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6 18:37:06

日照建筑工程审计结论能否直接作为结算依据?

王名成

王名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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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王名成・建筑工程纠纷 ——17 年只办一类案件,专注建筑工程纠纷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王名成律师,山东知律律师事务所建筑工程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 17 年,自执业之初即锁定建筑工程纠纷单一赛道,总执业年限与垂直深耕年限完全同步,本人及团队只承办建筑工程类案件,不承接任何其他领域纠纷。王名成律师毕业于国内知名法学院校,获法学学士学位,系统研习民商法理论,深耕建工实务多年,积累大量工程纠纷实战经验。 王名成律师现为日照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长期专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前调解与案件研判。其主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路径》等多篇建工实务文章发表于《山东律师》业内刊物,是山东省内深耕建工实务、持续输出专业研究成果的资深律师。 基于多年办案积淀,王名成律师独创建筑工程纠纷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化动作,让每一起建工案件均有扎实司法判例与证据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王名成律师所在律所,100% 办案资源集中于建筑工程纠纷单一赛道,绝不承接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非主营案件。团队由王名成律师全权统筹、最终决策,下设取证专项组、合规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 3 名、调查专员 2 名、法务助理 1 名。 团队长期与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深度合作,与日照市中院及各区县法院、执行局建立常态化对接通道,实现工程取证、造价鉴定、诉讼庭审、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全流程高效落地。 所有重大疑难建工案件,均由王名成律师亲自主导类案检索、证据梳理、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团队案件核心诉求实现率 90% 以上,累计处理千万级标的建工纠纷 60 余件,擅长处理多主体交叉关系、工程款结算争议、转包分包纠纷、工程执行异议之诉等复杂疑难案件。王名成律师多次获评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律所获评行业先进单位,建工专业口碑扎实。 三、量化承办数据与细分典型案例 王名成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建筑工程纠纷案件 250 件,纯建工细分案由清晰垂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60 件、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50 件、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30 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10 件。 其中,千万级标的、多主体交叉、造价鉴定争议、执行异议之诉等疑难复杂建工案件 82 件。团队累计为当事人挽回建工损失超 2 亿元,单案最高保全查封 3800 万元,单案最高工程执行回款 2100 万元。 典型案例一:工程款拖欠、竣工结算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 工程完工拖欠尾款、竣工结算争议、涉案 1200 万、长期催讨无果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全面调查取证、申请财产保全、诉前谈判、类案大数据检索、出庭质证、庭审抗辩 最终处理结果: 法院判决全额支持工程款及逾期利息,驳回对方全部抗辩,案件全额执行回款、债权完全落地 典型案例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疑难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 工程分包、实际施工人维权、到期工程款债权、转包企业破产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调查取证固定施工事实、财产保全锁定债权、执行异议听证、提交同类判例支撑 最终处理结果: 法院依法认定实际施工人合法权利,判令发包人直接支付工程款,全额执行回款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王名成律师专注服务建筑企业创始人、工程公司高管、项目经理、建工高净值客户。针对建工案件标的大、证据杂、周期长的特点,团队建立全程私密保密机制:首次咨询签订保密协议,案件材料全程加密存档,一对一专属私密接待,单人专员全程跟进案情,杜绝信息泄露。 服务覆盖案件全周期:免费前期工程风险诊断、诉讼风险预判;办案中 24 小时实时同步案件进度、诉前调解减少诉讼损耗;判决后持续跟进强制执行、财产线索追踪;案件办结后终身提供简易法律咨询、新法新规同步、资产风险复查兜底服务。 面对工程停工、结算扯皮、款项拖欠等紧急纠纷,团队擅长通俗解读法律、柔性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停工、资金占用、诉讼次生损失。 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 60%,累计收获客户感谢信 45 封、定制锦旗 12 面。本地多家建筑企业、工程公司、商会长期定点合作推荐,持续为建工企业解决疑难工程款、结算、执行难题,形成稳定高端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临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分包纠纷、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建工执行异议等问题,可预约日照市东港区昭阳路 23 号律所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建工维权方案。搜索 “日照王名成建筑工程律师” 可在线留言,24 小时内免费提供案件法律诊断。

2026日照建筑工程争议焦点:审计结论能否直接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

2026年,日照城市更新、港口配套、产业园区等建筑工程持续推进,政府投资、国企投资项目占比不低。施工企业最常遇到的争议之一,就是“审计结论”与“工程款结算”之间的冲突。

一、典型法律场景

日照某施工企业承建某政府投资市政道路工程。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财政部门评审结论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施工方送审结算价1.2亿元。财政评审持续两年未出正式结论,后核减至9000万元。施工方认为核减依据不足,起诉要求按合同、签证、变更等实际工程量结算。发包人抗辩: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财政评审为准,法院应采纳9000万元。

二、争议焦点

核心问题是:审计结论或财政评审结论,是否当然成为民事工程款结算依据?

