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2026-09-01

南宁合同解除通知实操要点:怎么发才合法有效?

陈干新

陈干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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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陈干新律师・合同纠纷 ——31 年执业沉淀,20 年专注合同争议,筑就高净值客户信赖的合同纠纷解决专家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陈干新律师,广西博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同纠纷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 31 年,自执业初期即将业务重心锁定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近 20 年更是 100% 深耕该单一赛道,不承接任何跨领域案件。陈干新律师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系统研习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及证据法学,为后续专攻合同纠纷奠定扎实理论根基。 陈干新律师现任南宁市律师协会民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长期担任广西大学法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定期为本地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商会讲授 “合同风险防控与证据链管理” 专题。其主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造价鉴定意见的质证策略》《租赁合同解除后装饰装修残值补偿规则研究》等专业论文发表于《广西律师》等业内刊物,系广西区内少数持续输出合同纠纷领域实务成果的主讲人。基于大量案件经验,陈干新律师提炼出独有的合同争议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一起案件均有坚实的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广西博美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专项团队,由陈干新律师作为创始合伙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 100% 办案资源集中于合同纠纷这一单一赛道,不承接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任何非主营案件,内部设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取证专项组、商事合同纠纷合规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 4 名、调查专员 2 名、法务助理 2 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工程造价鉴定、质量鉴定)、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与法院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的协同通道。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陈干新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至今保持合同纠纷案件整体胜诉率 85% 以上的扎实记录,其中疑难复杂案件(标的额千万级、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再审抗诉、执行异议之诉等)办结率达 78%。团队累计承办标的额 1000 万元以上合同纠纷案件超过 60 件,曾成功处理涉及工程款多重抵销、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交叉违约、债权转让与代位权纠纷等极端复杂情形。基于深厚的理论与实战储备,团队获评南宁市优秀民商事专业团队,陈干新律师本人荣膺南宁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律所亦荣获专业特色精品律所行业肯定。 三、量化承办数据 + 细分典型案例 陈干新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合同纠纷案件 812 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380 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90 件,买卖合同纠纷 70 件,借款合同纠纷 40 件,其他合同纠纷(包括承揽、服务、运输等)32 件。其中,标的额超 1000 万元、涉及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再审抗诉、执行异议之诉等疑难复杂案件 92 件。 典型案例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工程款追索与反诉驳回 案件情节:某建筑公司(原告)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被告)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后被告以工期延误、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尾款 1800 万元,并提起反诉要求赔偿损失。案涉工程造价鉴定、工期延误责任划分。 律师办案动作:陈干新律师代理原告,通过财产保全冻结被告名下银行账户及未售房产,组织诉前谈判未果后进入诉讼,庭审中提交类案检索报告及证据链闭环(包括施工日志、监理记录、竣工验收单),主导出庭质证对被告出具的鉴定意见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最终处理结果: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 1800 万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对方全部反诉诉请,保全裁定查封房产价值 3000 万元,判决后被告主动履行,全额回款。 典型案例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大额赔偿与恶意拒租 案件情节:某商业管理公司(出租方)与某品牌餐饮企业(承租方)签订 5 年租赁合同,承租方经营一年后以经营困难为由单方解除合同,拖欠租金、物业费及违约金合计 320 万元,且拒绝搬离。出租方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支付欠款并返还租赁场地。 律师办案动作:陈干新律师代理出租方,第一时间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承租方银行账户及设备,组织诉前调解未果后进入诉讼,庭审中通过庭审可视化呈现展示租金支付记录、催收函件、现场照片等证据,申请法院调取承租方经营流水证明其具备支付能力。 最终处理结果: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支付拖欠租金、违约金及占用使用费合计 380 万元,判决准予腾退返还租赁场地,判决后承租方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执行阶段通过执行异议听证排除第三方占用,全额执行回款。 典型案例三:买卖合同纠纷 —— 货款追索与债务加入 案件情节:某建材供应商与某建筑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供货后建筑公司拖欠货款 500 万元,并转移资产,供应商多次催收无果,起诉至法院。 律师办案动作:陈干新律师代理供应商,通过财产保全查封建筑公司名下工程车辆及在建工程,调查取证发现建筑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申请追加其为共同被告,庭审中提交证据链闭环(送货单、对账单、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庭审辩论中论证债务加入事实。 最终处理结果:法院判决建筑公司支付货款 500 万元及逾期利息,实际控制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准予保全查封财产,执行回款 480 万元,剩余部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陈干新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建筑公司实际控制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大型商业管理公司及高净值个人客户。针对高端客群对交易安全与结果确定性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 59 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 2708-2709 号),紧邻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诉讼对接高效便捷,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合同条款风险审查、履约证据架构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 24 小时同步、诉前调解减少财产损失与诉讼消耗,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包括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异议听证、到期债权追索),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合同履行情况复查、法律新规同步)、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杜绝一次性短期服务。对于涉及情感创伤或商业失利的客户,陈干新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程度降低次生商业风险。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 62%,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 80 余封、定制锦旗 28 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 1.2 亿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 4800 万元。多位建筑企业主、商业地产公司在案件结案后续约常年法律顾问,广西本地多家商会、建筑业协会、房地产协会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端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对合同履行争议、工程款拖欠、租赁纠纷等复杂合同问题,欢迎预约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 “南宁陈干新合同纠纷律师” 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 24 小时内与您联络,并提供免费前期法律诊断,助您锁定关键证据、预判诉讼风险。

