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2026-08-31

南京单位改制后劳动关系承继的确认与维权路径

汤井保

汤井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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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律师 | 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核心领域:核心领域: 工程类纠纷 | 借款合同纠纷 | 劳动合同纠纷| 不良资产处置| 重大商事法律服务 | 股权投资基金 | 跨境投融资 | 金融合规 | 政企协同法律服务 汤律师执业年限15年,现任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拥有十五年资本市场与重大商事领域复合型执业经验,长期深耕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融资、复杂商事法律业务,重点深耕金融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同时精研工程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兼具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精准的产业理解能力与丰富的争议解决实战经验。执业以来,持续为文创、新药研发、CRO、医疗健康管理、医疗大数据、智能建造、TMT、人工智能等前沿行业的基金机构与成长型企业,提供全周期、一体化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政府平台、国有企业、跨国企业及各类金融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支持,在金融监管合规、外商投资准入、数据治理、知识产权商业化、国企改革、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及工程类、借款合同、劳动合同等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向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办理相关纠纷案件百余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专项法律服务 汤律师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本地城商行、本土农商行、国有控股银行等多家合作银行提供专属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累计为合作银行处理各类不良资产处置项目逾10起,具备丰富的实操经验与成熟的定制化解决方案,核心提供不良资产处置全链条法律服务,同时结合十余年银行信贷业务风控经验,实现“风险防控+不良化解”全链路法律服务,精准匹配合作银行资产质量管理与不良资产处置核心需求。 全链条法律服务内容 1.前期尽职调查:开展权属核查、担保效力认定、资产现状调查等工作,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为处置工作奠定法律基础; 2.中期方案拟定:针对不良资产包转让、单户资产清收、债转股、抵债资产处置等不同需求,拟定定制化法律处置方案,论证方案商业可行性与法律合规性; 3.后期风险把控:全程把控债权转让、资产交割等交易全环节法律风险,拟定全套相关法律文书;同时代理不良资产处置中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推动债权高效清收。 源头风险防控 结合银行信贷业务风控经验,为合作银行提供不良资产源头防控、信贷投放风险前置核查服务,从源头降低不良资产产生概率,实现不良资产“事前防控、事中应对、事后化解”的全流程法律保障。 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汤律师累计为数十家中央及地方金融机构、大型国企、外资企业及政府功能平台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支持,深耕工程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核心争议领域,结合产业背景与法律实务,为当事人制定高效、务实的解决方案,办理金融类、涉外类、建设工程类、合同类、劳动类等重大民商事争议案件百余件,核心服务客户涵盖: 前沿行业全周期法律服务案例 汤律师聚焦前沿产业发展需求,为多家企业及基金机构提供关键阶段法律支持,代表性服务成果包括: 1.主导创新药企红筹架构搭建,提供港股上市前期全流程法律支持; 2.为北京科技企业、上海医疗健康企业、医疗健康品牌企业等主体设计股权融资交易方案,全程参与交割执行及投后治理体系搭建; 3.担任大型医疗集团对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参与企业重大并购与战略投资项目法律研判及方案设计; 4.作为核心法律顾问,为长三角区域多家市场化基金管理人、境外私募基金等机构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社会职务与社会责任 汤律师现任共青团主流报刊杂志社法律顾问,始终秉持法律人专业素养与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事务,为企业及劳动者提供专业法律指导,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社会法治建设。

在劳动合同纠纷中,确认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主张工资、社保、经济补偿等权益的前提。然而,当用人单位经历改制、名称变更或主体重构,劳动者往往面临“该找谁确认”的困境。本文以一起真实判例为切入点,围绕“单位改制后劳动关系如何承继”这一争议焦点,结合判决书原文,提供可操作的法律分析与应对路径,帮助你理清维权思路。

一、争议焦点:改制后原单位用工期间,劳动关系由谁承担?

实践中,不少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改制前已入职,改制后新公司继续用工,但社保缴纳、工龄计算等却出现断档。本案的核心争议即在于:劳动者在改制前与原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能否要求改制后的新公司确认并承继?对此,法院给出了明确答案。

二、判决书原文:法院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在(2019)苏0102民初10991号民事判决书中,围绕“马某某”与“玄环公司”的劳动关系争议,作出了如下认定:

“本院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本案中,马某某自2008年4月至南京市玄武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从事环卫工作,即与该所建立劳动关系。2012年,南京市玄武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改制为玄环公司,相应的权利义务应由玄环公司承受,马某某主张确认与玄环公司自2008年4月至2012年11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请求,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

这段论述揭示了三条关键规则:

  1.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非自签订书面合同起;
  2. 事业单位改制为有限公司,原单位的用工权利义务由新公司承接;
  3. 劳动者有权请求确认与改制后公司存在原期间的劳动关系。

三、具体方法与步骤:遇到同类纠纷怎么做?

第一步:固定“用工事实”证据

这是维权的地基。重点收集:

  • 工资发放记录(现金签收单、银行转账流水);
  • 考勤记录、工作证、工牌、工作服等;
  • 同事证言、工作安排的微信/短信记录。

本案中,马某某提供了工资表、仲裁决定书等,并陈述“每月签字领取现金工资,自2009年7月起工资转账发放”,法院据此认定事实。

第二步:明确改制的主体沿革

若遇单位改制,需通过工商档案、政府文件等确认:

  • 改制前原单位的准确名称与性质;
  • 改制后新单位的全称与法定代表人;
  • 改制文件中对债权债务承接的约定(若无特别约定,一般由新单位承继)。

本案中,南京市玄武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变更为玄环公司,法院直接认定“相应的权利义务应由玄环公司承受”。

第三步:先申请劳动仲裁,取得不予受理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纠纷一般需先经仲裁程序。若仲裁委以“超过退休年龄”等理由不予受理,务必取得书面《仲裁决定书》,再凭此向法院起诉。本案中,马某某申请仲裁后,仲裁委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请求不属仲裁委受理范围”不予受理,马某某随即提起民事诉讼,程序合法。

第四步:在诉讼中精准表述诉请

请求事项须明确具体,例如“确认原告与被告于2008年4月至2012年11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切忌写成“请求补缴社保”或“请求赔偿”,因确认之诉是其他权利主张的基础,法院审理范围限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四、风险提示与补充建议

本案虽判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但需注意:确认劳动关系的胜诉并不等于社保补缴或经济补偿自动到位。后续仍需另行主张社保补缴、年休假工资等权利。此外,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各地裁判口径不一。若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用工,建议另行咨询专业律师。

五、引导行动

如果您正面临因单位改制、名称变更导致的劳动关系无法确认问题,切勿拖延。请立即梳理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仲裁不予受理,务必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如需专业支持,欢迎联系本文作者进一步沟通。


作者:汤井保,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19)苏0102民初109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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