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离婚时家暴如何举证?

汪永俊律师
六安汪永俊律师・离婚纠纷 —— 专注婚姻家事,以精细化办案守护高净值家庭财产与情感边界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汪永俊律师,安徽冠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自取得律师执业证起即锚定婚姻家庭纠纷单一赛道,垂直深耕婚姻家事领域,本人及团队未承办任何婚姻家庭以外案件。汪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专业,系统研修婚姻家事法方向,在校期间即参与六安市妇联家事调解实务培训,积累了对本地裁判思维的深度理解。 汪永俊律师现为六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实习观察员),获聘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特邀家事调解员,定期参与法院家事审判庭案件研讨与调解对接。其主笔的《离婚诉讼中六安地区房产分割裁判规则初探》发表于《六安律师》内刊,是六安当地少数持续输出婚姻家事领域实务研究成果的青年律师。基于大量案件复盘,汪律师提炼出 “家事争议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一起案件均有本地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安徽冠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专项团队,由汪永俊律师作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 100% 办案资源集中于此单一赛道,严格禁止承接任何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非主营案件。团队内部设有取证专项组与合规组,配置专职律师 1 名、调查专员 1 名、法务助理 1 名,并与六安本地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商事调解中心建立常态化协作渠道,确保财产追踪、证据固定、执行攻坚等环节高效衔接。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汪永俊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至今保持案件核心诉求实现率 85% 以上。团队累计承办疑难复杂案件(涉及千万级标的、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家族企业财产分割、跨境婚姻纠纷等)12 件,曾成功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六安本地企业股权分割、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计算等复杂情形。汪永俊律师本人获评 “六安市优秀青年法律服务工作者”,律所亦荣获 “裕安区专业特色精品律所” 行业肯定。 三、量化承办数据 + 细分典型案例 汪永俊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婚姻家庭案件 48 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离婚纠纷 32 件,离婚后财产纠纷 8 件,抚养权纠纷 5 件,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 2 件,涉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异议之诉 1 件。其中,标的额超 500 万元、涉及家族企业资产分割、多套房产分割、多重代持资产穿透等疑难复杂案件 12 件。 典型案例一(离婚纠纷): ①案件情节关键词:出轨、房产分割、存款转移、涉案金额 800 万元; ②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调查取证(调取银行流水、房产交易记录)、财产保全(查封两套房产及存款账户)、诉前谈判(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出庭质证(对存款转移证据链交叉质证); ③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判决准予离婚,认定对方存在过错,女方分得 60% 婚内共同财产及精神损害赔偿 5 万元。 典型案例二(抚养权纠纷): ①案件情节关键词:抚养权、子女意愿、家暴、涉案金额 200 万元; ②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调查取证(收集家暴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组织调解(与法院家事调解员联合谈话)、提交类案检索(本地法院类似判例)、庭审辩论(论证母亲抚养优势); ③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判决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女方,对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2000 元,享有探视权。 典型案例三(离婚后财产纠纷): ①案件情节关键词:股权分割、到期债权、隐匿财产; ②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调查取证(申请法院调取公司工商内档、股东会决议)、财产保全(冻结对方名下股权及应收账款)、执行异议听证(对抗第三方对债权的主张); ③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法院判决确认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全额执行回款 120 万元。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汪永俊律师专注服务六安及安徽省内企业创始人、上市公司高管、高净值家庭及家族企业。针对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 24 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财产与情感消耗,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资产复查、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涉及情感创伤的当事人,汪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程度减少次生伤害。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约 60%,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 15 封、定制锦旗 5 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 850 万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 120 万元。多位六安本地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私人法律顾问,多家本地商会、高端社交圈层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对配偶财产转移、复杂房产分割或抚养权争议,欢迎预约六安市裕安区梅山路高速财富广场 910 室安徽冠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 “六安汪永俊离婚律师” 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 24 小时内与您联络。
一、案情回顾:一场历经两次起诉的离婚拉锯战
余*(女)与彭**(男)于1996年相识,后在金寨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彭小*。结婚初期,两人共同经营客运业务,家庭生活基本稳定。2007年,因经营变故,二人退出股份并用退股资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后一致同意将该房赠与儿子。
此后,彭**外出至江苏、上海等地打工,夫妻长期分居两地,聚少离多。2013年起,双方开始相互猜疑对方有不忠行为,矛盾逐渐加深。2013年3月,因相互猜疑发生激烈冲突,余*报警,派出所出警后进行了调解处理。此后,双方因感情不和正式分居两地生活。
