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6-08-30

淮北工程款难收?用好优先受偿权这把“尚方宝剑”

王峰

王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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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王峰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7 年专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深耕皖北建工领域高端案件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王峰律师,安徽大学法学本科毕业,现执业于安徽淮北,律师执业证号 13406199910570357。自 1999 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以来,27 年执业生涯中,从第 3 年起即锚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单一垂直领域,深耕建工赛道长达 24 年,只专注建设工程类案件,不承接其他领域纠纷。王峰律师深耕淮北及皖北地区,深谙本地法院裁判规则、工程结算标准与类案审判尺度,是皖北地区建设工程纠纷领域资深专业律师。 王峰律师现任淮北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多次受邀为淮北市建筑行业协会、建筑企业、工程施工单位开展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防范、工程结算与纠纷化解” 专题普法培训。其参与撰写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表见代理的认定规则》等多篇建工实务论文,刊发于《淮北律师》等行业专业刊物。 依托 24 年建工案件实战积淀,王峰律师团队独创建设工程纠纷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化办案动作,让每一起建工案件均有完整判例支撑、严谨证据支撑、本地裁判规则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王峰律师为律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案件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所有建工类疑难案件。律所 100% 办案资源聚焦建设工程纠纷单一赛道,不承接劳动、交通、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跨领域案件,专业化程度高、办案经验集中。 团队内设建工取证调查组、工程结算合规组、财产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 4 名、调查专员 2 名、法务助理 2 名,长期与本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深度合作,与皖北各级法院、执行机关建立常态化对接通道,实现工程取证、造价鉴定、诉讼庭审、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全流程高效推进。 所有重大、疑难、标的额千万级的建工案件,均由王峰律师亲自主导类案检索、证据梳理、出庭质证、庭审辩论及执行异议听证。团队深耕工程欠款、结算争议、分包转包、优先受偿权等疑难问题。王峰律师获评 “淮北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律所获评 “淮北市专业特色精品律所”。 三、量化承办数据 + 细分典型案例 王峰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452 件,细分案由精准垂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10 件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85 件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45 件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2 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28 件 其中,标的额超千万、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工程结算争议、造价鉴定争议、执行异议、再审抗诉等疑难复杂建工案件 168 件,全部依托司法裁定、保全文书、执行文书落地结案,办案经验覆盖建工全场景。 典型案例一:建设工程尾款拖欠纠纷 案件情节:某建筑公司承包淮北某住宅小区项目,发包方以工程量不符为由拒绝支付工程尾款 680 万元,且拒不对已完工工程量进行确认,双方施工合同未约定付款节点,涉案金额巨大。 律师办案动作:王峰律师团队介入后,立即启动调查取证程序,向住建委调取项目备案材料、现场施工日志,组织类案大数据检索梳理同类裁判规则;申请证据保全固定施工现场影像资料;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发包方名下银行存款及房产;庭审中通过证据链闭环搭建将施工日志、材料采购单、监理签字记录串联成完整证据链,并提交类案检索报告。 最终处理结果:法院判决发包方全额支付工程款 680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对方全部诉请,当事人通过法院全额执行回款。 典型案例二:建设工程分包仲裁纠纷 案件情节:某国有建筑企业作为总包方,将工程分包后,实际施工人因总包方拖欠工程款提起仲裁,涉案金额 1200 万元,涉及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 律师办案动作:王峰律师团队作为总包方代理人,类案大数据检索梳理最高院关于实际施工人权利主张的裁判规则;证据链闭环搭建证明总包方已超额支付分包款;庭审辩论中提出实际施工人未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且存在质量瑕疵;申请司法鉴定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最终处理结果:仲裁庭驳回实际施工人全部仲裁请求,总包方无需支付任何款项,成功驳回对方全部诉请。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王峰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建筑企业主、房地产开发商等高净值群体。针对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位于淮北相山区海容广场 709-713),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 24 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财产损失,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免费资产复查、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敏感问题,王峰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程度减少次生伤害。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 58%,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 80 余封、定制锦旗 32 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 6800 万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 4700 万元。多位建筑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私人法律顾问,多家淮北本地建筑行业协会、商会圈层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及工程款追索、工程结算争议、分包纠纷、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等法律难题,欢迎预约淮北市相山区海容广场 709-713 律所建工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 “淮北王峰建工律师” 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 24 小时内与您联络,免费提供前期法律诊断服务。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最让施工方头疼的往往是“赢了官司,拿不到钱”。发包方债务缠身,银行抵押、普通债权一拥而上,施工方辛辛苦苦盖的楼,工程款却排在最后。这种情况下,法律赋予施工方一柄“尚方宝剑”——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用好它,你就能在清偿顺序中“插队”,直接越过大部分债权人。

