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网签备案非确权,真实合意定合同效力

许建树律师
西安·许建树律师·合同纠纷 ——33年只办一类案件,专注企业商事合同纠纷与重大债务追索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许建树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同纠纷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33年(自1992年正式执业),单一合同纠纷垂直领域深耕年限25年,本人及团队常年不承接任何合同纠纷以外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许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律系,曾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完成3年系统司法实务研习,深度参与合同纠纷类案件审理全流程,沉淀了深厚的裁判逻辑与程序经验。 许律师现任三门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连续多年被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和先进工作者。2001年,其代理的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入编《优秀法官+检察官+律师经典案例集》及《政法理论与经典案例集》;2007年,被某市人大常委会推荐担任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2008年,《砥柱》杂志记者对其进行了专访,以《做足精致定有建树》为题报道其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深耕成果。此外,许律师曾担任百余家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累计为顾问单位及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数亿元,系西安地区合同纠纷领域资深专家型律师。 基于大量案件经验,许建树律师团队提炼出独有的“合同争议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化动作,确保每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均有权威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专项团队,由许建树律师作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100%办案资源集中于合同纠纷单一赛道,内部不承接任何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跨领域案件。团队下设证据取证专项组、合同合规审查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6名、调查专员3名、法务助理2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与省内各级法院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的协同通道。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许建树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团队整体胜诉率(核心诉求实现率)保持在91%以上,疑难复杂案件办结率达83%。凭借扎实的理论研究与实战能力,许律师获评“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律所亦获评“精品专业律所”“行业先进单位”等多项行业荣誉。 三、量化承办数据+细分典型案例 许建树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合同纠纷案件845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买卖合同纠纷238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42件,民间借贷合同纠纷165件,委托合同纠纷56件,租赁合同纠纷48件,承揽合同纠纷35件,服务合同纠纷30件,股权转让合同纠纷28件,合作协议纠纷22件,其他合同纠纷(含保证合同、抵押合同、仓储合同等)81件。其中,标的额超千万、涉及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再审、执行异议之诉等疑难复杂案件175件。 典型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长期供货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800余万元、到期债权未清偿、收货方多次违约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类案大数据检索同类裁判规则、证据链闭环搭建(完整供货单、对账单、催款函、发票)、财产保全(查封对方名下三处房产及银行账户)、庭审辩论(围绕合同效力、违约金计算标准展开质证)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货款及违约金,全额执行回款1800余万元,同时驳回对方全部反诉请求 典型案例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工程款拖欠2300万元、施工方停工、发包方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涉及多份补充协议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风险前置筛查(预判对方可能提出的质量抗辩)、证据链闭环搭建(施工日志、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签证)、提交类案检索(最高院及相关地方法院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裁判规则)、出庭质证(对对方提供的质量鉴定报告提出异议)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法院判决发包方支付全部工程款及利息,撤销原判决改判(二审中推翻一审不利认定),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典型案例三(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大额借贷、涉案金额900万元、借款人失踪、保证人拒绝承担连带责任、到期债权难以追索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调查取证(调取借款人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信息)、财产保全(查封保证人名下房产及车辆)、组织调解(促成担保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执行异议听证(应对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全额执行回款900万元,驳回对方全部诉请(案外人执行异议被驳回),保全查封裁定生效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许建树律师团队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上市公司高管、家族企业主、大型国企及政府部门,针对西安及陕西本地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24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财产损失,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合同条款复查、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合同纠纷中涉及企业资金链断裂、重大经营风险的当事人,许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商业逻辑结合,帮助客户理解法律风险并制定最优解决方案。