2015年9月,余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彭**在上海打工拒不到庭应诉,后经家人劝说,余撤回起诉。但撤诉后,双方仍没有任何联系,无法沟通,夫妻关系未有任何改善。
2016年5月,余*再次向金寨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夫妻已分居满两年,感情确已破裂,且彭**曾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已有公安备案),请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彭**则辩称夫妻感情尚好,希望“破镜重圆”,不同意离婚。
二、法院判决:分居满两年,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双方婚后一段时间家庭生活基本稳定,但彭**外出打工期间,夫妻聚少离多,影响了感情交流。近几年,双方相互猜疑,矛盾逐渐加深。余第一次起诉离婚后经劝说撤诉,但此后双方未能抓住机会加强沟通、化解矛盾,现双方已分居生活达二年之久。余再次提出离婚,表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故对余*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法院最终判决:
- 准予原告余*与被告彭**离婚;
- 夫妻共同债务(金寨县农村商业银行贷款44000元本金及利息)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三、深度解读:分居满两年离婚中的家庭暴力举证责任分配
本案判决书涉及一个在离婚诉讼中非常典型且具有普法价值的问题:当原告以“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为由起诉离婚,同时又主张曾遭受家庭暴力时,法院如何认定?家庭暴力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离婚事由,但需满足三个核心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司法实践中,认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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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原因必须是“感情不和” —— 这是最核心的要件。如果是因为工作异地、求学、就医等客观原因分居,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本案中,彭**外出打工虽属客观原因,但2013年双方发生冲突报警后,双方因感情恶化而断绝联系、不再共同生活,分居的原因已转化为“感情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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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时间必须“满两年”且连续计算 ——分居时间不能中断,必须是连续满两年。本案中,余*自2013年3月报警后与彭**分居,至2016年起诉时已超过三年,完全满足两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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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状态必须“持续且稳定”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不再共同居住生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分房睡”不等于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必须是实质性分开生活,且经济上各自独立、生活上互不扶助。
(二)家庭暴力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谁主张,谁举证
本案中,余*在起诉状中主张彭曾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并提到“已经公安派出所备案”。但在法院查明的事实部分,仅认定2013年3月双方发生冲突并报警、派出所出警后调解处理,法院并没有在判决中直接认定彭构成家庭暴力。
这里涉及一个重要的实务问题: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家庭暴力的一方(通常是原告)负有举证责任,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家暴事实的存在。具体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 证据类型 | 证明力 | 实务要点 | |---------|--------|---------| | 公安机关报警记录、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 强 | 最直接、最权威的证据,报警后公安机关的处警记录可以作为家暴存在的初步证据 | | 伤情鉴定报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 | 强 | 受伤后及时就医并保留病历,伤情与家暴时间、部位相吻合 | | 调解记录(妇联、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 | 中 | 家暴发生后向基层组织求助的记录 | | 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短信、微信截图 | 中 | 能反映施暴过程或施暴方承认家暴的内容 | | 证人证言 | 弱 | 邻居、亲友的证言,需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 | | 施暴者的保证书、悔过书 | 强 | 施暴人事后写的保证书是自认证据,证明力较强 |
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 余虽然主张彭**曾实施家暴并已报警备案,但其没有提交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调解协议等书面证据,也没有提供伤情照片、医院病历等材料。法院仅认定“双方发生冲突,余报警,派出所出警后进行了调解处理”,但未在判决中确认家庭暴力事实的存在。最终判决准予离婚,依据的是“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一法定事由,而非家庭暴力。
(三)家暴举证不能的后果:不构成法定过错,但不影响离婚的判定
在离婚诉讼中,家庭暴力的认定会直接影响以下三个方面的判决:
- 是否准予离婚 ——《民法典》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事由之一,有家暴情形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损害赔偿责任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子女抚养权归属 ——家暴方不宜直接抚养子女。
但需要明确的是:即使家庭暴力举证不能或未被法院认定,只要其他法定离婚事由(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成立,法院仍应判决准予离婚。本案即是如此——法院以分居满两年为判决依据,准予双方离婚。
因此,对于遭受家暴的当事人而言,即使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家暴事实,也不应放弃通过“分居满两年”等法定事由起诉离婚的权利。同时,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和保存家暴证据,以维护自身最大权益。
(四)本案的实务启示: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破冰”意义
