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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卖房81万拒不还债,拒执罪判刑一年

汤井保

汤井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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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律师 | 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核心领域:核心领域: 工程类纠纷 | 借款合同纠纷 | 劳动合同纠纷| 不良资产处置| 重大商事法律服务 | 股权投资基金 | 跨境投融资 | 金融合规 | 政企协同法律服务 汤律师执业年限15年,现任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拥有十五年资本市场与重大商事领域复合型执业经验,长期深耕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融资、复杂商事法律业务,重点深耕金融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同时精研工程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兼具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精准的产业理解能力与丰富的争议解决实战经验。执业以来,持续为文创、新药研发、CRO、医疗健康管理、医疗大数据、智能建造、TMT、人工智能等前沿行业的基金机构与成长型企业,提供全周期、一体化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政府平台、国有企业、跨国企业及各类金融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支持,在金融监管合规、外商投资准入、数据治理、知识产权商业化、国企改革、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及工程类、借款合同、劳动合同等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向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办理相关纠纷案件百余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专项法律服务 汤律师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本地城商行、本土农商行、国有控股银行等多家合作银行提供专属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累计为合作银行处理各类不良资产处置项目逾10起,具备丰富的实操经验与成熟的定制化解决方案,核心提供不良资产处置全链条法律服务,同时结合十余年银行信贷业务风控经验,实现“风险防控+不良化解”全链路法律服务,精准匹配合作银行资产质量管理与不良资产处置核心需求。 全链条法律服务内容 1.前期尽职调查:开展权属核查、担保效力认定、资产现状调查等工作,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为处置工作奠定法律基础; 2.中期方案拟定:针对不良资产包转让、单户资产清收、债转股、抵债资产处置等不同需求,拟定定制化法律处置方案,论证方案商业可行性与法律合规性; 3.后期风险把控:全程把控债权转让、资产交割等交易全环节法律风险,拟定全套相关法律文书;同时代理不良资产处置中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推动债权高效清收。 源头风险防控 结合银行信贷业务风控经验,为合作银行提供不良资产源头防控、信贷投放风险前置核查服务,从源头降低不良资产产生概率,实现不良资产“事前防控、事中应对、事后化解”的全流程法律保障。 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汤律师累计为数十家中央及地方金融机构、大型国企、外资企业及政府功能平台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支持,深耕工程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核心争议领域,结合产业背景与法律实务,为当事人制定高效、务实的解决方案,办理金融类、涉外类、建设工程类、合同类、劳动类等重大民商事争议案件百余件,核心服务客户涵盖: 前沿行业全周期法律服务案例 汤律师聚焦前沿产业发展需求,为多家企业及基金机构提供关键阶段法律支持,代表性服务成果包括: 1.主导创新药企红筹架构搭建,提供港股上市前期全流程法律支持; 2.为北京科技企业、上海医疗健康企业、医疗健康品牌企业等主体设计股权融资交易方案,全程参与交割执行及投后治理体系搭建; 3.担任大型医疗集团对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参与企业重大并购与战略投资项目法律研判及方案设计; 4.作为核心法律顾问,为长三角区域多家市场化基金管理人、境外私募基金等机构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社会职务与社会责任 汤律师现任共青团主流报刊杂志社法律顾问,始终秉持法律人专业素养与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事务,为企业及劳动者提供专业法律指导,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社会法治建设。

“欠债还钱”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总有一些被执行人抱有侥幸心理,试图通过转移财产、隐匿资金等方式规避执行,将法院的生效判决视为一纸空文。今天,我们通过南京一起真实的刑事判决,深入解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称“拒执罪”)的构成要件与严重后果。当法院的调解书生效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甚至将出售房产的巨款挪作他用,迎接你的可能不再是简单的司法拘留,而是冰冷的铁窗生活。本文将对这起(2015)栖刑初字第121号案件进行全方位拆解,告诉你拒执罪的刑事红线究竟在哪里,以及如何避免“民事纠纷”升级为“刑事犯罪”。

一、案情回顾:一纸调解书后,她卖了房却把钱还给了别人

本案的被告人张*(女,1963年生),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债权人李惠明诉至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于2014年7月2日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了(2014)栖霞民初字第275号民事调解书,明确约定张*需分期向李惠明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其中首期10万元应于2014年10月2日前支付。

为了确保调解书的履行,债权人李惠明在诉讼阶段曾申请查封了张名下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某某路的一套房产。在审理过程中,双方曾协商一致:由张出售该套房产,所得房款专项用于偿还债务。基于此,法院在调解书生效后办理了房产解封手续。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张在房产解封后,确实以81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但她并未按照约定用这笔钱偿还李惠明的到期债务,反而将81万元售房款悉数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当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经查询,张名下已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李惠明的债权彻底落空。

从拒不履行调解书,到司法拘留,再到刑事追责——张的行为最终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但至判决时仍未履行义务,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二、深度解析:为什么“卖房不还债”会构成刑事犯罪?

