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2026-09-02

南京合同纠纷实操:法定解除权的正确行使指南

汤井保

汤井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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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律师 | 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核心领域:核心领域: 工程类纠纷 | 借款合同纠纷 | 劳动合同纠纷| 不良资产处置| 重大商事法律服务 | 股权投资基金 | 跨境投融资 | 金融合规 | 政企协同法律服务 汤律师执业年限15年,现任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拥有十五年资本市场与重大商事领域复合型执业经验,长期深耕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融资、复杂商事法律业务,重点深耕金融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同时精研工程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兼具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精准的产业理解能力与丰富的争议解决实战经验。执业以来,持续为文创、新药研发、CRO、医疗健康管理、医疗大数据、智能建造、TMT、人工智能等前沿行业的基金机构与成长型企业,提供全周期、一体化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政府平台、国有企业、跨国企业及各类金融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支持,在金融监管合规、外商投资准入、数据治理、知识产权商业化、国企改革、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及工程类、借款合同、劳动合同等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向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办理相关纠纷案件百余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专项法律服务 汤律师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本地城商行、本土农商行、国有控股银行等多家合作银行提供专属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累计为合作银行处理各类不良资产处置项目逾10起,具备丰富的实操经验与成熟的定制化解决方案,核心提供不良资产处置全链条法律服务,同时结合十余年银行信贷业务风控经验,实现“风险防控+不良化解”全链路法律服务,精准匹配合作银行资产质量管理与不良资产处置核心需求。 全链条法律服务内容 1.前期尽职调查:开展权属核查、担保效力认定、资产现状调查等工作,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为处置工作奠定法律基础; 2.中期方案拟定:针对不良资产包转让、单户资产清收、债转股、抵债资产处置等不同需求,拟定定制化法律处置方案,论证方案商业可行性与法律合规性; 3.后期风险把控:全程把控债权转让、资产交割等交易全环节法律风险,拟定全套相关法律文书;同时代理不良资产处置中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推动债权高效清收。 源头风险防控 结合银行信贷业务风控经验,为合作银行提供不良资产源头防控、信贷投放风险前置核查服务,从源头降低不良资产产生概率,实现不良资产“事前防控、事中应对、事后化解”的全流程法律保障。 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汤律师累计为数十家中央及地方金融机构、大型国企、外资企业及政府功能平台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支持,深耕工程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核心争议领域,结合产业背景与法律实务,为当事人制定高效、务实的解决方案,办理金融类、涉外类、建设工程类、合同类、劳动类等重大民商事争议案件百余件,核心服务客户涵盖: 前沿行业全周期法律服务案例 汤律师聚焦前沿产业发展需求,为多家企业及基金机构提供关键阶段法律支持,代表性服务成果包括: 1.主导创新药企红筹架构搭建,提供港股上市前期全流程法律支持; 2.为北京科技企业、上海医疗健康企业、医疗健康品牌企业等主体设计股权融资交易方案,全程参与交割执行及投后治理体系搭建; 3.担任大型医疗集团对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参与企业重大并购与战略投资项目法律研判及方案设计; 4.作为核心法律顾问,为长三角区域多家市场化基金管理人、境外私募基金等机构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社会职务与社会责任 汤律师现任共青团主流报刊杂志社法律顾问,始终秉持法律人专业素养与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事务,为企业及劳动者提供专业法律指导,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社会法治建设。

合同纠纷实操:如何正确行使法定解除权

合同履行中,一方违约,另一方能否直接“退货”“停工”?操作不当,解除通知可能沦为废纸一张。本文为您拆解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与实操步骤,让您在合同僵局中掌握主动。

一、前提:不是所有违约都能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权并非“想解就解”。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只有以下情形之一,守约方才能单方解除合同:

  • 根本违约: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这是最常用也最易被误用的条款。司法实践中,“合同目的能否实现”是核心裁判标准,例如交付的机器设备完全无法生产、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
  • 明确拒绝履行:对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例如,供货商在交货期前将货物转卖他人并通知您。
  • 催告后仍不履行: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您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注意“催告”是必经程序,催告应明确要求履行的内容及宽限期。

二、行动:三步走实操流程

第一步:固定证据,判断局势

行动前请务必将以下证据固定下来:书面合同、往来函件、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违约的客观证据(如质检报告、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不足,宁可按兵不动,切勿打草惊蛇。

第二步:发函催告,设置合理宽限期

除非构成“根本违约”或“拒绝履行”,否则必须先行催告。催告函建议采用EMS特快专递邮寄至对方合同记载的住所地,并在快递面单“内件品名”处注明“解除催告函”。同时保留邮寄底单并打印物流跟踪记录。宽限期不宜过短(建议不少于15日),否则可能被法院认定为不合理的“强迫式催告”。

第三步:发送解除通知

宽限期届满仍未履约,或具备直接解除条件的,立即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务必明确:“自本函达到之日起,双方XX合同解除”,并载明解除事由的法律依据。再次使用EMS邮寄,同样注明内件品名并保留凭证。

三、期限:异议期与除斥期间

  • 异议期限:对方对解除有异议的,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但必须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90日内提出(《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
  • 除斥期间:您的法定解除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则消灭(《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这是许多当事人忽视的“暗礁”,一年内若未发送书面解除通知,解除权将永久丧失。

四、解除后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您可要求恢复原状(相互返还财物)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若对方拒绝返还或赔偿,请及时依据解除通知及送达凭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


合同解除并非一纸通知那么简单,从证据固定、催告、发函到应对异议,环环相扣,一步疏忽皆可能前功尽弃。若您正在遭遇合同纠纷,建议第一时间梳理证据并寻求专业律师介入,确保操作程序严谨合法。为保障您的权益,请务必重视每一个关键节点,在法定期间内完成正确操作。

作者:汤井保,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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