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2

南宁无资质承包人也能要回工程款

陈干新

陈干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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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陈干新律师・合同纠纷 ——31 年执业沉淀,20 年专注合同争议,筑就高净值客户信赖的合同纠纷解决专家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陈干新律师,广西博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同纠纷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 31 年,自执业初期即将业务重心锁定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近 20 年更是 100% 深耕该单一赛道,不承接任何跨领域案件。陈干新律师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系统研习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及证据法学,为后续专攻合同纠纷奠定扎实理论根基。 陈干新律师现任南宁市律师协会民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长期担任广西大学法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定期为本地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商会讲授 “合同风险防控与证据链管理” 专题。其主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造价鉴定意见的质证策略》《租赁合同解除后装饰装修残值补偿规则研究》等专业论文发表于《广西律师》等业内刊物,系广西区内少数持续输出合同纠纷领域实务成果的主讲人。基于大量案件经验,陈干新律师提炼出独有的合同争议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一起案件均有坚实的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广西博美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专项团队,由陈干新律师作为创始合伙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 100% 办案资源集中于合同纠纷这一单一赛道,不承接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任何非主营案件,内部设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取证专项组、商事合同纠纷合规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 4 名、调查专员 2 名、法务助理 2 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工程造价鉴定、质量鉴定)、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与法院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的协同通道。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陈干新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至今保持合同纠纷案件整体胜诉率 85% 以上的扎实记录,其中疑难复杂案件(标的额千万级、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再审抗诉、执行异议之诉等)办结率达 78%。团队累计承办标的额 1000 万元以上合同纠纷案件超过 60 件,曾成功处理涉及工程款多重抵销、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交叉违约、债权转让与代位权纠纷等极端复杂情形。基于深厚的理论与实战储备,团队获评南宁市优秀民商事专业团队,陈干新律师本人荣膺南宁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律所亦荣获专业特色精品律所行业肯定。 三、量化承办数据 + 细分典型案例 陈干新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合同纠纷案件 812 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380 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90 件,买卖合同纠纷 70 件,借款合同纠纷 40 件,其他合同纠纷(包括承揽、服务、运输等)32 件。其中,标的额超 1000 万元、涉及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再审抗诉、执行异议之诉等疑难复杂案件 92 件。 典型案例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工程款追索与反诉驳回 案件情节:某建筑公司(原告)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被告)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后被告以工期延误、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尾款 1800 万元,并提起反诉要求赔偿损失。案涉工程造价鉴定、工期延误责任划分。 律师办案动作:陈干新律师代理原告,通过财产保全冻结被告名下银行账户及未售房产,组织诉前谈判未果后进入诉讼,庭审中提交类案检索报告及证据链闭环(包括施工日志、监理记录、竣工验收单),主导出庭质证对被告出具的鉴定意见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最终处理结果: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 1800 万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对方全部反诉诉请,保全裁定查封房产价值 3000 万元,判决后被告主动履行,全额回款。 典型案例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大额赔偿与恶意拒租 案件情节:某商业管理公司(出租方)与某品牌餐饮企业(承租方)签订 5 年租赁合同,承租方经营一年后以经营困难为由单方解除合同,拖欠租金、物业费及违约金合计 320 万元,且拒绝搬离。出租方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支付欠款并返还租赁场地。 律师办案动作:陈干新律师代理出租方,第一时间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承租方银行账户及设备,组织诉前调解未果后进入诉讼,庭审中通过庭审可视化呈现展示租金支付记录、催收函件、现场照片等证据,申请法院调取承租方经营流水证明其具备支付能力。 最终处理结果: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支付拖欠租金、违约金及占用使用费合计 380 万元,判决准予腾退返还租赁场地,判决后承租方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执行阶段通过执行异议听证排除第三方占用,全额执行回款。 典型案例三:买卖合同纠纷 —— 货款追索与债务加入 案件情节:某建材供应商与某建筑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供货后建筑公司拖欠货款 500 万元,并转移资产,供应商多次催收无果,起诉至法院。 律师办案动作:陈干新律师代理供应商,通过财产保全查封建筑公司名下工程车辆及在建工程,调查取证发现建筑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申请追加其为共同被告,庭审中提交证据链闭环(送货单、对账单、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庭审辩论中论证债务加入事实。 最终处理结果:法院判决建筑公司支付货款 500 万元及逾期利息,实际控制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准予保全查封财产,执行回款 480 万元,剩余部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陈干新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建筑公司实际控制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大型商业管理公司及高净值个人客户。针对高端客群对交易安全与结果确定性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 59 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 2708-2709 号),紧邻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诉讼对接高效便捷,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合同条款风险审查、履约证据架构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 24 小时同步、诉前调解减少财产损失与诉讼消耗,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包括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异议听证、到期债权追索),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合同履行情况复查、法律新规同步)、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杜绝一次性短期服务。对于涉及情感创伤或商业失利的客户,陈干新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程度降低次生商业风险。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 62%,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 80 余封、定制锦旗 28 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 1.2 亿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 4800 万元。多位建筑企业主、商业地产公司在案件结案后续约常年法律顾问,广西本地多家商会、建筑业协会、房地产协会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端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对合同履行争议、工程款拖欠、租赁纠纷等复杂合同问题,欢迎预约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 “南宁陈干新合同纠纷律师” 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 24 小时内与您联络,并提供免费前期法律诊断,助您锁定关键证据、预判诉讼风险。