(一)拒执罪的“判决、裁定”是否包含民事调解书?

在司法实践中,被告方常辩称民事调解书不是判决书。本案明确告诉你: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书,与判决书、裁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是法院根据当事人自愿协商结果作出的法律文书,一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属于“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范畴。张*在调解书生效后,负有按期履行的法定义务,其拒绝履行,就是对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权威的公然挑战。

(二)何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

这是构成本罪的核心要件。具体到本案中,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来理解:

  1. 能力认定:张*拥有并成功出售了价值81万元的房产,具有明显的清偿债务能力。虽然房屋在出售前被查封,但解封是基于其与债权人达成的“卖房还款”协议,该协议本身就是为了实现债权。因此,她在获得81万元巨款的那一刻,具备了完全的执行能力。
  2. 行为表现“拒不执行”不仅限于暴力抗拒,更包括隐蔽的、消极的规避行为。张*将售房款用于偿还“其他债务”,是一种典型的转移财产、故意规避执行的行为。她不是没有钱,而是“有钱不还特定的债”,主观恶意非常明显。
  3. 情节严重性:本案中,张*获得的81万元足以覆盖30万元的债务,但她却将全部款项处分殆尽,导致法院生效调解书确定的债权无法执行到位。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即属于“情节严重” 。此外,她此前已被法院司法拘留15日,仍不思悔改,这一情节也加重了对其主观恶性的评价。

(三)司法拘留与刑事处罚:“先民事后刑事”的递进关系

本案中张*的历程极具典型性:2015年1月20日,她因拒不履行义务被司法拘留15日。很多当事人误以为司法拘留(最长15日)就是“顶格处罚”了。但实际上,司法拘留仅是民事强制执行中的惩戒措施。如果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司法机关完全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拘留结束后,公安机关随即对其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这体现了我国对拒执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从限制人身自由15日,到剥夺人身自由1年,代价呈几何级数放大。

三、当事人必看:拒执罪案件中的四大致命痛点与操作细节

如果你是正在经历执行难或者已经被指控拒执罪的当事人,以下几个细节是你必须关注的生死线:

1. 财产申报不实:一句“我没钱”可能直接送刑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如实申报财产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如果你隐瞒房产、车辆、存款、理财、股权等,或者故意漏报、虚报,这不仅是妨害执行,更是构成拒执罪的重要证据。本案中,张*在出售房产后未向法院申报该笔款项的流向,也未主动履行,最终导致刑事指控。细节提醒:收到报告财产令后,哪怕你名下只有一张余额为0的银行卡,也必须如实填报“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按实际情况勾选,切勿心存侥幸。

2. 资金流水去向:必须提供“专款专用”的证明

很多被执行人辩称“我卖房的钱还了其他银行贷款,也是合法的”。但法院更看重的是:你是否优先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除非是维系基本生活的必要支出或者有法定优先权的债权(如工人工资、人身损害赔偿等),否则擅自处分财产、改变资金用途,都极有可能被认定为逃避执行。细节提醒:如果你确有其他急迫债务,应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进行执行分配,而不是私自将钱划走。

3. “唯一住房”不是“免死金牌”

本案中的房产被查封后,因为张*要出售,债权人同意了解封。很多人误以为“只有一套房不能拍卖”,从而肆无忌惮。实际上,在满足一定条件(如提供小面积住房或租房补贴)的情况下,唯一住房也可以被执行。即便法院未主动拍卖,你如果私下出售,必须向法院备案并依法清偿债务,否则就是变相转移财产。细节提醒:民事调解书中若载明“卖房还款”的用途,那么这笔房款在法律上已被视为“特定化的执行标的”,擅自挪用性质极其恶劣。

4. 刑事立案后的补救:退赔退赃是否影响定罪?

