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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仅有转账凭证无借条,借贷关系能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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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崇深 律师

黄崇深

本文作者

民间借贷纠纷 福建深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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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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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厦门民间借贷纠纷热点解析:仅有转账凭证无借条,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附10组常见问题答疑

争议焦点: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仅凭银行转账记录或微信转账截图,却无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法院能否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若被告抗辩该笔款项系其他往来(如还款、赠与、投资等),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法律场景举例

案情: 2025年5月,厦门市民林某通过手机银行向朋友王某转账15万元,转账备注仅写“借款”。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借条,也未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半年后,林某因急需资金多次催讨,王某均以“这是你之前欠我的钱,我在追认还款”为由拒绝归还。林某遂诉至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要求王某偿还15万元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庭审中,王某出示了一份三年前林某向其转账10万元的银行记录,主张该15万元系林某偿还旧债,而非新借款。

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林某仅有转账凭证而无借条,能否证明借贷合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订)第16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即在原告初步举证转账事实后,举证责任转移至被告,若被告能证明该转账系其他债务(如还款、赠与等),则原告仍需进一步证明借贷合意(如借条、聊天记录提及借款、录音等)。若被告无法举证或证据不足,法院应支持原告的借贷主张。

结合厦门地区司法实践,法院通常综合考量:转账金额是否整数、备注内容、双方关系、交易习惯、既往资金往来记录、是否有利息约定等。本案中,林某转账备注“借款”且金额为整数,王某虽出示旧转账记录但无法证明该旧款即为“借款”且林某同意抵销,法院最终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判决王某偿还15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


10组相关QA

Q1: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起诉赢的概率有多大?
A:根据最高法规定,起诉后被告若无法证明该转账系其他关系,则法院大概率认定借贷成立。但若被告能提供聊天记录、转账用途说明等反证,则原告风险增大。

Q2:转账时备注了“借款”,但对方说是“赠与”,法院会怎么判?
A:备注“借款”是重要证据,法院会结合金额大小、双方关系判断。大额转账备注借款,若无相反证据,一般认定为借款;小额特殊节日转账(如520、1314)可能被认定为赠与。

Q3:对方说是“投资款”,没有书面协议,如何反驳?
A:投资人通常有权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若转账后无分红记录、无投资协议、无经营参与,法院更倾向认定为借款。可申请法院调取对方账户资金流向。

Q4:用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A:可以,但需确保账户实名认证。建议转账时备注用途,并保存完整聊天记录、转账截图,必要时进行公证或电子证据固化。

Q5:借条丢失,只有转账记录和录音,录音能证明借贷吗?
A:可以,但需录音内容清晰体现借贷合意(如对方承认借款、承诺还款)。注意不得以非法手段获取,且最好有其他辅助证据。

Q6:亲戚之间借钱没有借条,法院会格外宽松吗?
A:会,但依然遵循相同规则。亲戚间通常有更多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辅助材料,法院会综合考量常理。但建议大额借款仍保留书面凭证。

Q7:对方说钱是“还款”,但拿不出原始借款证据,怎么办?
A:被告主张还款,需提供之前的借款凭证或欠条,否则法院一般不支持其抗辩。原告坚持转账凭证即可。

Q8:逾期利息怎么算?借条没写利率。
A:无约定利率,法院支持自起诉之日或催告之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逾期利息。若转账后一直未主张,可主张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Q9:转账给第三方账户(非借款人本人),如何认定?
A:需证明第三方系代收款项。若借款人指示转至其指定账户,可凭聊天记录、短信等认定。否则可能无法直接追究收款人责任。

Q10:2026年厦门地区民间借贷案件有什么新趋势?
A:厦门法院近年加强对“职业放贷人”审查,对年化利率超过LPR4倍的部分不予保护,且强化举证责任。建议大额借贷务必签订书面合同并保留完整证据链。


关联律师:黄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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