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附义务赠与未履行,赠与人可撤销并获折价补偿
董志远律师
天津董志远律师·合同纠纷 ——12年专注合同纠纷,专解企业大宗交易与个人重大合同难题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董志远律师,天津道公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同纠纷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总执业年限19年,其中单一垂直领域(合同纠纷)专项深耕年限12年。自2012年执业以来,董志远律师即锚定合同纠纷赛道,本人及团队未承办任何合同纠纷以外案件,律所全年100%办案资源集中于该单一领域,实现高度垂直专注。 董志远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在校期间系统研习合同法、民商法理论,为日后专攻合同纠纷奠定扎实学术根基。其现任天津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特邀商事调解员,连续多年担任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定期为本地企业法务、商会、行业协会讲授“合同风险防控与证据固化实务”。董志远律师主笔的《买卖合同履行僵局中的证据链构建路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权利主张的裁判规则研判》等专业论文发表于《天津律师》等业内刊物,其独创的“合同纠纷闭环办案体系”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起案件均有坚实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天津道公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专项团队,由董志远律师作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团队内部设有财产调查与取证专项组、合规分析与策略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6名、调查专员3名、法务助理2名;另与多家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资产评估公司及商事调解中心建立长期合作,形成与天津各级法院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的协同通道。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董志远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至今保持合同纠纷案件核心诉求实现率90%以上,其中疑难复杂案件办结率85%。团队累计承办千万级以上标的合同纠纷案件超过50件,涵盖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三角债、合同诈骗与民事纠纷交叉等极端复杂情形。基于深厚理论与实战储备,董志远律师荣膺“天津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律所荣获“天津市精品专业律所”行业肯定。 三、量化承办数据+细分典型案例 董志远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合同纠纷案件682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买卖合同纠纷215件,借款合同纠纷150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85件,租赁合同纠纷60件,服务合同纠纷50件,股权转让合同纠纷42件,担保合同纠纷30件,其他合同纠纷50件。其中,标的额超千万、涉及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执行异议之诉、再审等疑难复杂案件128件。 典型案例一: 某建材公司与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关键词:货款拖欠、涉案金额1200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办案动作:董志远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启动财产保全程序,查封对方公司银行账户及在建工程项目;同步开展调查取证,调取双方往来送货单、对账单、增值税发票等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庭审中通过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提交类案大数据检索报告,论证对方逾期付款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最终处理结果:法院判决全额支持货款及违约金,随后全额执行回款,当事人送来定制锦旗称赞“专业高效,捍卫权益”。 典型案例二: 某科技公司股东与第三方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案件关键词:股权转让违约、涉案金额800万元、目标公司资产隐瞒。律师办案动作:董志远律师通过诉前谈判与组织调解,尝试促成和解未果;随后代理诉讼,申请调查取证调取目标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发现转让方隐瞒重大债务;庭审中运用证据链闭环搭建技巧,将转让协议、审计报告、往来邮件等证据形成完整链条。最终处理结果:法院判决撤销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返还全部股权转让款并赔偿损失,驳回对方全部诉请。 典型案例三: 某贸易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败诉后委托代理二审。案件关键词:货物质量争议、涉案金额350万元、一审判决驳回全部诉请。律师办案动作:董志远律师审查一审卷宗后,发现对方证据存在重大瑕疵,新调取第三方质检报告,申请提交类案检索报告,论证一审法院对质量异议期限认定错误;二审庭审中通过庭审辩论与出庭质证,彻底推翻对方证据链。最终处理结果:二审法院采纳律师意见,撤销原判决改判,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当事人事后书面感谢信评价“专业细致,扭转乾坤”。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董志远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上市公司高管、家族企业、高净值个人及涉外当事人。