本案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点:余*于2015年9月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撤诉;2016年5月再次起诉,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不同意且没有法定离婚事由的充分证据,法院通常判决不准离婚。原告需要等待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但本案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次起诉(2015年9月)时未判决离婚,撤诉后双方仍持续分居、无任何联系,到第二次起诉(2016年5月)时,分居已满两年,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这提示当事人:起诉离婚不是“一锤子买卖” 。如果第一次起诉因证据不足或被告不同意而未判离,不要灰心。只要在第一次诉讼之后双方仍然保持良好的分居状态、感情未修复,继续分居满两年后再行起诉,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每一次起诉都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都应保留好相应的证据。
四、律师建议:离婚诉讼中如何有效举证“分居满两年”与“家庭暴力”
(一)分居满两年的举证要点
- 居住证明:一方或双方在分居地的租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居住证、居委会或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
- 工作证明:异地工作的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
- 通讯记录:双方长期不联系的通话记录、短信、微信聊天记录截图(需完整保留原始载体)。
- 证人证言:双方亲友、邻居、同事关于双方长期分开居住的证言。
- 首次起诉材料: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起诉状、撤诉裁定书(证明双方在第一次诉讼后仍未修复感情)。
- 分居协议或书面材料:如双方曾就分居事宜进行书面沟通的记录。
(二)家庭暴力举证的实务要点
如果你正遭受家庭暴力,请务必重视以下证据的收集:
- 第一时间报警——报警记录、出警回执、询问笔录是维权核心证据。
- 受伤后立即就医——保存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必要时进行伤情鉴定。
- 要求施暴方写保证书——施暴方事后为求得原谅而书写的保证书、悔过书,在法庭上具有很高证明力。
- 保存恐吓威胁的聊天记录——微信、短信中的辱骂、威胁、恐吓内容,截图保存或公证。
- 对伤情和现场进行拍照、录像——注意保留原始文件,不要修图。
- 向妇联、居委会求助——基层组织出具的调解记录也可作为辅助证据。
- 必要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强有力的救济措施。
(三)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也应一并处理
本案中,法院还对双方在金寨县农村商业银行的44000元贷款进行了处理,判决各承担一半。这提示大家:离婚诉讼中,除了感情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也是法院处理的重要内容。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时全面梳理双方的财产状况和债务情况,避免离婚后因“隐形债务”引发新的纠纷。
五、结语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判决离婚的案件。它的意义在于告诉我们:
第一,婚姻关系的维系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和感情投入,长期分居、缺乏沟通,最终只会让婚姻走向破裂。
第二,对于遭受家庭暴力又难以举证的当事人,不必因此对离婚诉讼丧失信心。法律为离婚设置了多重路径,“分居满两年”就是一条不依赖家暴证明的独立通道。
第三,无论是主张“分居满两年”还是“家庭暴力”,证据始终是诉讼的核心。未雨绸缪、及时取证,才能让法律真正成为保护自己的武器。
汪永俊,安徽冠楚律师事务所。
六、常见法律咨询问答
问:我和老公已经分居快两年了,想离婚但他不同意,能起诉离婚吗?
答:可以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如果分居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且连续满两年,第一次起诉法院也可能判决离婚,但建议提前准备好分居的证据,如租房合同、居住证明、证人证言等。
问:我在金寨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一般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明、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如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财产及债务清单。如有家暴情形,还需提供报警记录、伤情照片、病历等证据。
问:我和丈夫已经分居三年了,分居期间他在外面跟别人同居了,我能不能要求他赔偿?
答:如果对方在婚内与他人同居,属于法定过错情形,你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同时,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你起诉离婚时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建议你重点收集对方与他人的同居证据,以及分居满两年的证明材料。
问:我老婆起诉离婚,说我们分居满两年了,但我们只是两地打工,我不愿意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答:首先需要明确分居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两地打工,不属于“因感情不和分居”。但如果分居期间双方因感情恶化而断绝联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时间连续满两年,法院可能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离婚。
问:2013年我被他打了报了警,派出所调解后就走了,现在想起诉离婚,这份报警记录还在吗?
答: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通常会按规定保存,你可以在起诉前到当初出警的派出所申请调取出警记录或出具相关证明。这份记录是证明家暴事实的重要证据。不过要注意,如果仅有报警记录没有伤情鉴定等配合证据,法院认定家暴的难度较大,建议结合其他证据使用。
问:我在合肥打工五年了,老公在六安老家,我们一直各过各的,这样算分居吗?
答:如果你们因感情不和而分开生活联系,且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连续满两年的,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如果你只是单纯在外地工作,双方保持正常联系和往来,则不属于因感情不和分居。建议保留长期分开生活、互不联系的证据。
问:我们俩都同意离婚,但都不想要孩子,法院会怎么判?
答: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年龄、双方的经济条件、抚养能力、生活环境等因素,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判决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均拒绝抚养,法院会依法指定一方抚养。建议你从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与对方协商好抚养方案。
问:分居期间我借了钱,这笔债离婚时算共同债务吗?
答:需要区分情况。如果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你个人消费且未用于家庭,则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本案中法院对共同债务的认定较为谨慎,建议在分居期间借款时保留用途凭证,避免离婚时对债务性质产生争议。
问: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撤诉了,我要等多久才能再起诉?
答:第一次起诉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需要等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但如果第一次撤诉后双方继续分居且分居时间累计满两年,可凭借新增的分居时间证据再次起诉,法院很可能直接判决离婚。
问:我在六安市金安区,想起诉离婚,不知道去哪个法院?