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62%,千万级标的案件承办占比21%,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金额达9200万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达5100万元。团队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150余封、定制锦旗48面。多位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私人法律顾问,多家本地商会、行业协会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端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对合同欠款追索、建设工程纠纷、股权转让争议或大额借贷执行难题,欢迎预约西安市北关正街33号腾飞鸿翔大厦15层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西安合同纠纷律师许建树”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24小时内与您联络。
在商品房买卖纠纷中,网签备案是否等同于“一锤定音”?同一套房,先签合同并办理网签备案的一方,其合同效力是否必然优先?本案通过一份二审判决书,厘清了网签备案的行政登记性质与合同真实效力之间的边界,为处理“一房二卖”及虚假意思表示问题提供了明确指引,极具实务参考价值。
一、判决书核心争议焦点:网签备案能否决定合同效力?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特艺公司先与正大公司就涉案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网签备案,后又将该房屋出售给王芫,两份合同何者有效? 正大公司主张其合同办理了网签备案,具有公示效力,应优先于后合同;而王芫及特艺公司则主张正大公司并无真实购房意愿,其合同系虚假意思表示,应属无效。
二、法院裁判逻辑:穿透表象,审查真实意思
针对正大公司的上诉理由——“网签公示效力”应保护其合同权益,二审法院的论述一针见血: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登记,是商品房预售管理的一部分,有较强的行政性质,登记机关仅对交易进行形式审查,而不对交易的合法性和交易的真实性进行实质审查, 不能以合同经备案登记直接判断合同约定的内容本身是否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更不能以备案登记合同当然否定其他合同的效力。”
这段论述揭示了一个关键认知:网签备案仅为行政管理手段,旨在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但并非物权确权登记,更非合同效力的“保证书”。 合同是否有效,核心仍在于双方是否具备真实买卖合意。法院进一步查实:
“特艺公司与正大公司在一审诉讼期间均承认其签订合同登记号为Y13141656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真实目的并非转让该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是特艺公司为了从案外人李某某处筹得借款资金,担保特艺公司能够偿还李某某之借款,正大公司所支付的所谓购房款,在完成网签备案登记手续后,特艺公司已返还给了正大公司。”
据此,法院认定正大公司与特艺公司之间缺乏买卖合意,其行为属于《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该合同无效。而王芫作为实际支付房款并装修入住的买受人,其合同系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三、实务指引:如何应对“网签备案被占”的困境及风险防范
结合本案裁判规则,无论您是购房者还是开发商,均可获得以下具体方法及步骤指引:
1. 对购房者的风险防范与维权步骤:
- 签约前必查网签状态:除查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务必要求开发商提供该房源近期的网签备案状态查询结果,或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警惕“已备案”房源。
- 发现“被占”后的三步走:
- 固定证据:保存好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凭证、交房入住凭证(如物业费缴纳单、水电费单据)。
- 诉请确认后合同有效:依据本案判决思路,起诉要求确认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有效,并主张继续履行。
- 另案诉请确认前合同无效:若开发商与在先备案方无法注销备案,您需在同一诉讼或另案中,主张在先合同因虚假意思表示无效(需提供在先交易无真实资金流水等证据线索申请法院调查)。
- 寻求行政救济并行:在诉讼期间,可向住建部门投诉开发商违规售房,要求行政处理,双线并行施压。
2. 对开发商及“担保方”的法律禁区警示:
- 废弃名实不符的“担保买卖”:切勿为民间借贷而签订形式上真实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网签。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此类虚伪表示行为在当事人间无效,无法实现担保物权效力。若确有融资担保需求,应依法办理抵押登记,而非网签备案。
- 明确合同内容与目的:任何合同签订前,均应书面明确交易背景与真实意图,避免使用《商品房回购合同》等模糊表述掩盖借贷关系,否则极易被认定为虚假意思表示。
四、延展与建言:穿透形式,回归本质
本案判决绝非否定网签备案制度,而是厘清了其行政管理属性与司法裁判中“实事求是”原则的界限。它警示所有市场参与者:法律保护的是真实的交易秩序,而非表面的合同形式。 当“一房二卖”与“虚假担保”交织时,法院将通过审查资金流向、合同履行情况等客观证据,探究当事人缔约时的真实意图。
若您正面临网签备案被占用、合同效力不明等类似困境,建议及时携带合同及证据咨询专业律师,通过诉讼程序确认权利归属,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许建树,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19)陕01民终3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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