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6-08-28

日照建设工程以房抵款调解协议的风险与防范要点

王名成

王名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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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王名成・建筑工程纠纷 ——17 年只办一类案件,专注建筑工程纠纷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王名成律师,山东知律律师事务所建筑工程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 17 年,自执业之初即锁定建筑工程纠纷单一赛道,总执业年限与垂直深耕年限完全同步,本人及团队只承办建筑工程类案件,不承接任何其他领域纠纷。王名成律师毕业于国内知名法学院校,获法学学士学位,系统研习民商法理论,深耕建工实务多年,积累大量工程纠纷实战经验。 王名成律师现为日照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长期专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前调解与案件研判。其主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路径》等多篇建工实务文章发表于《山东律师》业内刊物,是山东省内深耕建工实务、持续输出专业研究成果的资深律师。 基于多年办案积淀,王名成律师独创建筑工程纠纷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化动作,让每一起建工案件均有扎实司法判例与证据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王名成律师所在律所,100% 办案资源集中于建筑工程纠纷单一赛道,绝不承接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非主营案件。团队由王名成律师全权统筹、最终决策,下设取证专项组、合规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 3 名、调查专员 2 名、法务助理 1 名。 团队长期与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深度合作,与日照市中院及各区县法院、执行局建立常态化对接通道,实现工程取证、造价鉴定、诉讼庭审、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全流程高效落地。 所有重大疑难建工案件,均由王名成律师亲自主导类案检索、证据梳理、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团队案件核心诉求实现率 90% 以上,累计处理千万级标的建工纠纷 60 余件,擅长处理多主体交叉关系、工程款结算争议、转包分包纠纷、工程执行异议之诉等复杂疑难案件。王名成律师多次获评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律所获评行业先进单位,建工专业口碑扎实。 三、量化承办数据与细分典型案例 王名成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建筑工程纠纷案件 250 件,纯建工细分案由清晰垂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60 件、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50 件、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30 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10 件。 其中,千万级标的、多主体交叉、造价鉴定争议、执行异议之诉等疑难复杂建工案件 82 件。团队累计为当事人挽回建工损失超 2 亿元,单案最高保全查封 3800 万元,单案最高工程执行回款 2100 万元。 典型案例一:工程款拖欠、竣工结算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 工程完工拖欠尾款、竣工结算争议、涉案 1200 万、长期催讨无果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全面调查取证、申请财产保全、诉前谈判、类案大数据检索、出庭质证、庭审抗辩 最终处理结果: 法院判决全额支持工程款及逾期利息,驳回对方全部抗辩,案件全额执行回款、债权完全落地 典型案例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疑难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 工程分包、实际施工人维权、到期工程款债权、转包企业破产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调查取证固定施工事实、财产保全锁定债权、执行异议听证、提交同类判例支撑 最终处理结果: 法院依法认定实际施工人合法权利,判令发包人直接支付工程款,全额执行回款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王名成律师专注服务建筑企业创始人、工程公司高管、项目经理、建工高净值客户。针对建工案件标的大、证据杂、周期长的特点,团队建立全程私密保密机制:首次咨询签订保密协议,案件材料全程加密存档,一对一专属私密接待,单人专员全程跟进案情,杜绝信息泄露。 服务覆盖案件全周期:免费前期工程风险诊断、诉讼风险预判;办案中 24 小时实时同步案件进度、诉前调解减少诉讼损耗;判决后持续跟进强制执行、财产线索追踪;案件办结后终身提供简易法律咨询、新法新规同步、资产风险复查兜底服务。 面对工程停工、结算扯皮、款项拖欠等紧急纠纷,团队擅长通俗解读法律、柔性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停工、资金占用、诉讼次生损失。 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 60%,累计收获客户感谢信 45 封、定制锦旗 12 面。本地多家建筑企业、工程公司、商会长期定点合作推荐,持续为建工企业解决疑难工程款、结算、执行难题,形成稳定高端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临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分包纠纷、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建工执行异议等问题,可预约日照市东港区昭阳路 23 号律所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建工维权方案。搜索 “日照王名成建筑工程律师” 可在线留言,24 小时内免费提供案件法律诊断。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款拖欠是承包人面临的最大经营风险之一。以房抵债作为一种灵活的解纷方式,能够快速化解矛盾、降低诉讼成本,但若操作不当,亦可能引发新的纠纷与执行障碍。本文结合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一份调解书,深入剖析工程款以房抵债的法律构造、风险要点及实操防范措施,为建工企业提供可落地的策略参考。

