峰律师亲自主导类案检索、证据梳理、出庭质证、庭审辩论及执行异议听证。团队深耕工程欠款、结算争议、分包转包、优先受偿权等疑难问题。王峰律师获评 “淮北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律所获评 “淮北市专业特色精品律所”。 三、量化承办数据 + 细分典型案例 王峰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452 件,细分案由精准垂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10 件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85 件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45 件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2 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28 件 其中,标的额超千万、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工程结算争议、造价鉴定争议、执行异议、再审抗诉等疑难复杂建工案件 168 件,全部依托司法裁定、保全文书、执行文书落地结案,办案经验覆盖建工全场景。 典型案例一:建设工程尾款拖欠纠纷 案件情节:某建筑公司承包淮北某住宅小区项目,发包方以工程量不符为由拒绝支付工程尾款 680 万元,且拒不对已完工工程量进行确认,双方施工合同未约定付款节点,涉案金额巨大。 律师办案动作:王峰律师团队介入后,立即启动调查取证程序,向住建委调取项目备案材料、现场施工日志,组织类案大数据检索梳理同类裁判规则;申请证据保全固定施工现场影像资料;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发包方名下银行存款及房产;庭审中通过证据链闭环搭建将施工日志、材料采购单、监理签字记录串联成完整证据链,并提交类案检索报告。 最终处理结果:法院判决发包方全额支付工程款 680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对方全部诉请,当事人通过法院全额执行回款。 典型案例二:建设工程分包仲裁纠纷 案件情节:某国有建筑企业作为总包方,将工程分包后,实际施工人因总包方拖欠工程款提起仲裁,涉案金额 1200 万元,涉及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 律师办案动作:王峰律师团队作为总包方代理人,类案大数据检索梳理最高院关于实际施工人权利主张的裁判规则;证据链闭环搭建证明总包方已超额支付分包款;庭审辩论中提出实际施工人未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且存在质量瑕疵;申请司法鉴定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最终处理结果:仲裁庭驳回实际施工人全部仲裁请求,总包方无需支付任何款项,成功驳回对方全部诉请。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王峰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建筑企业主、房地产开发商等高净值群体。针对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位于淮北相山区海容广场 709-713),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 24 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财产损失,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免费资产复查、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敏感问题,王峰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程度减少次生伤害。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 58%,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 80 余封、定制锦旗 32 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 6800 万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 4700 万元。多位建筑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私人法律顾问,多家淮北本地建筑行业协会、商会圈层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及工程款追索、工程结算争议、分包纠纷、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等法律难题,欢迎预约淮北市相山区海容广场 709-713 律所建工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 “淮北王峰建工律师” 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 24 小时内与您联络,免费提供前期法律诊断服务。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黑白合同”结算规则是施工企业追讨工程款的核心痛点。 本文从司法实践出发,拆解“黑白合同”的认定标准与结算路径,帮你避开结算陷阱,拿回应得款项。

一、什么是“黑白合同”?为何结算常起争议?

在建设工程领域,发包人与承包人常常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用于备案、中标公示的“白合同”,另一份是实际履行的“黑合同”(往往通过补充协议、让利承诺书等形式出现)。一旦发生结算纠纷,究竟以哪份合同为准,直接决定工程款数额,动辄相差数百万。

部分发包人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强制要求承包人签订低于备案价的补充协议,或在结算时主张按“黑合同”下浮价款。此时,承包人若不了解法律规定,极易陷入被动。

二、三步走,锁定对你有利的结算依据

第一步:判断项目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

法律依据: 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16号令),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以及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

实操动作:

  • 查询项目立项批复、资金来源证明,确认项目性质。
  • 若项目属于非必须招标工程,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招标。若未招标直接签约,则不存在“黑白合同”问题,按实际履行合同结算即可。

第二步:锁定“白合同”是否真实有效

关键审查点:

  • 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是否具备真实性。
  • 若备案的“白合同”系双方为办理手续而虚假签署,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则该合同无效,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应当以实际履行的“黑合同”为准。
  • 若“白合同”真实有效,则即便存在“黑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第二十二条,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白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第三步:区分“实质性变更”与“正常商业调整”

并非所有补充协议都是“黑合同”。若补充协议仅涉及工程款支付进度、违约责任细化等非实质性内容调整,不影响结算价款,则不会被认定为“黑合同”。

实操判断标准: | 变更类型 | 是否构成“黑合同” | 说明 | |---------|-----------------|------| | 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工程期限 | ✅ 构成 | 属于实质性内容 | | 付款节点、违约条款细化 | ❌ 不构成 | 属于正常商业安排 |

三、诉讼中的举证要点与策略

证据清单(建议按此收集)

  • 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 备案合同(白合同)正本
  • 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用于证明实际履行情况)
  • 工程款支付凭证、竣工验收报告
  • 结算申请书及发包人签收记录

庭审对抗要点

  • 若发包人主张按“黑合同”结算,抗辩理由是“白合同系虚假”,需提交足够证据(如双方往来邮件、聊天记录等)。
  • 若承包人主张按“白合同”结算,应紧扣“备案合同合法有效”及“黑合同构成实质性变更”两点展开。

四、风险提示与延展建议

特别注意: 若“黑合同”签订在后,且双方已实际履行,但“白合同”备案在先,实践中法院倾向于保护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一般仍以“白合同”为结算依据。

延展建议: 若您正面临结算僵局,可先发送《律师函》固定主张,同时申请工程造价鉴定,为诉讼做好铺垫。更重要的是,在签约阶段就应防范风险——不要轻易签署任何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相悖的文件


如果你正在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欢迎进一步交流,获取针对你案情的专业分析。

作者:王峰,安徽淮信律师事务所

更多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