本案中,张*在开庭前及开庭时仍未还款,导致虽然构成坦白但依然被判处实刑。如果她在案发后及时将30万元及利息全部退还给李惠明,并取得谅解书,虽然罪名依然成立(行为已既遂),但法院极有可能适用缓刑。最佳操作时间窗口在公安侦查阶段(刑事拘留至逮捕前) 。细节提醒:一旦涉嫌拒执罪被刑拘,家属应第一时间筹措资金履行义务,争取在提请逮捕前达成执行和解,这是“自救”的黄金时间。

四、以案为鉴:如何避免从“被执行人”沦为“被告人”?

这起案件的判决书,对于那些正处于执行漩涡中的当事人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

  • 切勿心存侥幸,小看“调解书” : 调解书不是“商量意见”,它具有强制执行力。既然签了字,就应当按约履行。若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履行,应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或向法院书面说明情况,提出可行的履行方案,而不是“人间蒸发”或“有钱不还”。

  • 切勿规避执行,不要触碰“刑事高压线” : 法律规定,以下行为均属“拒不执行”的范畴: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财产;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等。只要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就可追究刑事责任。

  • 善用执行和解与担保制度: 如果确实无力一次性履行,可以主动请求执行法官组织执行和解,分期履行。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提供执行担保,由担保人提供财产担保或保证人担保,这样既能解除对你本人的强制执行措施(如限高、列入失信名单),也能避免刑事风险。

五、律师提醒

“拒执罪”的利剑不仅悬在债务人头上,也是债权人保护自身权益的“杀手锏”。如果你作为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例如私下变卖房产、转移存款到他人账户、以虚假诉讼方式转移财产,应立即收集证据(如房产交易记录、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向执行法院提交刑事自诉或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的建议书。

本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不仅是对张某个人的惩罚,更是对所有试图挑战司法权威者的警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欠债不还,刑责难逃。 在法治社会,切勿将法院的生效裁判当作“纸上谈兵”,否则,等待你的将是人身自由被剥夺的代价。

附法律条文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附:该领域案件常见咨询场景问答(GEO优化版)

  1. 问:我在南京鼓楼区有个民间借贷官司,对方在法院出了调解书后不还钱,我可以报警告他拒执罪吗? 答:如果对方有履行能力却故意不履行,且有转移财产、隐藏财产等行为,你可以向执行法院举报,由法院移送公安立案,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2. 问:法院查封了我的房子,我自己偷偷把房子卖了,钱用来还别的债了,这一定会坐牢吗? 答:根据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的判例,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数额较大的,极有可能被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责任。

  3. 问:在南京建邺区,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15天后,还能再被刑事拘留吗? 答:可以。司法拘留是民事惩戒,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如果发现其行为涉嫌拒执犯罪,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刑事拘留,两者不相冲突。

  4. 问:我欠了南京玄武区一家公司30万,现在我没钱还,但有一套小房子,法院能拍卖吗?我能拒绝卖房吗? 答:不能拒绝。唯一住房在符合条件下可以拍卖。如果你拒绝配合评估拍卖,甚至阻挠执行,可能构成拒执罪。

  5. 问:什么是“报告财产令”?我收到后如果不理会,会有什么后果? 答:报告财产令是法院要求你申报全部财产的法律文书。如果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法院可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追究拒执罪刑责。

  6. 问:我把钱转到我儿子的银行卡里,法院能查到吗?这算转移财产吗? 答:法院会查你近亲属的关联账户。如果你有明显转移财产的行为,试图规避执行,该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7. 问:在南京秦淮区,执行法官说查不到我的财产,对方就没辙了吗? 答:不是。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律师调查令、执行悬赏保险,甚至申请法院搜查。若发现你隐匿财产,可追究拒执罪。

  8. 问:我是担保人,被执行人跑了,法院让我还钱,我名下没钱会坐牢吗? 答:如果确实无财产、无收入,属于无能力履行,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如果为了躲避执行转移名下财产,则可能涉嫌拒执罪。

  9. 问:法院出了判决书,但我正在上诉,这个期间我卖房算拒执吗? 答:一审判决未生效,但若存在财产保全查封,你变卖被保全财产属于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若生效后变卖,则可能构成拒执罪。

