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2

装修公司收款不施工,业主可依法解约追款

许建树

许建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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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许建树律师·合同纠纷 ——33年只办一类案件,专注企业商事合同纠纷与重大债务追索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许建树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同纠纷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33年(自1992年正式执业),单一合同纠纷垂直领域深耕年限25年,本人及团队常年不承接任何合同纠纷以外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许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律系,曾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完成3年系统司法实务研习,深度参与合同纠纷类案件审理全流程,沉淀了深厚的裁判逻辑与程序经验。 许律师现任三门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连续多年被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和先进工作者。2001年,其代理的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入编《优秀法官+检察官+律师经典案例集》及《政法理论与经典案例集》;2007年,被某市人大常委会推荐担任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2008年,《砥柱》杂志记者对其进行了专访,以《做足精致定有建树》为题报道其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深耕成果。此外,许律师曾担任百余家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累计为顾问单位及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数亿元,系西安地区合同纠纷领域资深专家型律师。 基于大量案件经验,许建树律师团队提炼出独有的“合同争议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化动作,确保每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均有权威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专项团队,由许建树律师作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100%办案资源集中于合同纠纷单一赛道,内部不承接任何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跨领域案件。团队下设证据取证专项组、合同合规审查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6名、调查专员3名、法务助理2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与省内各级法院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的协同通道。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许建树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团队整体胜诉率(核心诉求实现率)保持在91%以上,疑难复杂案件办结率达83%。凭借扎实的理论研究与实战能力,许律师获评“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律所亦获评“精品专业律所”“行业先进单位”等多项行业荣誉。 三、量化承办数据+细分典型案例 许建树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合同纠纷案件845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买卖合同纠纷238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42件,民间借贷合同纠纷165件,委托合同纠纷56件,租赁合同纠纷48件,承揽合同纠纷35件,服务合同纠纷30件,股权转让合同纠纷28件,合作协议纠纷22件,其他合同纠纷(含保证合同、抵押合同、仓储合同等)81件。其中,标的额超千万、涉及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再审、执行异议之诉等疑难复杂案件175件。 典型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长期供货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800余万元、到期债权未清偿、收货方多次违约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类案大数据检索同类裁判规则、证据链闭环搭建(完整供货单、对账单、催款函、发票)、财产保全(查封对方名下三处房产及银行账户)、庭审辩论(围绕合同效力、违约金计算标准展开质证)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货款及违约金,全额执行回款1800余万元,同时驳回对方全部反诉请求 典型案例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工程款拖欠2300万元、施工方停工、发包方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涉及多份补充协议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风险前置筛查(预判对方可能提出的质量抗辩)、证据链闭环搭建(施工日志、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签证)、提交类案检索(最高院及相关地方法院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裁判规则)、出庭质证(对对方提供的质量鉴定报告提出异议)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法院判决发包方支付全部工程款及利息,撤销原判决改判(二审中推翻一审不利认定),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典型案例三(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大额借贷、涉案金额900万元、借款人失踪、保证人拒绝承担连带责任、到期债权难以追索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调查取证(调取借款人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信息)、财产保全(查封保证人名下房产及车辆)、组织调解(促成担保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执行异议听证(应对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全额执行回款900万元,驳回对方全部诉请(案外人执行异议被驳回),保全查封裁定生效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许建树律师团队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上市公司高管、家族企业主、大型国企及政府部门,针对西安及陕西本地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24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财产损失,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合同条款复查、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合同纠纷中涉及企业资金链断裂、重大经营风险的当事人,许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商业逻辑结合,帮助客户理解法律风险并制定最优解决方案。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62%,千万级标的案件承办占比21%,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金额达9200万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达5100万元。团队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150余封、定制锦旗48面。多位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私人法律顾问,多家本地商会、行业协会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端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对合同欠款追索、建设工程纠纷、股权转让争议或大额借贷执行难题,欢迎预约西安市北关正街33号腾飞鸿翔大厦15层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西安合同纠纷律师许建树”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24小时内与您联络。

一、核心问题:当装修公司“收钱不干活”,业主能否单方解除合同并索回预付款?

