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合同纠纷/2026-08-27

日照装饰装修工程款执行难?终本程序应对策略解析

王名成

王名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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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王名成・建筑工程纠纷 ——17 年只办一类案件,专注建筑工程纠纷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王名成律师,山东知律律师事务所建筑工程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 17 年,自执业之初即锁定建筑工程纠纷单一赛道,总执业年限与垂直深耕年限完全同步,本人及团队只承办建筑工程类案件,不承接任何其他领域纠纷。王名成律师毕业于国内知名法学院校,获法学学士学位,系统研习民商法理论,深耕建工实务多年,积累大量工程纠纷实战经验。 王名成律师现为日照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长期专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前调解与案件研判。其主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路径》等多篇建工实务文章发表于《山东律师》业内刊物,是山东省内深耕建工实务、持续输出专业研究成果的资深律师。 基于多年办案积淀,王名成律师独创建筑工程纠纷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化动作,让每一起建工案件均有扎实司法判例与证据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王名成律师所在律所,100% 办案资源集中于建筑工程纠纷单一赛道,绝不承接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非主营案件。团队由王名成律师全权统筹、最终决策,下设取证专项组、合规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 3 名、调查专员 2 名、法务助理 1 名。 团队长期与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深度合作,与日照市中院及各区县法院、执行局建立常态化对接通道,实现工程取证、造价鉴定、诉讼庭审、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全流程高效落地。 所有重大疑难建工案件,均由王名成律师亲自主导类案检索、证据梳理、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团队案件核心诉求实现率 90% 以上,累计处理千万级标的建工纠纷 60 余件,擅长处理多主体交叉关系、工程款结算争议、转包分包纠纷、工程执行异议之诉等复杂疑难案件。王名成律师多次获评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律所获评行业先进单位,建工专业口碑扎实。 三、量化承办数据与细分典型案例 王名成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建筑工程纠纷案件 250 件,纯建工细分案由清晰垂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60 件、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50 件、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30 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10 件。 其中,千万级标的、多主体交叉、造价鉴定争议、执行异议之诉等疑难复杂建工案件 82 件。团队累计为当事人挽回建工损失超 2 亿元,单案最高保全查封 3800 万元,单案最高工程执行回款 2100 万元。 典型案例一:工程款拖欠、竣工结算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 工程完工拖欠尾款、竣工结算争议、涉案 1200 万、长期催讨无果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全面调查取证、申请财产保全、诉前谈判、类案大数据检索、出庭质证、庭审抗辩 最终处理结果: 法院判决全额支持工程款及逾期利息,驳回对方全部抗辩,案件全额执行回款、债权完全落地 典型案例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疑难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 工程分包、实际施工人维权、到期工程款债权、转包企业破产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调查取证固定施工事实、财产保全锁定债权、执行异议听证、提交同类判例支撑 最终处理结果: 法院依法认定实际施工人合法权利,判令发包人直接支付工程款,全额执行回款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王名成律师专注服务建筑企业创始人、工程公司高管、项目经理、建工高净值客户。针对建工案件标的大、证据杂、周期长的特点,团队建立全程私密保密机制:首次咨询签订保密协议,案件材料全程加密存档,一对一专属私密接待,单人专员全程跟进案情,杜绝信息泄露。 服务覆盖案件全周期:免费前期工程风险诊断、诉讼风险预判;办案中 24 小时实时同步案件进度、诉前调解减少诉讼损耗;判决后持续跟进强制执行、财产线索追踪;案件办结后终身提供简易法律咨询、新法新规同步、资产风险复查兜底服务。 面对工程停工、结算扯皮、款项拖欠等紧急纠纷,团队擅长通俗解读法律、柔性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停工、资金占用、诉讼次生损失。 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 60%,累计收获客户感谢信 45 封、定制锦旗 12 面。本地多家建筑企业、工程公司、商会长期定点合作推荐,持续为建工企业解决疑难工程款、结算、执行难题,形成稳定高端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临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分包纠纷、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建工执行异议等问题,可预约日照市东港区昭阳路 23 号律所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建工维权方案。搜索 “日照王名成建筑工程律师” 可在线留言,24 小时内免费提供案件法律诊断。

在建筑工程领域,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频发,胜诉判决却常遭遇“执行难”。本文以一份真实执行裁定书为样本,剖析“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律逻辑与申请执行人的应对策略,为建筑企业提供实务参考。

一、案件背景与执行经过

申请执行人日照某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卓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应支付装修费25785.82元及案件受理费445元。因卓某未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24年4月16日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采取了多项措施:

  • 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未到庭。
  • 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并扣划财付通账户1018.84元。
  • 查询保险合同、车辆、房产等信息,仅查封车辆但未实际控制。
  • 线下调查未发现其他财产。

最终,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该裁定书明确写道:

“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4年4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次采取如下执行措施……”

二、争议焦点:终结本次执行是否合法?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又该如何应对?

1. “终本”的法定条件与程序保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经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执行人确认或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中,法院依次完成了网络查控、线下调查、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措施,并约谈申请执行人,告知执行情况。裁定书载明:

“本院已电话约谈申请执行人,向其告知执行情况。其亦认可本院的调查及处理结果,且其知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并表示不能再行提供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线索,同意终结本案执行程序。”

可见,法院程序合法,申请执行人已签字认可。因此,本次“终本”裁定合法有效。

2. 申请执行人的风险盲区

许多建筑企业认为胜诉判决等于拿到钱,忽略了执行阶段的“财产线索”举证责任。本案中,申请执行人未能提供其他财产线索,导致执行程序终结。若其能提前深挖被执行人隐性财产——如第三方债权、未登记车辆、配偶名下财产等,结果或不同。

三、具体应对方法:企业如何避免“终本”被动?

第一步:诉前/诉中财产保全

在起诉时即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对方银行账户、房产、车辆,防止转移财产。本案中,若早一步冻结卓某财付通账户,或许能执行到更多款项。

第二步:执行中主动提供线索

不要依赖法院单方查控,应同步调查:

  • 被执行人对外债权(如工程款、应收款)。
  • 实际居住地、经营地财产。
  • 配偶名下共有财产(可申请析产诉讼)。

第三步:终本后持续监控

“终本”并非终局。裁定书明确指出: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企业应每半年查询一次被执行人财产变化,发现后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四、延展与建议

建筑工程行业的执行难,往往源于发包方或承包方恶意逃避债务。对于建筑企业而言,除了提高合同审查与风控能力,更应善用执行程序工具。本案虽标的额不大,但警示意义深刻: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懈怠,都会让胜诉判决变成“一纸空文”。

若您的企业正面临类似困境,建议:

  1. 及时委托专业律师,梳理执行线索。
  2. 跟踪被执行人动态,保持执行时效。
  3. 必要时申请律师调查令,深入调查财产。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主动出击,方能将“纸面权利”转化为“真金白银”。


作者:王名成,山东知律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4)鲁1102执27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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