一、争议焦点:工程款与质保金的支付与抵顶

在(2024)鲁1102民初10103号案件中,原告诉称其作为实际施工人完成了涉案装饰装修工程,经核算工程款共计297万余元,被告已支付260万余元,仍拖欠工程款及质保金合计364060元。该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剩余工程款及质保金应如何支付?原被告最终达成以写字楼抵顶工程款的调解方案。

调解书载明:“经原被告双方对账核实,被告日照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还需向原告时某支付工程款共计364060元,被告日照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其在唐韵开园2号楼2楼写字楼(面积为40至50平方米)一处予以抵顶上述工程款交付给原告时某,对于抵顶的写字楼户型及位置原告时某有选择权,被告日照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一个月内配合原告时某办理该抵顶写字楼的产权手续。”

这一协议实质上是“以物抵债”在建筑工程纠纷中的具体运用。值得注意的是,调解协议同时约定了“若未能交付抵账写字楼,原告有权按工程款364060元要求支付并主张自2024年8月9日起按LPR计算的利息”。该约定为原告提供了有力的救济保障,避免了“房没拿到、钱也落空”的风险。

二、以房抵债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与风险边界

以房抵债协议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有效,但必须注意其与“让与担保”和“流质契约”的区别。本案调解书由法院出具,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但即便如此,原告仍面临以下潜在风险:

  1. 房屋产权瑕疵风险:抵债房屋是否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是否存在抵押、查封?若产权不明,办理过户将存在障碍。
  2. 履行期限风险:协议约定“一个月内配合办理产权手续”,但若被告拖延或拒不配合,原告需再次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3. 房屋价值波动风险:写字楼面积约定为40至50平方米,但未明确具体单价及总价是否等于364060元。若房屋实际价值低于债权金额,原告利益将受损。
  4. 税费承担风险:以房抵债涉及增值税、契税、所得税等,协议未明确约定承担方,容易产生后续争议。

三、建筑工程以房抵债操作的具体方法与步骤

针对上述风险,当事人在签订以房抵债协议或接受法院调解时,应遵循以下步骤:

  1. 全面核查房屋信息:要求对方提供不动产权证书、预售许可证、无抵押查封证明,并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权属状态。对于期房,核实开发商资质及工程进度。
  2. 明确房屋价值与债权数额的折算方式:在协议中写明“该房屋作价XXX元,抵顶工程款XXX元,差额处理办法”。如本案中未明确单价,建议补充约定“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市场价,双方确认多退少补”。
  3. 设定附条件解除与违约责任条款:如本案调解书第二项所设“若未能交付抵账写字楼,原告有权按原债权数额追索并索要利息”的机制,同时可增加违约金条款,提高对方违约成本。
  4. 约定过户费用与税费承担:明确契税、印花税、登记费由谁承担;若涉及增值税,由出卖方承担。最好直接约定“所有过户相关税费由被告承担”。
  5. 同步申请强制执行公证或司法确认:在调解书中明确“原告有权随时申请强制执行”,并确保协议内容具体、可执行(房屋位置、面积、产权手续期限必须明确)。
  6. 及时办理产权过户与移交:切勿停留在“交付钥匙”层面,必须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方能实现物权效力。否则债权人对房屋仅有债权请求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四、延展与专业建议

本案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原告系“实际施工人”,但与发包人之间并未直接签订书面合同,而是通过案外人某建设工程公司签署施工合同。在建筑工程领域,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时,往往受制于合同相对性。对此,建议实际施工人:

  • 在施工过程中,定期与发包人、总包方签署工程结算单、签证单,保留原始凭证,形成独立债权债务关系。
  • 若发包人不配合结算,及时通过诉讼或仲裁固定债权。
  • 在达成以房抵债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对房屋价值、产权状况、税费安排进行全面尽调。

以房抵债既是化解工程款纠纷的“快速通道”,也暗藏“沼泽陷阱”。只有将协议条款设计得环环相扣、执行路径清晰明确,才能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如果您正面临工程款拖欠或以房抵债的困惑,建议立即梳理证据材料,寻求专业法律支持,避免因拖延导致权利受损。

作者:王名成,山东知律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4)鲁1102民初10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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