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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焦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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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昌宏 律师

黄昌宏

本文作者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广东权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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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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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东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焦点分析:空置房能否减免物业费?

在东莞,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房屋投资属性的增强,大量住宅处于“空置”状态。业主以“未实际居住”为由拒交或要求减免物业费,已成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最常见的争议焦点之一。本文结合2025-2026年东莞地区司法实践,深入剖析这一法律场景。

一、场景还原:一场典型的“空置房物业费”纠纷

张先生于2020年在东莞市南城区购买一套商品房,因工作调动长期外派,房屋自2023年收房后一直无人居住,水电气表均无使用记录。2025年3月,物业公司向张先生发出催缴通知,要求其补缴2023年至2025年的物业费共计1.2万元。张先生认为:自己未享受任何物业服务,不应全额缴纳;若按70%比例缴纳,方能接受。物业公司拒绝,并将张先生诉至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法律焦点:房屋空置是否构成减免物业费的法定事由?

(一)法律依据:物业费的本质是“公共服务对价”

根据《民法典》第944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

物业费针对的是小区公共区域的保洁、绿化、安保、设施维护等全体业主共益服务,而非单个户内的个人服务。即便房屋空置,物业服务企业仍需维持公共区域运转,成本并未因个别房屋空置而减少。

(二)地方规定的演变:从“空置减免”到“原则无减免”

  • 广东省层面:2021年修订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并未规定空置房物业费减免。原广东省物价局曾有过指导意见(粤价〔2010〕1号)允许空置六个月以上按90%缴纳,但该文件已于2022年废止。
  • 东莞市政策:2023年东莞市发改局、住建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明确“业主应当自房屋交付之日起按月缴纳物业服务费”,未再设置空置房打折条款。
  • 司法裁判趋势:2024-2025年东莞两级法院在(2024)粤1971民初XXXX号、(2025)粤19民终XXXX号等多案中,均驳回业主“空置减免”的抗辩理由,判决全额支付。

(三)例外情形:若合同或业主规约明确约定减免

少数高端小区或开发商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可能约定“空置房按70%计收”。此时,法院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支持减免。但若无明确约定,业主单方主张减免缺乏依据。

三、结论与建议

在2026年的东莞,空置房原则上不能减免物业费,除非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规约有特别约定。建议业主:

  1. 购房时仔细查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了解物业费条款;
  2. 若房屋长期空置,可与物业公司协商适当优惠(如赠送代金券、减免停车费等),但无法律强制力;
  3. 发生纠纷时,优先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沟通,避免因拖欠物业费被起诉,徒增诉讼费和违约金。

10组相关QA

Q1:房屋空置半年以上,东莞法律是否允许按70%交物业费?
A:不允许。东莞市已废止空置房物业费打折的地方性政策,目前司法实践支持全额缴纳。

Q2:物业服务合同里没写空置房减免条款,业主可以自己主张吗?
A:不可以。物业费属于对价服务,不以业主实际使用为前提,除非合同明示,否则无豁免基础。

Q3:开发商未售出的空置房,物业费由谁承担?
A:由开发商承担。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Q4:业主因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能直接拒交物业费吗?
A:不能。应通过业主委员会提出整改或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公司,但不得以服务瑕疵对抗付费义务。法院通常认为“服务质量不合格”需达到严重程度才可酌减。

Q5:物业公司断水断电催缴物业费,合法吗?
A:不合法。民法典第944条明确禁止物业公司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业主可向住建局投诉或诉讼要求恢复。

Q6:业主对公共收益(如电梯广告费)分配有异议,能抵扣物业费吗?
A:不能直接抵扣。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但需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决定用途。若物业公司未公示或未分配,业主可起诉要求返还,但不能单方冲抵物业费。

Q7: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费,业主是否必须按新标准交?
A:不一定。调价需经业主大会同意(双过半原则)或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业主可拒绝超出合同部分。

Q8:房屋漏水导致损失,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A:需区分责任。若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如外墙渗漏),责任方为开发商;若属公共区域管道维修不当,则物业公司有过错。但拒交物业费不是维权途径,建议另案索赔。

Q9:业主将房屋出租,租客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该找谁?
A:找业主。根据合同相对性,业主是物业费缴纳义务人,业主可依租赁合同向租客追偿,但不得对抗物业公司的索偿。

Q10:东莞小区业主起诉物业公司,诉讼时效是多久?
A: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追讨物业费的诉讼时效也是三年,但通常从每期缴费期满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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