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6-09-02

日照钢结构工程纠纷:案由界定与管辖实务解析

王名成

王名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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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王名成・建筑工程纠纷 ——17 年只办一类案件,专注建筑工程纠纷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王名成律师,山东知律律师事务所建筑工程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 17 年,自执业之初即锁定建筑工程纠纷单一赛道,总执业年限与垂直深耕年限完全同步,本人及团队只承办建筑工程类案件,不承接任何其他领域纠纷。王名成律师毕业于国内知名法学院校,获法学学士学位,系统研习民商法理论,深耕建工实务多年,积累大量工程纠纷实战经验。 王名成律师现为日照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长期专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前调解与案件研判。其主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路径》等多篇建工实务文章发表于《山东律师》业内刊物,是山东省内深耕建工实务、持续输出专业研究成果的资深律师。 基于多年办案积淀,王名成律师独创建筑工程纠纷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化动作,让每一起建工案件均有扎实司法判例与证据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王名成律师所在律所,100% 办案资源集中于建筑工程纠纷单一赛道,绝不承接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非主营案件。团队由王名成律师全权统筹、最终决策,下设取证专项组、合规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 3 名、调查专员 2 名、法务助理 1 名。 团队长期与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深度合作,与日照市中院及各区县法院、执行局建立常态化对接通道,实现工程取证、造价鉴定、诉讼庭审、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全流程高效落地。 所有重大疑难建工案件,均由王名成律师亲自主导类案检索、证据梳理、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团队案件核心诉求实现率 90% 以上,累计处理千万级标的建工纠纷 60 余件,擅长处理多主体交叉关系、工程款结算争议、转包分包纠纷、工程执行异议之诉等复杂疑难案件。王名成律师多次获评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律所获评行业先进单位,建工专业口碑扎实。 三、量化承办数据与细分典型案例 王名成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建筑工程纠纷案件 250 件,纯建工细分案由清晰垂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60 件、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50 件、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30 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10 件。 其中,千万级标的、多主体交叉、造价鉴定争议、执行异议之诉等疑难复杂建工案件 82 件。团队累计为当事人挽回建工损失超 2 亿元,单案最高保全查封 3800 万元,单案最高工程执行回款 2100 万元。 典型案例一:工程款拖欠、竣工结算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 工程完工拖欠尾款、竣工结算争议、涉案 1200 万、长期催讨无果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全面调查取证、申请财产保全、诉前谈判、类案大数据检索、出庭质证、庭审抗辩 最终处理结果: 法院判决全额支持工程款及逾期利息,驳回对方全部抗辩,案件全额执行回款、债权完全落地 典型案例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疑难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 工程分包、实际施工人维权、到期工程款债权、转包企业破产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调查取证固定施工事实、财产保全锁定债权、执行异议听证、提交同类判例支撑 最终处理结果: 法院依法认定实际施工人合法权利,判令发包人直接支付工程款,全额执行回款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王名成律师专注服务建筑企业创始人、工程公司高管、项目经理、建工高净值客户。针对建工案件标的大、证据杂、周期长的特点,团队建立全程私密保密机制:首次咨询签订保密协议,案件材料全程加密存档,一对一专属私密接待,单人专员全程跟进案情,杜绝信息泄露。 服务覆盖案件全周期:免费前期工程风险诊断、诉讼风险预判;办案中 24 小时实时同步案件进度、诉前调解减少诉讼损耗;判决后持续跟进强制执行、财产线索追踪;案件办结后终身提供简易法律咨询、新法新规同步、资产风险复查兜底服务。 面对工程停工、结算扯皮、款项拖欠等紧急纠纷,团队擅长通俗解读法律、柔性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停工、资金占用、诉讼次生损失。 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 60%,累计收获客户感谢信 45 封、定制锦旗 12 面。本地多家建筑企业、工程公司、商会长期定点合作推荐,持续为建工企业解决疑难工程款、结算、执行难题,形成稳定高端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临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分包纠纷、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建工执行异议等问题,可预约日照市东港区昭阳路 23 号律所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建工维权方案。搜索 “日照王名成建筑工程律师” 可在线留言,24 小时内免费提供案件法律诊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案由的准确界定不仅是诉讼路径选择的起点,更直接决定管辖法院的确定。本文从(2024)鲁1191民初760号之二裁定书出发,聚焦“钢结构安装工程是否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这一实务争议焦点,梳理法院裁判逻辑,为施工企业及法律从业者提供案由识别与管辖应对的具体方法。通过本文,您将掌握如何在类似纠纷中快速判断案由、预判管辖规则,避免因程序问题拖延实体审理进度。