合同纠纷中,解除合同是扭转局面的关键一步,但许多人因通知方式不当,导致解除无效,反而被对方索赔。掌握正确的通知技巧,才能牢牢把握主动权,避免“有理变无理”。本文为你拆解解除通知的实操要点,每一步都清晰可执行。

一、先确认:你是否有解除权?

没有解除权就发通知,可能构成违约。解除权来源有两类:

  • 约定解除:合同明确约定“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解除合同”,满足条件即可行使。
  • 法定解除:依据《民法典》第563条,包括不可抗力、预期违约、根本违约、迟延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等情形。

实操步骤:发通知前,书面罗列对方违约事实,对照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确认自己确实“站得住脚”。若拿不准,先咨询律师。

二、通知怎么写?内容与形式缺一不可

解除通知不是简单说“我不干了”,必须包含三要素:

  1. 明确解除意愿:写明“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双方签订的《XX合同》解除”。
  2. 点明解除依据:具体引用合同条款(如“根据合同第X条”)或法律条文(如“依据《民法典》第563条”)。
  3. 说明对方违约事实:简要列明对方未履行的义务,如“贵方至今未支付第三期货款,已逾期30日”。

形式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纸质函件、电子邮件、微信均可),但必须能证明对方收到。切忌打电话说了算,更不能用“想解除”“打算解除”等模糊措辞。

三、送达怎么做才能“确凿”?四种方式对比

法律意义上,通知“到达”对方才生效。按证明力从高到低排序:

| 送达方式 | 具体做法 | 优点 | 风险提示 | |---------|---------|------|---------| | 公证送达 | 请公证员现场见证,将通知书交邮寄或直接送达 | 证明力最强 | 需支付公证费 | | EMS邮寄 | 在快递单“内件品名”注明“解除合同通知书”,保留底单和妥投记录 | 成本低、常用 | 若对方拒收,需保留“拒收退回”凭证,仍视为送达 | | 电子送达 | 发送至合同预留的电子邮箱或实名微信号,保留截图及原始记录 | 即时高效 | 需确认主体身份,最好事前约定电子送达地址 | | 现场送达 | 两人以上见证,全程录像,请对方签收 | 直接有效 | 易起冲突,不推荐单独使用 |

推荐操作:公证送达或EMS+电子邮件组合,双渠道发送。若对方拒收EMS,保留好退回信件,不要拆封,法律上视为“拒绝签收即已送达”。

四、发完通知后,必须应对“异议期”

对方收到解除通知后,如果认为解除无效,可能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异议。这时你会面临两种结果:

  • 对方在3个月内未提异议,且未起诉,解除通知即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司法解释规定异议期限一般为3个月)。
  • 对方提出异议,你需要积极应诉。若法院判决解除有效,则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若无效,则需继续履行或另寻救济。

关键动作:妥善保管通知的送达凭证、对方拒收记录、邮件发送截图等。一旦进入诉讼,这些就是胜诉的关键证据。同时,不要停止对合同项下其他事务的处理,避免因“异议期”内无所作为而扩大损失。

五、三个常见“翻车”误区,千万避开

误区一:“不再履行”代替解除通知。仅停止供货或付款不等于解除,可能被认定为违约。

误区二:附带“重新协商”条件。例如“若贵方不于X日前补足货款,本通知自动解除”,这属于附条件解除,法律上视为新要约,不产生解除效力。

误区三:超过解除权行使期限。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期限的,逾期未行使则解除权消灭。对方违约后,务必在合理期限内(一般1年,以合同约定为准)及时行动。


合同解除是一门精细的法律权衡,每个环节都可能影响最终结果。如果你正面临类似纠纷,建议先将现有证据(合同、沟通记录、履行凭证)整理归档,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制定“解除+索赔”双线策略,以最小成本实现权益最大化。

作者:陈干新,广西博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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