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设工程结算僵局破解:活用“以送审价为准”条款

汤井保律师
汤律师 | 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核心领域:核心领域: 工程类纠纷 | 借款合同纠纷 | 劳动合同纠纷| 不良资产处置| 重大商事法律服务 | 股权投资基金 | 跨境投融资 | 金融合规 | 政企协同法律服务 汤律师执业年限15年,现任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拥有十五年资本市场与重大商事领域复合型执业经验,长期深耕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融资、复杂商事法律业务,重点深耕金融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同时精研工程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兼具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精准的产业理解能力与丰富的争议解决实战经验。执业以来,持续为文创、新药研发、CRO、医疗健康管理、医疗大数据、智能建造、TMT、人工智能等前沿行业的基金机构与成长型企业,提供全周期、一体化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政府平台、国有企业、跨国企业及各类金融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支持,在金融监管合规、外商投资准入、数据治理、知识产权商业化、国企改革、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及工程类、借款合同、劳动合同等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向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办理相关纠纷案件百余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专项法律服务 汤律师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本地城商行、本土农商行、国有控股银行等多家合作银行提供专属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累计为合作银行处理各类不良资产处置项目逾10起,具备丰富的实操经验与成熟的定制化解决方案,核心提供不良资产处置全链条法律服务,同时结合十余年银行信贷业务风控经验,实现“风险防控+不良化解”全链路法律服务,精准匹配合作银行资产质量管理与不良资产处置核心需求。 全链条法律服务内容 1.前期尽职调查:开展权属核查、担保效力认定、资产现状调查等工作,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为处置工作奠定法律基础; 2.中期方案拟定:针对不良资产包转让、单户资产清收、债转股、抵债资产处置等不同需求,拟定定制化法律处置方案,论证方案商业可行性与法律合规性; 3.后期风险把控:全程把控债权转让、资产交割等交易全环节法律风险,拟定全套相关法律文书;同时代理不良资产处置中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推动债权高效清收。 源头风险防控 结合银行信贷业务风控经验,为合作银行提供不良资产源头防控、信贷投放风险前置核查服务,从源头降低不良资产产生概率,实现不良资产“事前防控、事中应对、事后化解”的全流程法律保障。 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汤律师累计为数十家中央及地方金融机构、大型国企、外资企业及政府功能平台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支持,深耕工程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核心争议领域,结合产业背景与法律实务,为当事人制定高效、务实的解决方案,办理金融类、涉外类、建设工程类、合同类、劳动类等重大民商事争议案件百余件,核心服务客户涵盖: 前沿行业全周期法律服务案例 汤律师聚焦前沿产业发展需求,为多家企业及基金机构提供关键阶段法律支持,代表性服务成果包括: 1.主导创新药企红筹架构搭建,提供港股上市前期全流程法律支持; 2.为北京科技企业、上海医疗健康企业、医疗健康品牌企业等主体设计股权融资交易方案,全程参与交割执行及投后治理体系搭建; 3.担任大型医疗集团对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参与企业重大并购与战略投资项目法律研判及方案设计; 4.作为核心法律顾问,为长三角区域多家市场化基金管理人、境外私募基金等机构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社会职务与社会责任 汤律师现任共青团主流报刊杂志社法律顾问,始终秉持法律人专业素养与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事务,为企业及劳动者提供专业法律指导,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社会法治建设。
在建设工程纠纷中,工程款结算争议最为常见。发包方拖延审计、以“审计未完成”为由拒付工程款,是施工方最头疼的难题之一。其实,法律赋予了你一把“尚方宝剑”——“以送审价为准”规则。本文教你如何激活这一条款,破解结算僵局。
一、核心武器:何为“以送审价为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这意味着:只要你在合同里埋下这颗“种子”,并按流程操作,发包人逾期不答复,你的送审价就直接成为结算价。
这一规则的价值在于:将结算审核的被动等待,转化为主动锁定价款的法律程序,避免陷入“甲方拖延—乙方让步—审计遥遥无期”的恶性循环。
二、三步实操:从合同签订到价款锁定
第一步:合同条款“埋雷”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务必写入以下关键内容:
- 明确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 28日内 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
- 明确约定“若发包人逾期未答复,视为认可承包人报送的结算文件”。
第二步:结算文件“精准送达” 竣工后,你需要准备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含结算书、签证单、竣工验收报告等),并确保:
- 采用 EMS邮寄,在快递单“内件品名”处注明“XX工程竣工结算文件”。
- 保留邮寄回执和快递跟踪记录,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合同约定的邮箱。
第三步:等待期满“及时主张” 自承包人签收之日起计算28日(或合同约定期限)后,若发包人未予答复:
- 立即向发包人发出《催告函》,告知其审核期已届满,按约定视为认可送审价。
- 若发包人仍不支付,可凭借结算文件及送达凭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要求按送审价支付工程款。
三、风险防火墙:三大注意事项
- “答复”不等于“认可”:若发包人在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如对工程量有争议),则视为已答复,“以送审价为准”条款失效,将进入造价鉴定程序。
- 合同约定是前提:若合同未约定“逾期视为认可”,则不能直接适用该条款。此时需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通过司法鉴定确定造价。
- 结算文件务必完备:若你报送的结算文件缺漏重大资料,可能被认定为“未有效提交”,风险自担。
四、专业建议与行动指引
建设工程纠纷中,程序性权利与实体权利同等重要。建议施工企业:
- 立即审查施工合同:若无“以送审价为准”条款,后续可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完善。
- 建立结算文件送达台账:记录邮寄时间、签收信息、答复期限等关键节点。
如果你正在遭遇结算僵局,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对现有证据进行“法律体检”,判断能否适用该条款或通过其他路径维权(如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作者:汤井保,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更多推荐文章

淮北竣工图与实际工程量差异时法院裁判规则解析

泉州建设工程竣工图与实际工程量差异处理规则解析

南京消防工程承包人成功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务解析

北海工期延误索赔:施工方必做的三个关键动作

日照建设工程工程量争议中竣工图与实际施工差异认定规则解析

南京建设工程结算僵局破解:活用“以送审价为准”条款

日照工程款难结?活用“沉默条款”逆转结算困局

北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中财政评审与审计约束力实务解析

淮北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的法律路径与实操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