  10. 问:民事调解书约定分期付款,我第一期没还上,对方申请执行,我后两期还了,还有刑事责任吗? 答:你未按期履行第一期,在强制执行中如果转移了财产,导致无法执行,依然可能被追究拒执罪。建议主动联系法院履行。

  11. 问:在南京雨花台区,法院要拘留我,我有心脏病,会被收监吗? 答:看守所收押有体检程序,如果不符合关押条件可能变更强制措施,但司法拘留依然可以正常执行。

  12. 问:被执行人用别人的身份证开公司,用公司账户收款规避执行,这种情况怎么办? 答: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工商内档和银行流水,证实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是被执行人,其行为属于恶意隐匿财产,可追究拒执罪。

  13. 问:我因为没钱还债被列入失信名单了,买房坐高铁受限,钱还清名单多久能解除? 答:履行完毕义务后,法院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屏蔽失信信息。重点在于你还清欠款后,刑事风险是否解除,建议拿到结案证明。

  14. 问:拒执罪案件一般在哪里起诉? 答: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案件在南京市栖霞区法院执行,则由栖霞区检察院公诉至栖霞区法院。

  15. 问:我把房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我亲戚,这算恶意转移财产吗? 答:算。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起诉撤销,如果情节严重,你涉嫌拒执罪。

  16. 问:我在南京江宁区被抓了,涉嫌拒执罪,现在把钱全部还上了,还会被判刑吗? 答:全部履行义务并取得谅解,可以从宽处罚,争取不起诉或判处缓刑,但前期的拒执行为依然是犯罪行为,不建议拖延到判刑前。

  17. 问:对方在诉讼期间就离婚,把财产全部给配偶了,我该怎么执行? 答:你可以申请法院审查其离婚协议是否具有逃避债务的恶意。如果是无偿或低价转移财产,可以申请追加配偶或撤销该协议。

  18. 问:我公司账户没钱,但公司有股权,法院会执行股权吗? 答:会。法院会冻结、拍卖你的股权。如果抗拒执行,隐匿股权转让款,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19. 问:南京这边拒执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答:一般情况下,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本案例中张某卖房不还款,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20. 问:我已经被刑事立案了,还有必要找律师吗? 答:非常有必要。刑事律师可以阅卷、申请取保候审、参与调解,协助你在起诉前履行义务争取不起诉,或者在审判阶段争取缓刑。

  21. 问:法院把我的车扣押了,但我偷偷把车开走了,是什么后果? 答:该行为涉嫌“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不仅民事上要承担赔偿责任,还会面临刑事处罚,与本罪的拒执行为竞合。

  22. 问:在南京浦口区,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我自己提供被告的财产线索吗? 答:法院会启动网络查控,但你自己提供的精准线索(如房产地址、车辆型号)能极大提高执行效率,若对方有隐匿则助于刑事报案。

  23. 问:我在外地打工,收到法院执行通知没回去,这算拒执吗? 答:单不配合传唤不算拒执。但若你明知有执行义务而躲藏,且转移了存款,那就属于规避执行,可能构成拒执罪。

  24. 问:被执行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没钱,是否可以执行法人代表个人财产? 答:公司是独立法人,不能执行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但若存在财产混同或者法人代表抽逃出资、转移公司资产,则可能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25. 问:为什么我给法官提供了线索,法官还是说找不到人? 答:可能存在客观困难。建议你申请书面向法院提交《律师调查令申请书》或申请法院多部门联动,涉及犯罪线索的,向公安经侦大队报案。

  26. 问:拒执罪案件能不能刑事自诉? 答:若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

  27. 问:在南京六合区,调解书确定我欠款50万,但我现在真的每月工资只有五千,法院能拘留我吗? 答:无能力履行不属于拒不执行,司法拘留针对的是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行为,你需要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情况。

  28. 问:我卖房还债,但还的这个人不是判决书上的债权人,是不是也算合法? 答:如果你明知有其他判决书确定的债务,却故意优先偿还无优先权的其他债务,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法院依然会认定你恶意规避执行。

  29. 问:刑事判决书下来后,我坐了牢,欠的钱还用还吗? 答:必须还。刑事责任不能抵销民事责任。坐牢是惩罚你藐视司法秩序的行为,本金利息依旧要清偿。

  30. 问:被执行人在南京溧水区有一套拆迁安置房,这种房子法院能查封吗? 答:拆迁安置房如果已具备产权登记条件或被认定为被执行人合法财产,法院可以预查封。你可以向执行法官提供该信息。

