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扶梯事故安保义务合理限度的司法认定
顾丽丽
本文作者
2026[淮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公共场所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认定
从一起商场扶梯事故谈“合理限度”的司法判断标准
一、场景引入
2025年冬,淮安某大型商场内,一名七岁儿童在家长陪同乘坐自动扶梯时,因逆行跑动导致手指被夹伤,构成十级伤残。家长以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提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诉讼,索赔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8万元。
商场辩称:扶梯入口处设有“儿童需由成人陪同”“禁止逆行奔跑”的醒目标识,且扶梯定期检验合格,已尽到法定注意义务,损害系儿童过错及家长监护不力所致。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公共场所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限度”应如何认定? 这是司法实践中极易引发分歧的问题,直接关系到责任比例划分与赔偿数额。
二、法律规范与裁判逻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未尽到”这一表述并不具体。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从以下三个维度审查:
-
危险可预见性:经营者是否应当预见该风险存在?扶梯作为特种设备,对儿童逆行行为可能造成的夹伤风险属于行业常识,商场不能以“家长看管”为由完全免除自身防范责任。
-
防范措施有效性:经营者是否采取足以阻断危险发生的措施?仅设置警示标识是否足够?在儿童高频活动区域,是否需安排专人引导或增设物理隔离装置?
-
应急处理合理性:事故发生后,经营者是否及时停机、救助?若因延误救援导致伤情扩大,则扩大部分责任由经营者承担。
三、本案分析
本案中,法院经审理认为:
- 商场虽设置了警示标识,但未对独自逆行奔跑的儿童进行任何口头提醒或干预,监控显示商场安全员距离扶梯仅五米,却未及时制止,说明其“巡查流于形式”;
- 扶梯旁边未设置紧急停止按钮的清晰指引,事发后家长无法第一时间制动,商场保安也未能在一分钟内到达现场,应急响应存在明显瑕疵;
- 家长作为监护人,未能有效约束孩子危险行为,对损害发生具有过错。
最终,法院认定商场承担40%的赔偿责任,家长承担60%。判决后双方未上诉。
四、实务启示
对于淮安地区的经营者,此案敲响警钟:张贴“免责告示”不等于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法院更看重实质性防范动作——人员配备、动态巡查、及时干预、快速救援。而对于受害者一方,则需注意留存监控录像、现场照片、医疗记录、事故报告等证据,以便在“合理限度”的争议中有效举证。
相关QA
1. 问:消费者在商场滑倒摔伤,商场一定得赔吗?
答:不一定。若商场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未及时清理,则需担责;若消费者自身行走过快、低头玩手机等明显过错导致,商场可减轻或免除责任。法院会按双方过错比例划分。
2. 问:经营者已贴“小心地滑”标识,能否完全免责?
答:不能。警示标识只是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一环,还需配合防滑垫、及时清洁、人员提示等实际措施。若仅贴标语而无实质防护,仍可能被认定未尽合理注意义务。
3. 问:未成年人独自去游泳馆溺水,游泳馆是否担责?
答:要分情况。游泳馆对未成年人负有更高注意义务,若未核验年龄、未配备足够救生员、未及时巡视或救援迟缓,则需承担主要责任;若监护人放任未成年人独自前往,监护人也有过错。
4. 问:小区电梯故障致业主受伤,物业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答:物业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有义务维护电梯安全。若电梯维保记录缺失、未及时报修或故障后未设置停用标识,物业需承担赔偿责任;若因业主人为损坏,则物业可追偿。
5. 问:饭店就餐时被热汤烫伤,责任怎么认定?
答:服务员上菜路径是否合理、是否提醒“当心烫”是关键。若服务员操作失误致烫伤,饭店全责;若顾客突然起身与服务员碰撞,则双方按过错分担。
6. 问:公园里树枝掉落砸伤游客,公园管理处是否担责?
答:需看是否尽到养护义务。若公园未定期修剪、未设置警示或恶劣天气后未及时检查,则需担责;因不可抗力(如突发台风)导致的,可主张免责或减轻责任。
7. 问:受伤后索赔包括哪些项目?
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可主张,但需提供工资流水与误工证明。
8. 问:对方只肯赔医药费,不赔精神损失怎么办?
答:精神损害抚慰金并非所有案件都支持,一般需达到伤残等级或造成严重后果。若已构成伤残,可依法主张;协商不成,可在诉讼中一并提出,由法院判决。
9. 问:起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答:根据民法典,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受伤较重的,建议尽快固定证据,避免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
10. 问:在淮安打这类官司,需要准备哪些关键证据?
答:现场监控录像、照片、目击证人证言、报警记录、医院病历及费用票据、伤残鉴定报告、经营场所的安全资质文件(如电梯检验合格证、巡查记录)等。证据越完整,维权成功率越高。
关联律师:顾丽丽,江苏瀛广达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8660733187
版权声明:本文由 顾丽丽 律师原创并授权发表。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不构成正式法律建议。如需法律服务,请联系律师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