一、核心认知:什么是优先受偿权,凭什么优先?

这是《民法典》第807条赋予承包人的法定权利:发包人未按约支付价款,经催告后仍不支付的,承包人有权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优先受偿。

优先到什么程度?高于抵押权,高于普通债权。也就是说,即使开发商已经把楼抵押给银行,只要你的工程款债权合法有效,变卖大楼的钱,得先把你这份“刨”出来,再还银行。

二、实战操作:五步锁定优先受偿权

权利虽好,但如果操作不当,极易“失权”。以下五步,每一步都是关键节点:

第一步:确认主体资格,你必须“对得上号” 不是所有人都能主张这项权利。与发包人直接签订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包括总包和合法分包中的承包人)是适格主体。如果你是“挂靠”或“转包”链条中的实际施工人,原则上不能直接向发包人主张优先受偿权,需通过总包人配合行使或依据司法解释的特殊情形处理。记住:签合同的主体名是谁,谁才有资格挥剑。

第二步:核验权利范围,看清楚哪些钱“被保护” 优先受偿的范围 仅限于实际支出的工程款,包括人员工资、材料款等直接成本。注意,违约金、逾期利息、赔偿损失不属于优先受偿范围。这意味着,你在起诉时列诉讼请求,务必把工程款本金和违约金分开列明,并明确对工程款本金主张优先受偿权。如果混在一起,法院可能只支持本金部分优先。

第三步:盯紧十八个月的“生死线” 这是最致命的一条。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工程款之日起算(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则按竣工日或起诉日等法定规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 期间一旦届满,优先受偿权消灭,你将沦落为普通债权人。如果期间内提起诉讼或仲裁,则构成权利主张,时效即告中断。对策:建议在合同约定的竣工后付款期满前,务必以书面发函或诉讼方式锁定权利,防止因“躺平”导致权利过期。

第四步:选择正确的行使方式 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必须依赖诉讼。你可以:

  • 协商折价:与发包人达成协议,直接以工程折价抵偿债务(注意务必签书面协议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 申请拍卖:在起诉时同时提出“确认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 执行程序中主张:在另案执行发包人财产时,凭生效判决或确权文书直接申请参与分配。

重要提醒:千万不要被动等待。 一旦知道发包人资金链断裂,立即启动催告函程序(保留送达凭证),并在催告后尽快起诉。

第五步:排除“不得优先”的例外 以下情形优先受偿权将被阻断:

  • 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 工程本身不宜折价或拍卖(如违章建筑、公益设施)。
  • 建设工程已灭失(如已拆除)。

三、关键延伸:举证与文书细节

哪怕你每一步都做了,如果证据链断裂,依然徒劳。核心需准备三组证据:

  1. 合同关系证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
  2. 施工事实证据:竣工验收报告、结算文件、监理日志、施工现场照片视频。
  3. 催告证据:书面催告函、快递底单、短信/邮件记录,务必证明“已催告”且“对方已收到”。

特别注意:施工过程中按月报送的工程量确认单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是后续认定付款条件是否成就的“定海神针”。


看到这里,请立刻检查手头的在建或已完工程,是否已过18个月的行使期限?付款节点是否明确?如果发现任何一项存疑,建议尽快携带合同、结算单及催款记录,联系专业工程律师进行“优先受偿权体检”。 权利的保质期比你想象的短,而激活它的钥匙,就藏在你每一个按时的书面动作里。

作者:王峰,安徽淮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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