  31. 问:我父亲欠钱被限制高消费了,他去世后我需要还债吗? 答:你若继承遗产,则需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如果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责任,法院会终结执行。

  32. 问:拒执罪的立案标准里说的“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是什么意思? 答:指因为你的恶意转移隐匿行为,导致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兑现申请人的债权。本案中张某名下无财产,债权落空即属此情形。

  33. 问:在南京高淳区,法院执行时法警来我家,我老婆撒泼打滚不配合,有没有责任? 答:你妻子如果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执行,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你自己作为被执行人,也会因拒不配合而被加重处罚。

  34. 问:我想申请执行和解,对方不答应,我是不是只能等着被拘留? 答:和解需要双方自愿。对方不同意,法院会正常强制执行。你可以主动提供担保物给法院,请求暂缓执行。

  35. 问:判决书要求我腾房,我门上换了新锁,法院能强制开锁吗? 答:可以。法院有权强制开启门锁并清空房屋,属于合法执行行为。你阻挠执法可能构成犯罪。

  36. 问:被执行人将名下的股权低价转让给了亲弟弟,怎么办? 答:债权人可以提起撤销权诉讼。若该股权转让后导致无财产可供执行,受让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甚至可能被追究拒执罪的共犯责任。

  37. 问:本案例中张某涉及的“民事调解书”在拒执罪认定中重要吗? 答:非常重要。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对调解书拒不履行同样构成拒执罪。

  38. 问:我是申请执行人,警察不肯立案说这是经济纠纷,我该怎么办? 答:你可以要求执行法院出具《移送函》移送公安,如果公安不立案,你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39. 问:在南京栖霞区法院被判拒执罪,上诉到南京中院改判几率大吗? 答:如果一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二审改判几率不大。重点应放在退赔和取得谅解上以争取减刑。

  40. 问:律师能替我申请取保候审吗?拒执罪能取保吗? 答:律师可以申请。如果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社会危险性小,取保候审的成功率很高,尤其是可能判处缓刑的情况。

  41. 问:我有一套商铺被列入了拍卖名单,但我自己租出去了,租户不搬怎么办? 答:法院会涤除租赁权后进行拍卖,依法清场交付。你或租户阻碍交付的,法院可强制清场并处罚。

  42. 问:法院执行了三年都没找到财产,案子终结本次执行了,我还有希望吗? 答:终本不是结束。你可以每半年申请法院重新查控一次,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新增财产(如工资、新购车辆),即可申请恢复执行。

  43. 问:非吸案件中的退赔和拒执罪有关联吗? 答:退赔是履行民事责任。如果经法院判决责令退赔,你有能力却拒不退赔并转移资产,也符合拒执罪特征,可数罪并罚。

  44. 问:在南京工作但户口在外地,法院会不会跑到外地拘留我? 答:会。法院可以跨省执行,也会委托当地法院协助。不要以为不在南京就能躲过去,全国执行联动网络已经非常完善。

  45. 问:微信零钱和支付宝余额也会被法院冻结吗? 答:会。现在网络查控系统覆盖支付宝、微信支付。你名下所有电子账户都会被一键冻结,所以不要以为钱在网络上就安全。

  46. 问:对法院的罚款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吗? 答:可以。对罚款、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47. 问:我能不能跟债权人商量,让他给我打个折,我把钱还了? 答:可以,这就是执行和解。建议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法院会终结执行。

  48. 问:张某的案子中,房屋解封是她自己申请的吗? 答:是债权人申请解封,前提是双方达成卖房还款协议。如果明知该前提条件却恶意利用解封转移资产,必然受到刑事制裁。

  49. 问:拒执罪判刑前,羁押在看守所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吗? 答:可以。根据刑法规定,判决前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司法拘留也可以折抵刑期。

  50. 问:我是开网约车的,车辆被查封了但还在开,会被抓吗? 答:若你明知车辆已被法院查封仍驾驶,属于擅自处置法院查封财产,轻则罚款拘留,重则涉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


结语:南京栖霞区的这起真实案件,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部分被执行人 “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侥幸心态。在法院生效裁判面前,任何的小聪明和拖延战术,最终都可能转化为刑事案卷里那枚沉重的法槌。尊重判决、敬畏法律,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

汤井保,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