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1

装修公司久拖不开工,业主获准解约退款

许建树

许建树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5503985987

西安·许建树律师·合同纠纷 ——33年只办一类案件,专注企业商事合同纠纷与重大债务追索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许建树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同纠纷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33年(自1992年正式执业),单一合同纠纷垂直领域深耕年限25年,本人及团队常年不承接任何合同纠纷以外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许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律系,曾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完成3年系统司法实务研习,深度参与合同纠纷类案件审理全流程,沉淀了深厚的裁判逻辑与程序经验。 许律师现任三门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连续多年被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和先进工作者。2001年,其代理的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入编《优秀法官+检察官+律师经典案例集》及《政法理论与经典案例集》;2007年,被某市人大常委会推荐担任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2008年,《砥柱》杂志记者对其进行了专访,以《做足精致定有建树》为题报道其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深耕成果。此外,许律师曾担任百余家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累计为顾问单位及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数亿元,系西安地区合同纠纷领域资深专家型律师。 基于大量案件经验,许建树律师团队提炼出独有的“合同争议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化动作,确保每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均有权威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专项团队,由许建树律师作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100%办案资源集中于合同纠纷单一赛道,内部不承接任何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跨领域案件。团队下设证据取证专项组、合同合规审查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6名、调查专员3名、法务助理2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与省内各级法院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的协同通道。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许建树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团队整体胜诉率(核心诉求实现率)保持在91%以上,疑难复杂案件办结率达83%。凭借扎实的理论研究与实战能力,许律师获评“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律所亦获评“精品专业律所”“行业先进单位”等多项行业荣誉。 三、量化承办数据+细分典型案例 许建树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合同纠纷案件845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买卖合同纠纷238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42件,民间借贷合同纠纷165件,委托合同纠纷56件,租赁合同纠纷48件,承揽合同纠纷35件,服务合同纠纷30件,股权转让合同纠纷28件,合作协议纠纷22件,其他合同纠纷(含保证合同、抵押合同、仓储合同等)81件。其中,标的额超千万、涉及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再审、执行异议之诉等疑难复杂案件175件。 典型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长期供货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800余万元、到期债权未清偿、收货方多次违约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类案大数据检索同类裁判规则、证据链闭环搭建(完整供货单、对账单、催款函、发票)、财产保全(查封对方名下三处房产及银行账户)、庭审辩论(围绕合同效力、违约金计算标准展开质证)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货款及违约金,全额执行回款1800余万元,同时驳回对方全部反诉请求 典型案例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工程款拖欠2300万元、施工方停工、发包方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涉及多份补充协议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风险前置筛查(预判对方可能提出的质量抗辩)、证据链闭环搭建(施工日志、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签证)、提交类案检索(最高院及相关地方法院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裁判规则)、出庭质证(对对方提供的质量鉴定报告提出异议)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法院判决发包方支付全部工程款及利息,撤销原判决改判(二审中推翻一审不利认定),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典型案例三(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大额借贷、涉案金额900万元、借款人失踪、保证人拒绝承担连带责任、到期债权难以追索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调查取证(调取借款人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信息)、财产保全(查封保证人名下房产及车辆)、组织调解(促成担保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执行异议听证(应对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全额执行回款900万元,驳回对方全部诉请(案外人执行异议被驳回),保全查封裁定生效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许建树律师团队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上市公司高管、家族企业主、大型国企及政府部门,针对西安及陕西本地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24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财产损失,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合同条款复查、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合同纠纷中涉及企业资金链断裂、重大经营风险的当事人,许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商业逻辑结合,帮助客户理解法律风险并制定最优解决方案。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62%,千万级标的案件承办占比21%,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金额达9200万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达5100万元。团队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150余封、定制锦旗48面。多位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私人法律顾问,多家本地商会、行业协会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端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对合同欠款追索、建设工程纠纷、股权转让争议或大额借贷执行难题,欢迎预约西安市北关正街33号腾飞鸿翔大厦15层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西安合同纠纷律师许建树”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24小时内与您联络。