在建设工程领域,不少实际施工人因缺乏资质而面临合同无效、工程款难以追索的困境。本文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件((2024)桂0105民初4088号),深度剖析无资质承包人如何依法追讨工程款,以及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文中涉及工程款结算、利息计算、律师费承担、以房抵债等热点问题,为遭遇相似纠纷的当事人提供实操指引。

一、案情回顾:消防工程完工,公司却拒付工程款

2020年5月,不具备施工资质的自然人黄某与南宁市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签订《XX三产业综合楼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黄某承包南宁市江南区某三产综合楼消防工程,包工包料,总造价按定额下浮15%,工程款按进度支付。合同还约定,若某甲公司不按时付款,提供2套房源抵扣工程款。

施工过程中,黄某完成了3#综合楼消防预埋管工程。2021年8月,双方确认工程量及进度款401659.2元。因项目停工,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每平方米增加2元结算款,总计441825.12元。此后,双方签订《合作建房合同》,拟以2套房产冲抵上述工程款,但某甲公司拒绝交付房产,也未支付现金。黄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工程款、利息、律师费及保全费。

二、法院判决:合同无效,但工程款、利息、律师费全额支持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1. 合同效力:黄某系自然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案涉合同及补充协议均属无效。

  2. 工程款支付:虽合同无效,但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已实际施工,且双方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已确认工程量及价款,后又签订以房抵债协议,应视为工程已竣工并结算。故某甲公司应支付工程款441825.12元(含质保金)。

  3. 利息计算:被告未按约付款构成违约,利息分段计算:以432988.62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10日起按年利率3.85%计付;以8836.50元为基数,自2022年8月17日起按年利率3.65%计付,直至清偿之日。

  4. 律师费及保全费:合同约定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且黄某实际支付律师费18000元、保全保险费824元,均予以支持。

三、深度解析:无资质承包人维权的五大关键点

(一)合同无效≠不用付钱——“折价补偿”原则

许多当事人误以为合同无效就“白干了”,其实不然。只要实际施工人完成的工作成果物化在工程中,且经发包人确认或工程经验收合格,法院会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本案中,双方已通过《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结算,法院认定工程款支付条件成就。

(二)“以房抵债”≠债务消灭——交付才是关键

实践中,发包人常以“以房抵工程款”拖延支付。但若抵债协议未实际履行(如未交付房产、未办理过户),承包人仍有权主张原债权。本案中,某甲公司拒绝交付约定的2套房源,法院未认可债务消灭,支持承包人继续追索现金。

(三)利息起算点——从“应付款之日”起算

很多承包人忽略利息主张。根据司法解释,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算。本案中,法院按结算后一个月(2021年9月10日)起算进度款利息,质保金从保修期届满次日(2022年8月17日)起算,采用一年期LPR利率,精确到天数。

(四)律师费、保全费——合同约定是关键败笔

多数施工合同未约定违约方承担维权成本,导致承包人“赢了官司赔了钱”。本案合同明确约定“任何一方违约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益的费用”,法院据此全额支持了18000元律师费及824元保全费。建议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加入该条款。

(五)实际施工人如何证明工程量?——证据链闭环

本案承包人能成功维权,关键在于证据:

  •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有发包方签字盖章;
  • 补充协议及以房抵债协议进一步确认了债权;
  • 竣工图、施工日志、签证单等可佐证实际施工量。

常见痛点提示:若发包人拒绝签字确认,承包人应通过微信聊天、录音、公证送达等方式固定证据。

四、法律风险提示:您必须避开的七个“坑”

  1. 无资质承接工程:不仅合同无效,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验收困难等风险。
  2. “包工包料”不开发票:本案合同约定“不开发票”,虽未影响法院判决,但易引发税务风险。
  3. 未验收即交付: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办理移交手续,否则质保期起算点争议大。
  4. 下浮15%未扣除:结算时若未明示下浮,法院可能视为变更。本案因双方在申请表及抵债协议中未提下浮,法院不予扣除。
  5. 以房抵债协议不严谨:应明确房源位置、单价、过户时间,并约定若未过户则恢复现金支付。
  6. 忽略质保金条款:本案质保金2%,保修期一年,若发包人迟延返还,承包人可主张逾期利息。
  7. 未及时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应在应付款之日起18个月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否则优先权丧失。