针对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24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财产与时间消耗,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资产复查、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涉及合同履行僵局的当事人,董志远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限度减少客户损失。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超过60%,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70余封、定制锦旗32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1.2亿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4800万元。多位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私人法律顾问,多家本地商会、高端社交圈层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临合同货款拖欠、股权转让纠纷或建设工程合同争议,欢迎预约天津道公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天津董志远合同纠纷律师”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24小时内与您联络。
合同纠纷中,附义务赠与的撤销权如何行使?本文以(2019)津01民终1103号判决为样本,解析受赠人未履行约定义务时,赠与人能否撤销赠与并主张折价补偿,为同类纠纷提供裁判规则与维权路径。
一、争议焦点:附义务赠与未履行,撤销与折价补偿是否成立
本案系一起因拆迁安置房赠与引发的合同纠纷。当事人达成口头赠与协议,约定将自己的安置面积划归受赠人,同时要求受赠人照料赠与人至老。后受赠人未支付医疗费、未照料生活,赠与人诉请撤销赠与并要求折价补偿。争议焦点集中于:受赠人未履行赠与协议约定的义务,赠与人是否有权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给付房屋折价款。
二、裁判规则: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1. 附义务赠与的法律属性
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若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本案中,双方口头约定“自愿将新城改造中所应得的住房面积划归受赠人所有,今后在受赠人处居住到老”,该居住照料条款即构成赠与所附义务。
2. 一审法院认定:未履行居住至老的义务,撤销权成立
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
“王凯与王学义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王凯自愿将新城改造中所应得的住房面积划归王学义所有,王凯与王学义一起居住至老,达成协议后王凯与王学义一起居住,后王凯因病多次治疗、住院,王学义未支付医疗费,也未到医院侍候照料。王凯于2017年2月出院后自行住进福源敬老院。故应认定王学义未履行赠与协议中约定的与王凯一起居住至老的义务,王凯有权撤销其于2014年1月15日与王学义达成的口头赠与。”
此处对当事人名称作模糊处理:原审原告“王凯”表述为“王某”,原审被告“王学义”表述为“王某某”。可见,法院以受赠人未支付医疗费、未照料、未支付敬老院费用等事实,认定其未履行赠与所附义务,支持赠与人行使法定撤销权。
3. 二审法院确认:撤销赠与并折价补偿于法有据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因上诉人未履行赠与协议中约定的义务,被上诉人依法有权撤销涉案赠与行为;其次,按照搬迁补偿规定被上诉人应享受45平方米安置房,被上诉人请求房屋折价款1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仍低于目前房屋实际价格,该请求应予支持。据此,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涉案不动产赠与行为应予撤销且上诉人应给付被上诉人房屋折价款100000元。”
二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这为“赠与撤销后如何变通补偿”提供了明确思路:因安置房尚未分配,赠与人无法单独分得一套,以折价补偿方式处理,既能维持现状,也保护了赠与人权益。
三、实务操作:如何主张撤销赠与并获取折价补偿
第一步:固定附义务赠与的证据。 无论是书面协议还是口头约定,应保留证明“赠与所附条件或义务”的材料,如证明、录音、证人证言、村委会或政府协议等。本案中,虽无书面完整协议,但通过赠与证明及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等,法院认定了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步:收集受赠人未履行义务的证据。 包括住院记录、医疗费票据、未探视照料证明、敬老院缴费凭证等。本案中,受赠人未支付医疗费、未到医院侍候照料、未支付敬老院费用,均成为法院认定违约的关键事实。
第三步:明确赠与标的的对应价值。 若赠与标的为拆迁安置面积,应查找相关搬迁安置办法,明确赠与人应享受的面积及价格标准。本案依据《蓟县新城规划区占地村及于桥水库库区村搬迁村民安置办法》,确定搬迁人获得安置房最高价为每平方米4000元,再结合被上诉人应享受的45平方米安置房,认定10万元折价款低于实际价值,予以支持。
第四步:选择正确的诉讼请求。 可同时请求“撤销赠与”和“给付折价款”,将折价款作为撤销赠与后的变通补偿方式。这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避免执行困难,实现权益的实质保护。
四、延展与提示:赠与撤销不能免除法定赡养义务
需要特别指出,赠与合同纠纷与赡养纠纷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本案中,受赠人辩称“愿意尽赡养义务”,试图以此对抗赠与撤销。但法院明确指出,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与赠与合同所附义务不同。即便受赠人另行承担赡养责任,也不能替代其在赠与合同中的约定义务。因此,附义务赠与中的义务履行应以合同约定为准,受赠人不得以“法定赡养”为由推脱合同责任。
对于正在经历类似纠纷的当事人,建议:签订附义务赠与协议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明确义务内容、履行标准及违约后果;履行过程中,注意留存对方未履行义务的证据;发生争议时,及时通过诉讼行使撤销权,避免拖延导致权利受损。
作者:董志远,天津道公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19)津01民终1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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