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6-09-02

南京施工致其他财产损失能否拒付工程款?二审划清诉权边界

汤井保

汤井保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8061422412

汤律师 | 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核心领域:核心领域: 工程类纠纷 | 借款合同纠纷 | 劳动合同纠纷| 不良资产处置| 重大商事法律服务 | 股权投资基金 | 跨境投融资 | 金融合规 | 政企协同法律服务 汤律师执业年限15年,现任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拥有十五年资本市场与重大商事领域复合型执业经验,长期深耕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融资、复杂商事法律业务,重点深耕金融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同时精研工程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兼具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精准的产业理解能力与丰富的争议解决实战经验。执业以来,持续为文创、新药研发、CRO、医疗健康管理、医疗大数据、智能建造、TMT、人工智能等前沿行业的基金机构与成长型企业,提供全周期、一体化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政府平台、国有企业、跨国企业及各类金融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支持,在金融监管合规、外商投资准入、数据治理、知识产权商业化、国企改革、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及工程类、借款合同、劳动合同等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向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办理相关纠纷案件百余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专项法律服务 汤律师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本地城商行、本土农商行、国有控股银行等多家合作银行提供专属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累计为合作银行处理各类不良资产处置项目逾10起,具备丰富的实操经验与成熟的定制化解决方案,核心提供不良资产处置全链条法律服务,同时结合十余年银行信贷业务风控经验,实现“风险防控+不良化解”全链路法律服务,精准匹配合作银行资产质量管理与不良资产处置核心需求。 全链条法律服务内容 1.前期尽职调查:开展权属核查、担保效力认定、资产现状调查等工作,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为处置工作奠定法律基础; 2.中期方案拟定:针对不良资产包转让、单户资产清收、债转股、抵债资产处置等不同需求,拟定定制化法律处置方案,论证方案商业可行性与法律合规性; 3.后期风险把控:全程把控债权转让、资产交割等交易全环节法律风险,拟定全套相关法律文书;同时代理不良资产处置中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推动债权高效清收。 源头风险防控 结合银行信贷业务风控经验,为合作银行提供不良资产源头防控、信贷投放风险前置核查服务,从源头降低不良资产产生概率,实现不良资产“事前防控、事中应对、事后化解”的全流程法律保障。 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汤律师累计为数十家中央及地方金融机构、大型国企、外资企业及政府功能平台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支持,深耕工程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核心争议领域,结合产业背景与法律实务,为当事人制定高效、务实的解决方案,办理金融类、涉外类、建设工程类、合同类、劳动类等重大民商事争议案件百余件,核心服务客户涵盖: 前沿行业全周期法律服务案例 汤律师聚焦前沿产业发展需求,为多家企业及基金机构提供关键阶段法律支持,代表性服务成果包括: 1.主导创新药企红筹架构搭建,提供港股上市前期全流程法律支持; 2.为北京科技企业、上海医疗健康企业、医疗健康品牌企业等主体设计股权融资交易方案,全程参与交割执行及投后治理体系搭建; 3.担任大型医疗集团对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参与企业重大并购与战略投资项目法律研判及方案设计; 4.作为核心法律顾问,为长三角区域多家市场化基金管理人、境外私募基金等机构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社会职务与社会责任 汤律师现任共青团主流报刊杂志社法律顾问,始终秉持法律人专业素养与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事务,为企业及劳动者提供专业法律指导,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社会法治建设。

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纠纷与施工质量、财产损害问题常常交织在一起,令当事人乃至法律从业者感到困惑。当承包人起诉索要工程款,发包人以施工过程中造成其他财产损失为由拒付时,法院究竟会如何处理?本文通过剖析一起真实判决,深入解读“抗辩”与“反诉”的司法认定标准,为您提供清晰的诉讼策略指引。

一、案件背景:一份油漆合同的履行风波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源于一份厂房及办公楼的油漆粉刷工程。上诉人(原审被告)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于2017年7月30日签订《油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被上诉人进行乳胶漆粉刷,合同总价43608元。工程完工后,上诉人未支付分文,被上诉人遂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请。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核心抗辩理由为:“被上诉人在施工过程中将乳胶漆洒到了原有的自流坪上,给上诉人造成了近两万的损失,因此被上诉人主张所有的工程款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上诉人的损失应从工程款中扣除。”

二、争议焦点:财产损害能否成为拒付工程款的正当抗辩?

本案的争议焦点清晰而深刻: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发包人能否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合同标的物之外的财产损害为由,直接拒付工程款?

这并非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问题,其本质涉及民事诉讼中“抗辩”与“反诉”两种制度的边界划分。上诉人主张其拒付行为属于正当行使履行抗辩权,以抵消自己可能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被上诉人则认为,该主张属于独立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应当另行主张。

三、裁判逻辑深度解析:二审法院的明确指引

二审法院的认定,为同类纠纷提供了清晰的裁判规则。法院首先援引了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在承包人提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以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为由,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修理、返工、改建的合理费用等损失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紧接着,法院进行了决定性的区分:

“本案中,上诉人提出被上诉人施工过程将乳胶漆洒到了原有自流坪上,对自流坪造成损失。本院认为,当事人所提出的理由是否可以作为抗辩或需提出反诉或应另行起诉,人民法院应加以区分。上诉人所称损害,超出案涉工程质量范畴,属于主张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其他财产损害,既超出原告诉讼请求范围,亦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该请求系侵权损害赔偿的独立诉讼请求,上诉人应另行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据此,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作为拒付案涉工程欠款的抗辩。”

这段论述是全文的精华。它明确告知我们:

  1. 抗辩的边界:只有在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这一特定事由下,发包人的主张才能作为抗辩理由,要求减少工程款。
  2. 财产损害的定性:本案中,自流坪受损属于“其他财产损害”,并非工程本身的质量问题,其性质是独立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
  3. 程序上的必然结果:该独立请求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上诉人必须通过反诉或另案起诉的方式主张,而不能在诉讼中简单地把损失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四、诉讼策略实务指引与行动建议

本案对建设工程合同双方,尤其是发包方,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实务指引:

对发包方的行动指南:

  • 证据为王: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承包方造成财产损失,应立即固定证据,包括照片、视频、书面确认函、第三方见证等。
  • 程序决策至关重要:在收到承包方索要工程款的诉状后,要冷静分析。若主张的是工程质量问题,可提出抗辩或反诉;若主张的是其他财产损失(如本案),务必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或立即另案起诉,切不可仅在答辩中提出,否则会丧失在本案中抵扣的机会。需要特别注意,本案中上诉人在二审提交的证据因无关联性而未被采纳,凸显了一审阶段固定证据的重要性。

对承包方的经验启示:

  • 重视诉讼程序:本案胜诉,关键在于准确把握了“抗辩”与“反诉”的程序规则。
  • 合同履行留痕:规范施工流程,保留施工日志或交付记录,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类似争议。

五、结语与延展思考

本案的核心价值在于,它清晰地划分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工程价款”与“财产损害赔偿”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工程款是合同对价,而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想当然地相互抵销。

如果您正在处理类似的工程款纠纷,无论是作为主张权利的一方,还是面临索赔的一方,建议您务必审慎评估争议的性质。是质量问题?是逾期违约?还是独立的财产侵权?不同的法律定性将直接决定您的诉讼策略和案件走向。当您无法准确判断时,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支持,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汤井保,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19)苏01民终1010号

更多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