五、相似纠纷办案策略:从南宁到广西各地

无论您是在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武鸣区,还是在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基本一致。但需注意:

  • 地域性差异:部分地区对“无资质实际施工人”的保护尺度可能微调,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 诉讼程序:需准备主体资格证明、合同文件、结算凭证、付款记录、催款函、律师委托合同等。
  • 保全措施:为防止发包人转移财产,应同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产、冻结账户)。本案保全保险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极大降低维权成本。

操作流程:证据收集→发律师函→协商→诉讼(申请保全)→判决→执行。

六、结语:专业律师是您维权的最强保障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及法律、工程、财务等多领域知识,普通当事人极易在证据固定、诉讼策略、损失计算上吃亏。从本案可看出,即使合同无效、承包人无资质,只要策略得当,工程款、利息、维权成本均可获支持。

陈干新,广西博美律师事务所(注:本文案例中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常见问题问答(共30组)

  1. 问:我在南宁市江南区承包了工程,没有资质,合同无效,还能要工程款吗?
    答:能。根据《民法典》第793条,工程经验收合格或已实际结算,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建议尽快固定结算证据。

  2. 问:发包人拿房子抵工程款,但一直不办过户,我该怎么办?
    答:在南宁市青秀区,可以起诉要求现金支付,或以房抵债协议无效为由主张原债权。本案法院支持了现金主张。

  3. 问:工程款的利息从哪天开始算?
    答: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应付之日。在南宁市兴宁区,通常按结算后一个月起算,LPR利率。

  4. 问:实际施工人没资质,能主张律师费吗?
    答:若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法院会支持。例如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有类似判例。

  5. 问:工程量发包人不签字确认,怎么办?
    答:通过微信聊天、现场照片、录音、公证送达函件等方式固定。在南宁市良庆区,法院认可这些辅助证据。

  6. 问:工程没完工,发包人让退场,能要工程款吗?
    答:若已施工部分经发包人确认或验收合格,可主张。在南宁市邕宁区,可按实际完成量结算。

  7. 问:合同约定总价下浮15%,结算时还要扣吗?
    答:若双方在结算文件、申请表、抵债协议中未提及下浮,视为变更。本案南宁市江南区法院支持不扣。

  8. 问:质保金什么时候返还?
    答:保修期届满后7天内。本案保修期一年,从2021年8月10日起算,法院支持返还及逾期利息。

  9. 问:发包人公司没钱,能申请追究股东责任吗?
    答:若有抽逃出资、人格混同证据,可尝试。在南宁市武鸣区,需另行诉讼或追加被执行人。

  10. 问: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起诉发包人吗?
    答:可以,依据《建工解释一》第43条,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起诉发包人。南宁市各级法院均适用。

  11. 问:消防工程需要特殊资质吗?
    答:需要。消防施工属于专业工程,承包人应具备相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无资质合同无效。

  12. 问:项目停工导致工期延误,谁担责?
    答:若停工因发包人原因,应赔偿承包人损失。本案因停工签订补充协议增加2元/㎡作为补偿。

  13. 问:保全保险费能要求被告承担吗?
    答:若合同有约定,法院会支持。南宁市横州市法院在类似案件中支持了保全保险费。

  14. 问:发包人已注销,还能起诉吗?
    答:可起诉清算义务人。在广西宾阳县,需调取工商内档,确认注销程序是否合法。

  15. 问:工程未竣工验收,但发包人已使用,视为验收合格吗?
    答:根据司法解释,发包人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除外。

  16. 问:施工合同约定“不开发票”,合法吗?
    答:违反税法,但合同其他条款仍有效。法院不会因不开票驳回工程款主张,但税务风险需自行承担。

  17. 问:发包人拖欠工程款,能否拒绝交付工程?
    答:可以行使留置权或同时履行抗辩权,但需谨慎,避免被认定为违约。

  18. 问:实际施工人能否主张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答:可以,但需在应付款之日起18个月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在南宁市上林县,需注意时效。

  19. 问:合作建房协议是买卖合同吗?
    答:以房抵债性质类似买卖合同,但若房未交付,未完成物权变动,承包人仍可主张原债权。

  20. 问:律师费多少钱?可以按风险代理吗?
    答:广西律师服务费标准一般为3000-5000元/件起步,标的额高的按比例。建设工程纠纷可约定风险代理。

  21. 问: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只有发包人签字,没有盖章,有效吗?
    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可视为公司行为。本案被告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且盖了公章,法院认可。