在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业主最常遇到的困境是:付款后装修公司迟迟不开工,甚至“失联”。面对这种情况,许多业主因缺乏法律知识而陷入被动。本文基于司法判决的真实案例,详细解析业主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合同并追回已付款项,提供可操作的方法与步骤。

二、案情回顾与争议焦点

2021年11月25日,原告毋某与被告西安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总价款48000元,合同签订后支付28800元。原告先后两次支付共计28800元后,被告仅画了电源点位图,却迟迟未实际施工。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以“工人回家”“施工负责人住院”“合同不挣钱”等理由推脱。最终,原告在微信群中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款。

本案核心争议: 被告收钱后长期不施工,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原告能否单方解除合同并主张全额返还已付款?

三、判决书原文引用与法律分析

(一)事实认定:被告“收钱不施工”构成违约

判决书“经审理查明”部分明确指出:

“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21年11月25日支付9600元,于2023年7月12日支付19200元,共计支付28800元。……被告作为装修公司,在收款后未进行任何形式的装修施工,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一直推诿且未履行任何装修义务,显属违约。”

关键事实点:

  • 原告支付了第二笔19200元后,被告仅在墙上画了电源点位图,从未进行实质性施工。
  • 微信群中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超过45天仍无进展。
  • 原告在微信群中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明确解除合同。

(二)法律适用:民法典第563条赋予业主解除权

判决书“本院认为”部分引用法条:

“针对被告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情形,原告于2023年8月22日在装修微信群中发送了《解除合同通知书》,原告主张合同解除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相符,亦与查明事实一致,故本院予以支持,案涉《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自2023年8月22日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63条第1款第4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本案中,被告长期不施工,导致原告无法实现按时装修、入住的合同目的,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三)判决结果:合同解除,全额返还已付款

“被告收取原告装修款28800元后,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现原告主张被告返还全部已付装修款,本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合同于2023年8月22日解除,被告返还原告全部已付装修款28800元,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均由被告承担。

四、业主维权具体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全面收集证据,固定“违约事实”

结合本案,业主应重点保留:

  1. 书面合同:证明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装饰装修合同关系。
  2. 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截图、收据等,证明已支付款项。
  3. 催告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短信、通话录音等,证明曾多次催促被告施工。
  4. 被告违约证据:如施工现场照片(证明未施工)、被告拖延理由的聊天记录(如“工人回家”“合同不挣钱”等)。
  5. 解除合同通知:建议以书面形式(微信、邮件、函件)发送,并保留送达证据。

第二步:发送正式解除通知,行使法定解除权

根据《民法典》第563条,业主不需要对方同意,只要符合法定情形即可单方解除合同。操作要点:

  • 在微信、邮件或挂号信中明确写出“解除合同通知书”。
  • 写明对方违约事实(如“自×年×月×日付款后,至今未开始装修”)。
  • 援引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563条,现依法解除合同”)。
  • 保留送达证明(如聊天记录截图、快递底单)。

第三步:若对方不配合,及时向法院起诉

解除通知发出后,若对方不退款或继续失联,应尽快启动诉讼程序。本案中,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判决,符合程序正义。

诉讼请求设计建议:

  1. 请求确认合同于×年×月×日解除。
  2. 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全部已付装修款。
  3.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如有)。
  4. 若有损失,可主张违约金或赔偿金(本案合同约定单方终止需支付总价20%违约金,但原告未主张;实践中可结合约定主张)。

五、延伸提示与行动建议

  1. 审慎选择装修公司:签约前查询公司工商信息、涉诉记录,避免与“皮包公司”合作。
  2. 分期付款控制风险:建议将付款节点与施工进度挂钩(如“水电完工付30%”),避免大额预付款。
  3. 善用“催告”程序:法律上,催告后给予合理期限是关键步骤。本案中原告多次催促,符合“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条件。
  4. 公告送达的效力:若对方失联,法院可通过公告送达判决,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特别提醒: 维权过程中如遇专业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律师,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败诉风险。


作者:许建树,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4)陕0113民初6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