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2026-08-30

南京从裁定书看试用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

汤井保

汤井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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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律师 | 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核心领域:核心领域: 工程类纠纷 | 借款合同纠纷 | 劳动合同纠纷| 不良资产处置| 重大商事法律服务 | 股权投资基金 | 跨境投融资 | 金融合规 | 政企协同法律服务 汤律师执业年限15年,现任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拥有十五年资本市场与重大商事领域复合型执业经验,长期深耕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融资、复杂商事法律业务,重点深耕金融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同时精研工程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兼具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精准的产业理解能力与丰富的争议解决实战经验。执业以来,持续为文创、新药研发、CRO、医疗健康管理、医疗大数据、智能建造、TMT、人工智能等前沿行业的基金机构与成长型企业,提供全周期、一体化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政府平台、国有企业、跨国企业及各类金融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支持,在金融监管合规、外商投资准入、数据治理、知识产权商业化、国企改革、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及工程类、借款合同、劳动合同等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向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办理相关纠纷案件百余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专项法律服务 汤律师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本地城商行、本土农商行、国有控股银行等多家合作银行提供专属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累计为合作银行处理各类不良资产处置项目逾10起,具备丰富的实操经验与成熟的定制化解决方案,核心提供不良资产处置全链条法律服务,同时结合十余年银行信贷业务风控经验,实现“风险防控+不良化解”全链路法律服务,精准匹配合作银行资产质量管理与不良资产处置核心需求。 全链条法律服务内容 1.前期尽职调查:开展权属核查、担保效力认定、资产现状调查等工作,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为处置工作奠定法律基础; 2.中期方案拟定:针对不良资产包转让、单户资产清收、债转股、抵债资产处置等不同需求,拟定定制化法律处置方案,论证方案商业可行性与法律合规性; 3.后期风险把控:全程把控债权转让、资产交割等交易全环节法律风险,拟定全套相关法律文书;同时代理不良资产处置中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推动债权高效清收。 源头风险防控 结合银行信贷业务风控经验,为合作银行提供不良资产源头防控、信贷投放风险前置核查服务,从源头降低不良资产产生概率,实现不良资产“事前防控、事中应对、事后化解”的全流程法律保障。 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汤律师累计为数十家中央及地方金融机构、大型国企、外资企业及政府功能平台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支持,深耕工程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核心争议领域,结合产业背景与法律实务,为当事人制定高效、务实的解决方案,办理金融类、涉外类、建设工程类、合同类、劳动类等重大民商事争议案件百余件,核心服务客户涵盖: 前沿行业全周期法律服务案例 汤律师聚焦前沿产业发展需求,为多家企业及基金机构提供关键阶段法律支持,代表性服务成果包括: 1.主导创新药企红筹架构搭建,提供港股上市前期全流程法律支持; 2.为北京科技企业、上海医疗健康企业、医疗健康品牌企业等主体设计股权融资交易方案,全程参与交割执行及投后治理体系搭建; 3.担任大型医疗集团对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参与企业重大并购与战略投资项目法律研判及方案设计; 4.作为核心法律顾问,为长三角区域多家市场化基金管理人、境外私募基金等机构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社会职务与社会责任 汤律师现任共青团主流报刊杂志社法律顾问,始终秉持法律人专业素养与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事务,为企业及劳动者提供专业法律指导,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社会法治建设。

合同纠纷中,选错法院等于白忙一场

试用买卖合同纠纷同样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则。本文通过一份真实裁定书,拆解此类案件“由哪个法院管”的核心判断方法,让你在起诉前就能精准锁定有管辖权的法院,避免被裁驳的不利后果。


案件基本情况:一份因管辖不当被拒之门外的起诉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晋0107民初3954号民事裁定书显示:

起诉人山西某机械制造公司起诉称:2014年1月3日,起诉人与被起诉人新疆某建材集团签订《电机试用合作协议》,将多台电机发往被起诉人所在地免费试用。协议中约定“在试用期内未签订购买合同且乙方未收到合同设备货款前试用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通过试用,未达到预期节能效果,乙方有权收回试用设备,甲方协助乙方安装旧设备。”起诉人多次要求返还试用电机,被起诉人均拒绝。故诉请判令被起诉人履行返还义务。

然而,法院经审查认为:

“起诉人与被起诉人之间的纠纷系试用买卖合同纠纷,应由被起诉人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起诉人住所地不属于本院辖区。被起诉人作为履行义务一方,其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故本院无管辖权。”

最终裁定对起诉不予受理。


争议焦点:试用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本案的核心争议是:原告(起诉人)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法院给出了明确的态度——试用买卖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必须遵循《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纠纷的一般规则。

第一步:给纠纷“定性”

首先必须判断案件属于什么性质。试用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买受人先行试用标的物,在试用期内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合同。它本质上仍是买卖合同,属于合同纠纷。本案法院直接将案由定性为“试用买卖合同纠纷”,而非“物权返还纠纷”或“侵权纠纷”,这直接决定了管辖规则。

第二步:识别“争议标的”的类型

管辖规则中,“合同履行地”是关键变量。对于非金钱给付义务,合同履行地通常为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本案原告请求的是“被起诉人履行《试用协议》约定的返还义务”,即要求对方返还九台试用电机。该义务属于“返还实物”的给付义务,而非支付货款。

第三步:确定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案被起诉人是履行“返还电机”义务的一方,其所在地即为合同履行地。因此,被起诉人住所地(新疆某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

第四步:对照原告起诉法院的辖区

本案原告向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起诉,而被告住所地在新疆,合同履行地亦不在太原。起诉人住所地(山西太原)不能仅因“我方是原告”就获得管辖权。法院据此认定“本院无管辖权”,并裁定不予受理。


实务启示:起诉前必须完成的四步审查

  1. 明确案由:先读懂合同条款,判断是买卖、试用买卖、租赁还是其他合同类型。
  2. 确定争议标的:是要求付款、要求交付货物、要求返还财物,还是要求履行服务?这决定了合同履行地的认定。
  3. 检索法律与司法解释:结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现为第二十二条)及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锁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
  4. 避免“原告就被告”的常见误区:除非协议管辖或专属管辖,一般合同纠纷都是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并非当然的管辖连接点。

结语:管辖是“程序正义”的第一道门槛

本案虽然只是程序性裁定,但对实体维权影响深远。起诉人因管辖错误被拒之门外,不得不重新整理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既耗费时间又增加成本。建议在起草合同时,明确约定“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某某法院管辖”,利用协议管辖赋予的自主权,提前消除管辖不确定性。

若你正面临类似合同纠纷,不知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或担心起诉被驳回,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起诉前的管辖可行性评估。一次严谨的管辖判断,往往就是胜诉的开始。


作者:汤井保,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1)晋0107民初39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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