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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末位淘汰解雇员工被判违法

发布日期: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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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杰 律师

赵杰

本文作者

劳动争议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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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
已核验身份

2026[临沂]劳动合同纠纷:公司以“末位淘汰”解雇员工,为何被判违法?

一场关于“考核不合格”与“不能胜任工作”的法律博弈

在临沂,不少企业为了激发活力,引入了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甚至实行“末位淘汰”。然而,当公司依据内部排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时,往往已踩中法律红线。

案例场景: 2025年,临沂某制造企业销售部员工刘某,因连续两个季度业绩排名垫底,公司依据《员工手册》中“年度考核末位者,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向其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刘某不服,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解除,要求支付赔偿金。公司则抗辩称,刘某“不能胜任工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合法。

争议焦点: “末位”是否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公司直接解除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概念偷换与程序缺失

首先,“末位”不等于“不能胜任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及司法实践主流观点认为,绩效考核中的“末位”是相对排名,即使所有人表现优秀,也必然存在“末位”者;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称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约定完成工作任务,且需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劳动者存在客观的、绝对的工作能力不足。

本案中,公司仅以“排名末位”作为解除依据,属于典型的概念偷换。除非公司能证明刘某的业绩未达到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例如销售额低于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否则不能直接适用“不能胜任”条款。

其次,程序严重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即便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必须履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前置程序。只有在培训或调岗后,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公司未对刘某进行任何培训或调岗,直接解除,属于程序缺失,构成违法解除。

裁判结果与法律后果

劳动仲裁委及一审法院均认定:公司解除行为违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公司应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同时,因公司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若刘某选择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公司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视具体诉请)。

对临沂企业的警示与建议

  1. 慎用“末位淘汰”:企业考核制度中不得直接规定“末位解除”。应细化“不能胜任”的量化标准。
  2. 程序必须合规:对于考核不达标的员工,必须先履行培训(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并留痕)或调岗程序。调岗需合理,不得具有侮辱性。
  3. 证据留痕:培训记录、考核试卷、改进计划、员工签字确认的业绩目标等,均需妥善保存,以备诉讼之需。

相关QA

1. 问:公司说我业绩排名最后,直接辞退,这合法吗? 答:不合法。“末位”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且公司未履行培训或调岗程序,直接解除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2N)。

2. 问:公司依据规章制度中“末位淘汰”条款辞退我,该条款有效吗? 答:无效。该条款因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而无效。即使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也不能作为违法解除的依据。

3. 问:什么情况下公司才能合法解除“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 答: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①有证据证明你不能胜任原工作;②公司对你进行了培训或调岗;③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且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4. 问:公司对我调岗,但工资大幅降低,我可以拒绝吗? 答:可以。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进行的调岗,应具有合理性,包括岗位性质匹配、薪酬待遇基本相当。若公司恶意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未协商一致,你可以拒绝并保留证据。

5. 问: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从哪天起算? 答: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例如,收到解除通知之日即为起算点。

6. 问: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核心证据? 答:核心证据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工资银行流水、考勤记录、绩效考核表、工作沟通记录(微信/邮件)、公司规章制度等。

7. 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怎么计算? 答:赔偿金 = 经济补偿金 × 2。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

8. 问:公司不给我书面解除通知,只让我“明天别来了”,怎么办? 答:不要旷工!应继续正常出勤,并同时通过微信、邮件或快递方式,书面向公司询问工作安排。若公司口头辞退,建议录音取证,并书面要求公司出具正式解除通知。

9. 问:如果公司破产了,我的赔偿金还能拿到吗? 答: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属于优先清偿的债权。

10. 问:临沂地区的劳动仲裁流程大概需要多久?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延期不超过十五日。


关联律师:赵杰,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3953817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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