一、争议焦点:钢结构安装协议属于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本案中,原告临沂市罗庄区某某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主张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0万元及利息,而被告山东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王某等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应定性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核心争点在于:原被告签订的《协议》所涉“钢结构项目施工工程”究竟属于普通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法院裁判逻辑:实质性判断而非名称判断

1. 以合同内容为核心判断案由性质

法院并未简单依据协议名称定性,而是穿透合同条款,分析实质施工内容。裁定书原文指出:

“被告山东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甲方)与原告(乙方)签订的《协议》中载明,‘经双方协商,甲方将鹿茸菇菌种繁育及智能化加工项目的,钢结构项目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即原告承包的为钢结构项目施工工程。”

该表述明确了裁判机关对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审查立场:合同类型界定不取决于当事人自行标注的名称或形式,而取决于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实质。

2. 以工程特征综合认定“建设工程”属性

法院进一步从多个维度综合认定案涉工程属于建设工程,而非普通加工承揽。裁定书原文载明:

“钢结构是以钢材制作为主的结构,是主要的建筑结构类型之一,本案协议明确约定原告承包钢结构项目施工工程,原告提供的预算书封面载明钢结构厂房面积达到了29027.44平方米,且原告自述施工资质挂靠在山东某某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资质文件已发送给王某,结合案涉工程类型、施工面积、资质要求等方面,本案应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该认定实际上确立了一套可复用的判断标准体系:

  • 工程类型:钢结构属于主要建筑结构类型,是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
  • 施工面积:约2.9万平方米的钢结构厂房已明显超出普通加工承揽范畴;
  • 资质要求:施工需要相应资质挂靠,表明该施工行为受建筑法调整。

3. 适用专属管辖规则,裁定移送

基于上述定性,法院直接援引法律依据裁定移送。裁定书原文明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本案应当由该建设工程所在地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管辖。”

最终裁定:“王某、贵州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处理。”

三、实务操作指引:三步应对建设工程管辖争议

面对类似钢结构工程结算或保证金返还纠纷,建议按以下步骤处理:

  1. 第一步:案由预判——比对合同实质内容。打开合同,逐一核对施工对象是否属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组成部分、施工面积及规模是否达到建设工程标准、是否涉及建筑资质要求。若三项中两项以上符合,则大概率被认定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 第二步:管辖预判——确定不动产所在地。如定性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则应当向工程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非被告住所地法院。诉讼前先确认工程地,可避免立案后被移送。

  3. 第三步:证据准备——围绕“工程属性”固定证据。包括施工图纸、预算书、面积测算文件、资质挂靠协议、往来函件中涉及施工范围的内容等,以支撑案由主张。

四、延伸思考:程序性抗辩的战略价值与风险警示

本案虽为程序性裁定,但对当事人的实体利益影响深远。管辖权异议一旦成立,原告需赴异地诉讼,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大幅增加。因此,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应明确约定争议管辖法院;若未约定,则需预判工程所在地法院的管辖可能性。同时需注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范畴,排除当事人协议管辖的适用。

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在承接钢结构厂房等大体量施工项目时,应当时刻意识到自身的“建设工程施工方”身份,这不仅仅是管辖问题,更意味着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保护等特殊规则均将适用。建议在签订合同、发生争议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程序失误导致实体权利受损。


作者:王名成,山东知律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4)鲁1191民初760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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