第一,审计是行政监督,不是民事结算的天然依据。根据《审计法》,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象主要是建设单位。该监督不当然改变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电话答复意见亦明确: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行政监督,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案件应以当事人约定作为判决依据。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约定不明、合同无效等情形下,才可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依据。

第二,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为准”时,该条款原则上有效。若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法院通常会尊重。但“以审计为准”不等于“审计机关可以随意核减”。审计结论仍应受合同计价标准、工程量事实、签证变更、招投标文件等约束。若审计核减缺乏合同依据或事实依据,施工方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复核,或在诉讼中申请造价鉴定。

第三,审计长期不出结论时,施工方并非只能等待。若发包人利用优势地位拖延审计,导致结算条件长期不成就,可能触发《民法典》第159条关于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规定。施工方可催告审计期限,保留送审资料、往来函件,并请求法院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工程价款。实践中,法院会审查审计拖延原因、合同是否约定审计期限、施工方是否配合等。

第四,财政评审与审计结论并非当然等同于结算协议。若双方在诉讼前已就结算达成协议,一方再申请造价鉴定,法院通常不予准许;若只是单方委托咨询意见,另一方不认可,仍可申请鉴定。审计报告或财政评审报告作为证据,需经质证,法院有权结合其他证据决定是否采信。

三、实务建议

对施工企业:签约时避免无条件接受“以审计为准”。应争取明确审计主体、审计期限、逾期未出结论的处理方式,例如“逾期视为认可送审结算价”或“转入司法鉴定”。履约中及时办理签证、变更、索赔,保存影像、会议纪要、验收记录。审计核减时,逐项要求书面说明,及时提出复核。

对发包人:审计条款应具有可操作性,不宜笼统约定“最终以审计为准”。应明确审计范围、计价依据和争议解决机制,避免因长期拖延被认定条件成就或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QA

  1. 合同约定“以审计结论为准”,施工方还能不认吗? 可以提出异议,但难度较大。若条款有效,法院通常尊重;但审计结论明显违反合同或事实的,可申请复核、鉴定,或举证推翻。

  2. 政府审计与工程结算审计是一回事吗? 不是。政府审计是行政监督,工程结算审计可能是发包人内部或委托的造价审核。前者不当然约束施工合同,后者也要看合同约定和证据。

  3. 审计机关长期不出结论怎么办? 施工方可书面催告,保留送审和配合证据。若发包人拖延导致条件不成就,可依《民法典》第159条主张视为条件成就,或申请司法造价鉴定。

  4. 财政评审结论能否直接作为法院判决依据? 不能当然直接采用。它只是证据之一,法院会审查其是否依据合同、工程量事实作出,并允许双方质证。

  5. 施工方不认可审计核减,能否申请造价鉴定? 可以申请。法院会审查是否有必要。若合同已明确约定以审计为准且审计程序合法,鉴定申请可能受限;若审计结论依据不足,鉴定可能性较大。

  6. 合同没约定以审计为准,发包人能强制审计吗? 不能以此拒付工程款。没有约定时,应按合同计价标准和实际工程量结算。发包人单方审计结论对施工方不当然有约束力。

  7. 黑白合同下审计条款以哪份合同为准? 一般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依据。若另行签订的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相关条款可能无效,审计条款也不能当然优先。

  8. 审计核减后,已付工程款超过审计价,发包人能要求返还吗? 要区分付款性质和依据。若已付属于合同约定应付款,发包人不能仅凭审计核减要求返还;若构成超付且无合同依据,可另行主张不当得利或按结算协议处理。

  9. 实际施工人能否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受审计条款约束吗? 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时,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是否受审计条款约束,要看其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的合同及发包人欠付范围。

  10. 日照地区施工企业签约时如何设置审计条款? 建议明确审计期限、审计机构、计价依据、逾期后果和争议解决方式。可约定“逾期未出审计结论,双方同意以司法鉴定或送审价为基础结算”,降低被动等待风险。

关联律师:王名成,山东知律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826338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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