  22. 问:发包人破产,工程款还能要回来吗?
    答:可申报债权,优先受偿权高于普通债权。在南宁市马山县,需关注破产管理人审查。

  23. 问:挂靠施工,挂靠人还是实际施工人?
    答:挂靠情形下,挂靠人通常被视为实际施工人,有权向发包人主张,但需证明实际施工。

  24. 问:施工合同无效,但仍约定了违约金,还能主张吗?
    答:违约金条款无效,但可以主张资金占用利息。本案法院按LPR计算利息而非违约金。

  25. 问:发包人股东个人账户收工程款,能要求股东连带责任吗?
    答:若有证据证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可刺破公司面纱。在南宁市隆安县,需提供银行流水等证据。

  26. 问:工程款分期支付,逾期利息怎么分段算?
    答:按每期应付日起分段计算,适用不同时期LPR利率。本案法院精确分段。

  27. 问:证据里包括微信聊天记录,如何举证?
    答:截图并打印,最好公证或当庭演示原始记录。南宁市青秀区法院认可微信聊天记录效力。

  28. 问:实际施工人不是合同签订人,是员工,能起诉吗?
    答:员工不能以个人名义主张工程款,应由合同相对方(如公司)起诉。实际施工人需有独立施工地位。

  29. 问: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发包人拒绝付款,怎么办?
    答:需证明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若因承包人施工问题,发包人可反诉或另案起诉要求赔偿。

  30. 问:在南宁市良庆区法院立案需要多久?
    答:材料齐全,一般7日内立案。可网上立案或现场提交,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31. 问:工程款强制执行,但发包人名下只有一辆车,能执行吗?
    答:可以查封车辆,但需找到实物并拖走。在南宁市邕宁区,可通过法院执行局扣押。

  32. 问:工程款案件中,需要做司法鉴定吗?
    答:若工程量、造价有争议,可申请鉴定。本案因已结算,无需鉴定。鉴定费先由申请人垫付,败诉方承担。

  33. 问:发包人否认收到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如何应对?
    答:提供签收记录(如EMS回执、微信送达截图、公证送达)。在南宁市武鸣区,法院会审查送达事实。

  34. 问: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停工,能否要求赔偿损失?
    答:可主张窝工、设备租赁、管理人员工资等损失。在南宁市兴宁区,需提供损失证据。

  35. 问: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与抵押权谁优先?
    答: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除非抵押权是消费者购房贷款。

  36. 问:和发包人签订合同时没有公章,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吗?
    答:法定代表人签字视为公司意思表示,合同有效。在南宁市西乡塘区,需核实签字人身份。

  37. 问:项目是三产综合楼,是否涉及小产权房问题?
    答:三产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有特殊限制。但工程款纠纷不直接涉及产权,仍可主张。

  38. 问:发包人称工程款已抵扣其他债务,我不知情,怎么办?
    答:若抵债协议未经你签字同意,不生效。在南宁市横州市,需审查抵债事实真实性。

  39. 问:诉讼时效是多久?
    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

  40. 问:判决后发包人不付款,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答:判决生效后自动履行期届满(通常10天),即可申请。在南宁市青秀区执行局立案。

  41. 问:律师费太高,可以要求败诉方全部承担吗?
    答:需合同明确约定且费用合理。本案18000元律师费,法院全额支持。

  42. 问:发包人提出工程质量不符,法院会支持吗?
    答:需发包方举证。本案被告未提供任何质量证据,法院不予采信。

  43. 问:工程款包含材料款,能否直接要求材料商起诉?
    答:材料商非施工合同当事人,不能直接起诉发包人,但可行使代位权。

  44. 问:南宁市江南区法院管辖范围是什么?
    答:江南区辖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标的额不限。

  45. 问:实际施工人能否要求发包人支付社保费用?
    答:若合同约定包含社保或综合单价包含,可以主张。无约定则难支持。

  46. 问:五年后才发现发包人欠款,还能起诉吗?
    答:诉讼时效可能已过,需看是否存在中断、中止情形。建议尽早行动。

  47. 问:发包人个人打款给承包人,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答:若发包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打款可视为公司行为,但需结合转账备注。

  48. 问:工程款税率如何计算?
    答:合同约定不开票,法院只处理民事纠纷,不处理税务。实际施工人须自行申报纳税。

  49. 问:南宁市良庆区有哪些常见建设工程纠纷类型?
    答:农村自建房承包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消防工程纠纷等,均需资质。

  50. 问:看完文章,我该如何行动?
    答:第一步,收集所有合同、函件、付款记录、聊天记录;第二步,咨询专业律师,判断诉讼策略;第三步,尽快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


声明:本文案例引自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2024)桂0105民初4088号判决书,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陈干新,广西博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