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借条不是铁券,砍头息不计入本金
耿霞
本文作者
2026[济南]民间借贷纠纷:借条写了金额就一定能拿到钱?——从“砍头息”被拒一案看法院如何认定实际本金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最直接的证据。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出借人以为“白纸黑字”写了10万,法院就会判对方还10万。然而,在济南市某基层法院2025年审结的一起案件中,原告手持一张10万元的借条起诉,最终法院却仅判决被告偿还9.2万元本金。这中间的8000元去哪了?这就是典型的“砍头息”争议。
案情回顾: 2024年3月,济南市民张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口头约定月息2分,借期一年。李某在交付借款时,预先扣除了第一个月的利息2000元,实际通过银行转账向张某支付了9.8万元。但双方在借条上明确载明:“借款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后张某仅支付了三个月利息共计6000元便不再还款。李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偿还本金10万元及剩余利息。庭审中,张某抗辩称实际收到借款仅9.8万元,并提供了银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
争议焦点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预先扣除利息(俗称“砍头息”)后,借款本金应如何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这一规定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范,旨在防止出借人通过“砍头息”的方式变相提高实际利率,加重借款人的负担。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不少出借人对此存在误解,认为只要借条上写明了借款金额,且借款人签字确认,就万事大吉。但法律保护的是“实际交付”的本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审查转账记录、取款凭证、现金交付的合理性等因素。本案中,李某主张9.8万元为现金交付,但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现金交付的事实,且与银行转账记录存在差额,故法院依据转账记录认定实际借款本金为9.8万元。那为什么法院最终判了9.2万元呢?因为张某已经支付的6000元利息中,法院认定其中2000元应视为抵扣本金(即首月被预先扣除的那部分),剩余4000元认定为支付利息。故最终本金认定调整为9.8万-0.6万=9.2万元(此处简化计算,具体判决以实际核算为准,但核心逻辑在于“砍头息”不计入本金)。
法律观点延伸: 除了“砍头息”,民间借贷中常见的争议焦点还包括:利息约定是否超过法定上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除外。超过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风险提示: 对于出借人而言,务必摒弃“口头约定+打包借条”的粗放模式。支付借款时,首选银行转账,并备注“借款”。对于现金交付,务必保留取款凭证、要求借款人出具收条,甚至通过录音录像固定交付事实。对于借款人而言,如遇“砍头息”,务必保存好实际到账的银行流水,并及时主张权利。法律保护的是公平,而不是借条上的表面文字。
结语: 在2026年的济南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越来越精细化、规范化。借条不是“铁券”,法院更看重的是资金流动的真实轨迹。无论是出借方还是借款方,只有遵循法律规则,才能在发生纠纷时立于不败之地。
相关QA
1. 问:借条上写了借款10万,但实际转账只有9万,怎么办? 答:请放心,法律支持按照实际收到的9万元本金计算。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利息不得预先扣除,法院会以实际交付的款项认定本金数额。
2. 问:口头约定的高额利息(如月息5分),对方不还,法院会支持吗? 答:不会支持超过法定上限的部分。目前受法律保护的最高利率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目前约年利率13.8%左右)。超过部分无效,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
3. 问:借款人已经支付了超过法定上限的利息,能要求退还吗? 答:可以。对于超过LPR四倍部分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可以主张出借人返还,或者抵扣后续本金。
4. 问: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还能主张利息吗? 答:如果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利息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借期内利息,但可以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逾期利息,标准参照当时一年期LPR计算。
5. 问:仅凭转账记录起诉,没有借条,官司能赢吗? 答:有可能。转账记录是证明资金交付的有力证据。如果对方不能举证证明该款项系还款、赠与或其他债务,法院可能依据转账记录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6. 问:夫妻一方签的借条,另一方必须共同还债吗? 答:不一定。除非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属于个人债务。2026年司法实践对此审查较为严格,债权人需承担举证责任。
7. 问:诉讼时效过了,借条还有效吗? 答:借条本身有效,但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且期间没有催收记录导致时效中断,借款人提出时效抗辩的话,法院将驳回诉讼请求。
8. 问:对方借钱用于赌博,借条还有法律效力吗? 答:没有效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贩毒)仍提供借款的,借贷合同无效,法院不予保护。
9. 问:借款给公司,但钱打到了法人个人账户,公司不认账怎么办? 答:需要证据链证明款项的实际用途或公司对该借款进行了追认。否则,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你可能只能起诉法人个人。建议大额借款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加盖公章。
10. 问:如果被起诉了,但人在外地无法到庭应诉,法院会怎么判? 答:法院会依法公告送达。如果缺席不到庭,法院将进行缺席判决,很可能采信原告的证据,对你非常不利。建议积极应诉或委托律师代理,否则将丧失答辩和质证的权利。
关联律师:耿霞,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516912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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