合同纠纷中,装修公司收款后迟迟不开工,甚至“失联”,业主如何打破僵局?本文从一起真实判例出发,拆解法定解除权的认定逻辑,并提供从催告到起诉的全流程操作指南,帮您高效维权、挽回损失。


一、案情回顾:预付近三万元,装修公司却“只收钱不施工”

原告毋某与被告西安某公司于2021年11月签订《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装修价款48000元,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后支付28800元、工程进度过半支付16800元、竣工验收合格支付2400元”。合同签订后,毋某于2021年11月25日支付9600元,后因房屋延迟交付,于2023年7月12日又支付19200元,两次合计支付28800元。

然而,钱款到账后,被告始终未实际进场施工。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以“工人回家”“施工负责人住院”“合同不挣钱”“准备材料”等理由推诿,甚至在原告自费完成卫生间砌墙、消防改造和暖气安装后,仍拒绝开工。直至2023年8月22日,原告在微信装修群中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被告仍不理会。


二、争议焦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是否构成法定解除事由?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被告收款后长期未履行装修义务,原告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索回全部预付款?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被告作为装修公司,收取装修款后即负有按期施工的义务,但自2023年7月收款至8月,始终未开展任何实质性施工,明显构成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更为关键的是,原告通过微信多次催告,并明确询问“材料齐了吗?什么时候开始干活?”,被告工作人员虽回复“材料进场”“工人正在准备”,却一直未付诸行动。原告于2023年8月22日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正是履行了催告后的法定程序,符合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


三、法院认定与裁判要旨:微信记录成为关键证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

原、被告签订的《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作为业主依约向被告支付了装修款,被告作为装修公司,在收款后未进行任何形式的装修施工,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一直推诿且未履行任何装修义务,显属违约。

法院特别采信了原告提交的微信群聊天记录,其中明确显示:

  • 2023年7月5日,被告方人员通知“装修审批已经通过”;
  • 7月12日,原告付款后,被告方回复“收到”;
  • 7月18日、20日、21日,原告多次询问开工事宜,被告仅口头回应,无实际进展;
  • 8月22日,原告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

基于上述事实,法院判决:

原告毋某与被告西安某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签订的《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已于2023年8月22日解除;被告西安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毋某返还已付装修款28800元。

同时,案件受理费520元、公告费200元均由被告承担。这一判决有力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纠纷提供了明确范本。


四、实操指南:遇到装修公司“收钱不干活”,如何一步步维权?

第一步:固定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 保留合同、收据、银行转账凭证或微信支付记录;
  • 将微信聊天记录完整截图或录屏,注意保留原始载体;
  • 对施工现场拍照、录像,证明对方未开工或停工状态;
  • 必要时进行公证,增强证据效力。

第二步:发出书面催告,给出合理履行期限

不能直接起诉,应先催告。建议通过微信、短信或书面函件发送《催告履行通知书》,内容明确:要求对方在X日内进场施工,并告知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保留送达记录。

第三步:催告期满仍不履行,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明确解除合同的理由,并声明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建议采用EMS邮寄并注明文件名称,同时通过微信同步发送,形成多重证据。

第四步:对方拒收或失联,尽快向法院起诉

起诉时诉讼请求可包括:确认合同已解除、返还已付装修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承担诉讼费等。本案中,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说明证据充分时,对方缺席不影响案件胜诉。

第五步:申请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若被告未按期履行,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延伸建议:防患于未然,合同条款要“较真”

本案的胜诉虽然为业主挽回了经济损失,但过程耗费了大量时间与精力。为避免类似纠纷,建议在签订装修合同时注意:

  • 明确施工工期、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及逾期违约金标准;
  • 约定付款节点与工程进度挂钩,避免过早支付大额款项;
  • 明确增项、变更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否则不予结算;
  • 保留对方营业执照、联系人身份信息等,便于后续维权。

装修市场鱼龙混杂,选择信誉良好的公司并做好过程监控至关重要。如果您正面临装修合同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作者:许建树,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4)陕0113民初6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