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
四川某公司;北川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办结日期:2025.09.26 主办律师:曾强
曾强
主办律师
合同纠纷 四川贞明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13086543017
四川省-德阳市
已核验身份
“ 曾强律师,执业13年,长期深耕合同纠纷,擅长证据链构建与精准适用法律,提供从风险防控到诉讼执行的全流程法律服务,以德阳为核心覆盖四川省。 ”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5)川0683民初1330号
原告:四川省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绵竹经济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岳某,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强,四川贞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川某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杜某,总经理。
原告四川省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北川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4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无法向被告北川某有限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需公告送达,本案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邓琳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书记员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