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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索赔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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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文斌 律师

高文斌

本文作者

劳动争议纠纷 辽宁圣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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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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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丹东劳动争议纠纷深度解析: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索赔要点

在2026年丹东的劳动争议纠纷中,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双倍工资索赔是高频争议焦点之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实践中,劳动者往往因举证不足或时效问题败诉。本文以丹东某制造企业员工李某为例展开分析。

案例背景:李某于2025年3月入职丹东某制造企业,月薪5000元,企业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6年1月李某离职,随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2025年4月至2026年1月期间(共10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5万元。企业抗辩称李某系“自愿放弃签订合同”,且李某的请求已超过仲裁时效。

争议焦点分析

  1. 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法律明确从用工第二个月起算,最多11个月。但需注意,若超过一年仍未签订,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不再继续计算。本案中,李某工作10个月,可主张9个月(2025年4月至12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合计4.5万元。
  2. “自愿放弃”的效力:用人单位声称劳动者“自愿放弃”签订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即使劳动者不配合,用人单位也应在用工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否则仍需支付双倍工资。除非企业能证明劳动者明确以书面形式拒绝签订且企业已尽到催告义务,否则抗辩不成立。本案中企业仅口头陈述,无书面证据,故应支持李某请求。
  3.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仲裁时效从劳动者离职时(即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李某2026年1月离职,同年2月申请仲裁,未超时效。

结论:丹东劳动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决企业支付李某2025年4月至12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4.5万元,并驳回企业关于时效的抗辩。此案提醒用人单位:在丹东地区,不签合同的风险极高,劳动者应保存好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证据。

10组相关QA

Q1: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能主张多少个月? A1:最多11个月,从用工第二个月起算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满一年后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计算双倍工资。

Q2:劳动者自愿不签合同,还能要双倍工资吗? A2:可以。除非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明确书面拒绝且已履行催告义务,否则仍需支付。口头“自愿”无效。

Q3: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A3: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一年。在职期间主张的,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如每月发薪日)起算,但实践中多按离职日起算。

Q4:公司已经补签了合同,还能要之前的双倍工资吗? A4:可以。补签合同不影响之前未签期间的违法事实,劳动者仍可主张补签之前的双倍工资差额。

Q5:双倍工资包括绩效、奖金吗? A5:包括。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正常出勤下的应得工资,含基本工资、绩效、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费。

Q6:公司倒闭了,还能主张双倍工资吗? A6:可以,但需在破产清算中申报债权。若公司无财产,可能无法执行,但仍可仲裁确认债权。

Q7:企业以“试用期不签合同”为由,合法吗? A7:不合法。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

Q8:劳务派遣员工未签合同,谁承担双倍工资责任? A8:由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承担。用工单位仅承担连带责任(如给劳动者造成损害)。

Q9:未签合同但公司已缴纳社保,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吗? A9:可以。社保缴纳记录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但双倍工资索赔仍以未签书面合同为前提。

Q10:丹东的仲裁裁决后,公司不执行怎么办? A10:可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公司有财产,法院可查封、扣押、划扣。

关联律师:高文斌,辽宁圣权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866073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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