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2026-09-02

南京施工违法分包后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焦点解析

汤井保

汤井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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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律师 | 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核心领域:核心领域: 工程类纠纷 | 借款合同纠纷 | 劳动合同纠纷| 不良资产处置| 重大商事法律服务 | 股权投资基金 | 跨境投融资 | 金融合规 | 政企协同法律服务 汤律师执业年限15年,现任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拥有十五年资本市场与重大商事领域复合型执业经验,长期深耕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融资、复杂商事法律业务,重点深耕金融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同时精研工程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兼具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精准的产业理解能力与丰富的争议解决实战经验。执业以来,持续为文创、新药研发、CRO、医疗健康管理、医疗大数据、智能建造、TMT、人工智能等前沿行业的基金机构与成长型企业,提供全周期、一体化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政府平台、国有企业、跨国企业及各类金融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支持,在金融监管合规、外商投资准入、数据治理、知识产权商业化、国企改革、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及工程类、借款合同、劳动合同等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向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办理相关纠纷案件百余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专项法律服务 汤律师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本地城商行、本土农商行、国有控股银行等多家合作银行提供专属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累计为合作银行处理各类不良资产处置项目逾10起,具备丰富的实操经验与成熟的定制化解决方案,核心提供不良资产处置全链条法律服务,同时结合十余年银行信贷业务风控经验,实现“风险防控+不良化解”全链路法律服务,精准匹配合作银行资产质量管理与不良资产处置核心需求。 全链条法律服务内容 1.前期尽职调查:开展权属核查、担保效力认定、资产现状调查等工作,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为处置工作奠定法律基础; 2.中期方案拟定:针对不良资产包转让、单户资产清收、债转股、抵债资产处置等不同需求,拟定定制化法律处置方案,论证方案商业可行性与法律合规性; 3.后期风险把控:全程把控债权转让、资产交割等交易全环节法律风险,拟定全套相关法律文书;同时代理不良资产处置中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推动债权高效清收。 源头风险防控 结合银行信贷业务风控经验,为合作银行提供不良资产源头防控、信贷投放风险前置核查服务,从源头降低不良资产产生概率,实现不良资产“事前防控、事中应对、事后化解”的全流程法律保障。 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汤律师累计为数十家中央及地方金融机构、大型国企、外资企业及政府功能平台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支持,深耕工程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核心争议领域,结合产业背景与法律实务,为当事人制定高效、务实的解决方案,办理金融类、涉外类、建设工程类、合同类、劳动类等重大民商事争议案件百余件,核心服务客户涵盖: 前沿行业全周期法律服务案例 汤律师聚焦前沿产业发展需求,为多家企业及基金机构提供关键阶段法律支持,代表性服务成果包括: 1.主导创新药企红筹架构搭建,提供港股上市前期全流程法律支持; 2.为北京科技企业、上海医疗健康企业、医疗健康品牌企业等主体设计股权融资交易方案,全程参与交割执行及投后治理体系搭建; 3.担任大型医疗集团对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参与企业重大并购与战略投资项目法律研判及方案设计; 4.作为核心法律顾问,为长三角区域多家市场化基金管理人、境外私募基金等机构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社会职务与社会责任 汤律师现任共青团主流报刊杂志社法律顾问,始终秉持法律人专业素养与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事务,为企业及劳动者提供专业法律指导,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社会法治建设。

在劳动合同纠纷中,确认劳动关系往往是工伤认定、工资追索等后续维权的前提。本文结合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2019)苏0111民初2176号民事判决书,聚焦“包工头招用的劳动者能否与发包单位确认劳动关系”这一争议焦点,梳理裁判规则,并为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提供具体操作建议。

一、案件脉络与争议焦点

2018年3月,原告刁某经包工头张某介绍,到四川融达南京分公司承包的星网科技大厦工地从事混凝土施工管理,口头约定月工资9500元。2018年4月2日,刁某在工地被混凝土车压到的钢管砸伤左脚。刁某主张四川融达南京分公司将工程转包给江苏二圣南京分公司,又将混凝土工程分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个人张某,属于违法转包、分包,要求确认与江苏二圣南京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争议焦点: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所招用的劳动者,能否请求确认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法院裁判要旨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18日,四川融达南京分公司与江苏二圣南京分公司签订《星网科技大厦劳务承包合同》,将星网科技大厦的劳务工程交由江苏二圣南京分公司施工。刁某自述由张某安排到工地从事管理工作,工资与张某商谈并由张某发放,平时受张某管理,未与江苏二圣南京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判决书原文明确载明:

“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劳动者起诉请求确认与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应不予支持。”

针对本案,判决书进一步指出:

“原告自述自己是由被告张某安排到星网科技大厦工地从事管理工作,工资是与张某商谈的,也是张某发放,被告张某个人并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原告起诉要求确认与被告江苏二圣南京分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刁某的诉讼请求。

三、实务方法与操作步骤

第一步:梳理证据,固定“谁招用、谁管理、谁发薪”

在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中,法院重点审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人身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具体操作:

  • 保存工资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考勤记录。
  • 记录工地名称、项目地址、管理人员身份信息。
  • 保存工作安排、请假审批、安全交底等管理痕迹。

本案中,工资由张某发放、工作受张某安排,成为认定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事实。

第二步:识别用工主体是否具备资质

劳动者需先判断招用自己的人是否为合法用工主体:

  •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
  •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无营业执照的自然人包工头、未登记的项目部等。

若包工头不具备资质,劳动者直接起诉确认与上游发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大概率会被驳回。

第三步:选择正确的请求权基础

不能确认劳动关系,不等于无法获得工伤赔偿。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发包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因此,劳动者可主张“工伤保险责任”,而非强行主张“劳动关系”。

第四步:依法经过仲裁前置程序

确认劳动关系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需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即是先经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方向法院起诉。

四、启示与后续建议

对劳动者而言:

  • 进场施工前,尽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用人单位。
  • 无法签订合同时,注意保留项目名称、发包单位、包工头身份等证据。
  • 发生工伤后,应同时考虑“确认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责任”两条路径,避免走弯路。

对用工单位而言:

  • 违法转包、分包不仅可能被认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还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风险。
  • 应严格审查承包人资质,规范劳务分包合同,避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包工头。

如您正面临类似劳动合同纠纷,建议及时携带证据咨询专业律师,选择最优维权路径。

作者:汤井保,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19)苏0111民初2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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