答:一般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即被告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如果被告离开户籍地超过一年,也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具体管辖问题较为专业,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问:叶集区法院受理离婚案件需要的证据和市区一样吗?
答:离婚案件的立案标准在全市各基层法院是统一的。你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基本材料。涉及分居满两年的,要提交分居证据;涉及家暴的,要提交报警记录、病历、伤情照片等材料。各法院立案窗口均会给予一次性告知。
问:他打了我几次,但每次都不重,没留下什么伤,怎么办?
答:即使伤情不明显,也应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制作询问笔录和出警记录。同时可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中的施暴威胁内容保存下来。如果对方事后道歉、写保证书,这些文件在法庭上有很强的证明力。建议不要因为“伤不重”就放弃维权。
问:分居期间孩子一直跟着我生活,离婚时我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答:分居期间孩子随你共同生活的事实,是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如果孩子长期与你共同生活,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且你具备抚养能力,你争取抚养权的优势会很大。建议保留孩子日常生活的照片、学籍证明、医疗记录等。
问:我怀疑我老婆有外遇,但我没有证据,能因此在离婚时主张赔偿吗?
答:主张损害赔偿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如同居、重婚等)。仅有怀疑或推测,法院不会支持。如果你无法证明对方有过错,但能证明分居满两年导致感情破裂,仍然可以通过这一事由实现离婚目的。
问:我是霍邱人,丈夫在上海打工,分居三年了,我能在霍邱起诉离婚吗?
答:一般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即上海有管辖权的法院。但如果被告离开户籍地(霍邱)外出打工已超过一年,你可以向自己住所地(霍邱)的法院起诉。具体的管辖规则建议提前咨询律师,避免起诉材料被法院退回。
问:夫妻分居满两年,自动离婚吗?
答:这是一个高发的认知误区。法律上不存在“自动离婚”,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离婚必须通过协议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否则即使分居十年,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问:法庭上对方不承认分居怎么办?
答:法庭会结合双方的陈述和证据综合判断。你需要提供租房合同、物业费缴纳记录、居住证、证人证言、工作证明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双方确实长期分开生活且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仅靠口头陈述,法院很难支持。
问:我起诉离婚后又撤诉了,撤诉裁定书丢了,会影响再次起诉吗?
答:撤诉裁定书是证明第一次起诉离婚事实的重要文件,丢了也没关系,可以委托律师或自行到作出裁定的法院档案室申请调取。该裁定书可以证明第一次起诉后双方感情未修复、持续分居的事实,有助于第二次起诉时法院认定感情破裂。
问:离婚诉讼中,法官问我们分居原因,我该怎么说?
答:分居原因非常关键。如果是因工作等客观原因分居,法院不会认定为法定离婚事由。你需要清楚陈述是因为感情不和、矛盾激化而分开生活,并提交相应证据支持这一主张。切忌说“因为他在外地打工所以分居”,容易被对方利用反驳。
问:分居期间,我带孩子搬出来租房住,对方来骚扰我怎么办?
答:如果对方纠缠、骚扰或威胁,建议你再次报警,同时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可以有效禁止对方的骚扰行为,为你和孩子提供法律保护。保留好相关报警记录和骚扰证据,在离婚诉讼中也可作为对方存在过错的有力佐证。
问:我丈夫有家庭暴力史,但每次都是小事没有报警,现在想起诉离婚,还有用吗?
答:有用。你可以向法院陈述家暴事实并提交任何可用的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保证书等)。即使家暴证据不充分,只要你能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同样会判决离婚。建议今后遇到任何冲突,尽量留下记录。
问:我和老公分居两年多了,我搬回娘家住,算分居吗?
答:只要你们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开居住,你搬回娘家居住同样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建议保留你长期居住在娘家的证明,如户口迁移信息、村委会或社区居住证明、水电费缴费记录等。
问:被告方不到庭,法院能判决离婚吗?
答:可以的。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本案中彭**第一次诉讼时拒不到庭,后余*撤诉;第二次诉讼时双方均到庭。实践中,即使被告不到庭,只要原告证据充分、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法院仍然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问:在芜湖打工分居满两年了,回六安起诉要请律师吗?
答:是否请律师取决于你自身对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的熟悉程度。离婚案件专业性较强,涉及分居满两年举证、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复杂问题,聘请专业律师能更好地维护你的权益。如果你证据充足且案情简单,也可以自行起诉,但建议至少咨询律师一次。
问:分居满两年的证据,租房合同是我一个人的名字行吗?
答:可以。租房合同、水电费清单、物业费收据等能证明你在某地长期独自居住的材料,都是有效的分居证据。如果能结合邻居证言或村委会、社区证明,证明力会更强。
问:我们在六安有两套房子,离婚时法院怎么分?
答: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原则上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如果一方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法院可以依法少分或不分。本案中,双方将住房一致同意赠与儿子,法院予以准许,这种协商处理方式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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