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2

装修公司收钱不干活,如何解除合同?

许建树

许建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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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许建树律师·合同纠纷 ——33年只办一类案件,专注企业商事合同纠纷与重大债务追索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许建树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同纠纷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33年(自1992年正式执业),单一合同纠纷垂直领域深耕年限25年,本人及团队常年不承接任何合同纠纷以外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许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律系,曾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完成3年系统司法实务研习,深度参与合同纠纷类案件审理全流程,沉淀了深厚的裁判逻辑与程序经验。 许律师现任三门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连续多年被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和先进工作者。2001年,其代理的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入编《优秀法官+检察官+律师经典案例集》及《政法理论与经典案例集》;2007年,被某市人大常委会推荐担任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2008年,《砥柱》杂志记者对其进行了专访,以《做足精致定有建树》为题报道其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深耕成果。此外,许律师曾担任百余家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累计为顾问单位及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数亿元,系西安地区合同纠纷领域资深专家型律师。 基于大量案件经验,许建树律师团队提炼出独有的“合同争议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化动作,确保每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均有权威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专项团队,由许建树律师作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100%办案资源集中于合同纠纷单一赛道,内部不承接任何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跨领域案件。团队下设证据取证专项组、合同合规审查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6名、调查专员3名、法务助理2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与省内各级法院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的协同通道。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许建树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团队整体胜诉率(核心诉求实现率)保持在91%以上,疑难复杂案件办结率达83%。凭借扎实的理论研究与实战能力,许律师获评“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律所亦获评“精品专业律所”“行业先进单位”等多项行业荣誉。 三、量化承办数据+细分典型案例 许建树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合同纠纷案件845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买卖合同纠纷238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42件,民间借贷合同纠纷165件,委托合同纠纷56件,租赁合同纠纷48件,承揽合同纠纷35件,服务合同纠纷30件,股权转让合同纠纷28件,合作协议纠纷22件,其他合同纠纷(含保证合同、抵押合同、仓储合同等)81件。其中,标的额超千万、涉及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再审、执行异议之诉等疑难复杂案件175件。 典型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长期供货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800余万元、到期债权未清偿、收货方多次违约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类案大数据检索同类裁判规则、证据链闭环搭建(完整供货单、对账单、催款函、发票)、财产保全(查封对方名下三处房产及银行账户)、庭审辩论(围绕合同效力、违约金计算标准展开质证)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货款及违约金,全额执行回款1800余万元,同时驳回对方全部反诉请求 典型案例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工程款拖欠2300万元、施工方停工、发包方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涉及多份补充协议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风险前置筛查(预判对方可能提出的质量抗辩)、证据链闭环搭建(施工日志、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签证)、提交类案检索(最高院及相关地方法院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裁判规则)、出庭质证(对对方提供的质量鉴定报告提出异议)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法院判决发包方支付全部工程款及利息,撤销原判决改判(二审中推翻一审不利认定),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典型案例三(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大额借贷、涉案金额900万元、借款人失踪、保证人拒绝承担连带责任、到期债权难以追索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调查取证(调取借款人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信息)、财产保全(查封保证人名下房产及车辆)、组织调解(促成担保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执行异议听证(应对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全额执行回款900万元,驳回对方全部诉请(案外人执行异议被驳回),保全查封裁定生效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许建树律师团队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上市公司高管、家族企业主、大型国企及政府部门,针对西安及陕西本地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24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财产损失,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合同条款复查、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合同纠纷中涉及企业资金链断裂、重大经营风险的当事人,许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商业逻辑结合,帮助客户理解法律风险并制定最优解决方案。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62%,千万级标的案件承办占比21%,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金额达9200万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达5100万元。团队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150余封、定制锦旗48面。多位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私人法律顾问,多家本地商会、行业协会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端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对合同欠款追索、建设工程纠纷、股权转让争议或大额借贷执行难题,欢迎预约西安市北关正街33号腾飞鸿翔大厦15层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西安合同纠纷律师许建树”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24小时内与您联络。

合同纠纷中,最让当事人头疼的莫过于“钱付了,事没人干”。本文结合一起真实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判决,拆解“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时,守约方如何依法解除合同并追回款项,提供具体操作步骤与法律依据,帮你避开维权弯路。

一、案情回顾:从签约到维权,一场“拖延战”

本案中,业主毋某与西安某装修公司于2021年11月签订《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装修总价48000元,付款方式为:签约后付28800元,进度过半付16800元,验收合格付2400元。业主依约支付了28800元,但装修公司收款后始终未开工,经多次催促仍以各种理由推脱。2023年8月22日,业主在微信群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随后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装修款。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收取装修款后未进行任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构成根本违约,支持业主解除合同并返还全部已付款项的诉求。

二、争议焦点:单方解除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业主在装修公司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单方发送解除通知,能否产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法院给出了明确答案:可以。

1.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63条第1款第4项

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装修公司的主要债务是“按时保质完成装修施工”,但其在收取款项后,仅于2023年7月5日在微信群提到“装修审批通过”,7月20日提及“先做暖气”,此后便再无实质施工行为。业主多次发问“材料齐了吗?什么时候开始干活?”、“半个月了开不了工”,均未得到明确答复。这完全符合“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法定解除条件。

2. 判决原文引用

法院在“本院认为”部分明确指出:

“原告作为业主依约向被告支付了装修款,被告作为装修公司,在收款后未进行任何形式的装修施工,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一直推诿且未履行任何装修义务,显属违约。针对被告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情形,原告于2023年8月22日在装修微信群中发送了《解除合同通知书》,原告主张合同解除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相符,亦与查明事实一致,故本院予以支持,案涉《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自2023年8月22日解除。”

这段话明确了两个关键点:一是被告“未进行任何形式的装修施工”,违约事实清楚;二是原告在微信群发送解除通知,自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进而,法院依据民法典第566条判决:

“被告收取原告装修款28800元后,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现原告主张被告返还全部已付装修款,本院予以支持。”

3. 实操步骤:如何合法行使单方解除权

  • 第一步:固定催告证据。 通过微信、短信、邮件等书面方式,明确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并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含对方回复、未回复状态)。
  • 第二步:给予合理期限。 根据合同性质与行业惯例,给出一至两周的宽限期,并在催告中注明期限届满后的法律后果。
  • 第三步:发送解除通知书。 期限届满仍不履行的,立即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写明解除事由和法律依据,通过微信、EMS等可查证渠道发送,并保留发送凭证。
  • 第四步:及时起诉。 解除通知发出后,若对方不配合返还款项,尽快向法院提起“确认合同解除+返还款项”之诉,本案中业主起诉时间与解除通知相差不到两个月,有效防止了损失扩大。

三、延伸提醒:合同解除后的责任承担

合同解除并不意味着“完事大吉”。根据民法典第566条:

“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

本案中,被告未施工,不存在“恢复原状”的实际难点,因此法院直接判决全额返还已付款项。但若装修公司已部分施工,则需评估已完成部分的价值,可能涉及折价补偿或赔偿损失。此外,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守约方还可同时主张违约金,但需注意违约金与损失赔偿之间的平衡,避免重复计算。

四、给你的实务建议

如果你正面临装修公司“收钱不干”的困境,切勿消极等待。记住三个“立刻”:立刻书面催告,立刻固定证据,立刻发送解除通知。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主动维权才是止损的最佳路径。

作者:许建树,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4)陕0113民初6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